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第一时间):证监会有关部门昨天透露,已经对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两家股东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立案稽查,这是“大小非”新规出台以来首例“大小非”股东违规抛售案件。这两家被立案稽查的宏达股份股东分别为四川平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绵阳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证监会4月20号发布的指导意见,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然而,在4月29号的日常监控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发现宏达股份的上述两个“大小非”股东账户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大量减持,当日减持数量占宏达股份总股本的比例分别达到1.46%和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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