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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第一时间):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欢迎您第一时间听我马斌读报。
先来看看今日头条。
昨天我们说了深圳炒房客李金东从暴发到破产的过程:从座拥几十套房子,身价亿万的人,到只能住在300块一个月的租来的民工房里,几个月前,老李还是坐着名车,天天燕窝鱼翅,手上随时都有上百万的现金可潇洒,每天去哪都有人开车接送,吃饭是天天进馆子过小年。现在,老李变成了一个普通的打工仔,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老李经过了一次冰火两重天的日子。这则“刺激”的新闻,引起了很多媒体的关注, 《羊城晚报》记者为探究竟,专门采访了原文作者,了解了此篇报道的新闻来源。据该记者介绍,几个月前,她通过一个炒房客的QQ群听说了李金东的离奇炒房经历。随后,两人通过QQ谈到了更详细的内容。并且他也和李金东“见过、聊过、也查证过”,并表示,能够保证这篇文章的真实性。可当记者要求她提供了炒房客的QQ群和李金东的QQ号码时,却遭到她的强烈拒绝。对记者提出的诸多疑问,她也以“不多作解释”回绝了。可是越是回避,我们还非要问个清楚:
疑问一:“零首付”方式贷款,用三四百万元买了近百套房?
文章称,李金东在2003年,通过“零首付”的方式,从银行贷款,用三四百万元就买了近百套房。平均一套房子只要投入三四万元,这样的传奇能否实现?深圳一家银行个贷中心职员表示,零首付属于违规操作,银行会因此背负很大风险,一般不可能。
疑问二:李金东最后囤积的房子是69套还是80多套?
文章写道“李金东2006年9月手里握有50多套房子,2007年5月,卖了20多套,只剩下30套,但6月份又大举买进,手头共有60多套,后来又接手了近20套。”而这段时间内,文章并没有提到他卖出房子,这样算来,李金东最后应该有80多套房子,而不是69套。对此原文记者的解释是“这段时间有卖出的,反正最后就是69套了”。
疑问三:69套房子协议转让,不办理过户,风险谁肯承担?
文中提到,2008年1月以后,李金东把69套房子全部协议转让给以前的炒房团朋友,协议价格就是帮他还剩下的银行贷款,却没有交待清楚如何转让。广东一位律师说,不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对接手房子的朋友来讲,风险很大。产权仍然是李金东,一旦房价回暖,李要求要回房子,他的朋友得不到法律支持。这次巨额交易似乎是笔糊涂账,究竟是报道有误还是他们有别的想法?
疑问归疑问,不可否认的是,深圳炒房客“裸泳”,打破了炒房必胜,炒房必赚的神话。
其实深圳房价的变化获益的无疑是老百姓,不仅仅是深圳,现在北京、广州房屋销售都出现了打折降价的现象,看来,咱们一直盼望着的房价的春天大概、可能、也许终于真的就快到来了。
接着往下看。
《中国经济周刊》说,最近,河北张家口的王宏和他的75名工友们正在打一场官司,集体要求同工同酬案。这《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国内涉及人数最多的一起劳动者要求同工同酬待遇的劳动仲裁和诉讼案。要说这事还得从1994年说起,王宏那时候刚走出校门,通过考试进入了一家发电厂,还是国有企业。在那个时代,国有企业招工有指标限制,在需要用工却没有指标的情况下,招收“集体工”成为一些企业变通的方式。不巧的是,王宏就是集体工的一员。当初也没当回事,和全民工待遇差不多。可过了两年,差距是越来越大,工资就不说了,各种津贴也都存在一定的差别,而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集体工根本享受不到。福利就更甭提了。现在《劳动合同法》一实施,王宏和工友们可算看到实现同工同酬的希望了。找单位谈谈吧,可人家领导说了,企业有困难,解决不了。得,无奈之下,法庭上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