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真诚的意愿与现实的真诚再思“圣”与“俗”

  所有的宗教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 即“把人所想到的一切实在的与理想的事物分成两个类别或两个对立群体,……‘世俗的’与‘神圣的’。”但从历史的发展来看“世俗”与“神圣”从来就没有真正的分开过。因为宗教本身具有它的社会性,“宗教的表述是表达集体实在的集体的表述。”由于世俗思想的渗透,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以及其他多样的因素性都在影响着这个“集体的表述”,即宗教教义的调整和变化。

一、从灵与肉的和解再思教权与王权合作

  在基督教早期历史发展中,基督教比当时任何一种神秘宗教更能吸引人,特别是穷人和受压迫的人,因为它宣扬的是一种崭新的、十分民主的道德如它允许妇女有充分的权利参加礼拜,(而早期最富有竞争力的宗教——波斯的太阳神教却不许妇女做礼拜。)基督教在其早期形成中把逆来顺受、谦让和爱自己的仇敌视为重要美德。这些美德也许最易被那些对于改善他们物质状况早已断绝了希望的孤立无援的群体所接受。

  早期基督教所代表的是穷人和受压迫人的利益,是一个平民宗教,代表着低层人民的心愿和低层人民对未来的梦想与希望。因此基督教发展的初期并不被罗马帝国所接纳,甚至遭到了罗马政府的迫害。然而,但随着基督教不断地发展,基督教信仰被某一特定的群体所公认时,基督教信仰即成为一种社会力量。而在历史中我们所看到的是这种社会力量往往被人们拔高或夸张甚至是利用。

  罗马帝国的皇帝君士坦丁为了争夺帝位,寻求社会的广泛支持,他接纳了一支不容忽视的社会力量——基督教。他把基督教奉为帝国的宗教,并且进一步的扩大了对基督教的宽容政策,使基督教成为一股强大的政治力量,而基督教更是以支持和顺从来报答君士坦丁的接纳与宽容。然而,教会与君士坦丁的联合不单是宗教势力与世俗权力的联盟,更深远的影响在于君士坦丁死后发展起来的宗教势力与世俗权力间相互依存与斗争所构成的历史,并由此而引发出来的种种罪恶与危机。

  我们知道罗马人对于宗教的认识是“政治组织一个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一种民族、部落或家族情感(的凝聚),而远非个人对精神力量的虔诚之事。”随着基督教与罗马帝国的日益融合,基督教团体在那些统治者与传教者中间开始有了自己的管理机构,随着统治者与传教者各自势力日益的加强,统治者与传教者很明显地和广大的基督徒群众区分开了。虽然宗教机构不能和政治组织融合在一起。此时基督教会已经从以往的危难和耻辱的地位中被召唤到权力的宝座上来,成为“政治组织的对应物。”但他们开始按照世俗的行政系统来构造自己的制度,主教也就变成了社会上的特权阶层。世俗的行政系统在教会内的应用,制造了“权力”,也分配了权力。当权力分配有失均衡的时候,也就是教会内权力斗争激烈的时候。实际上初期教会所出现的基督教教义之争正是权力斗争的反映。教会在宗教理论和实际需要的两种力量支配下,形成了一套包括教长、大主教、主教的教阶制度,他们的管辖权表面上仍然是宗教上的,但实际上已为国家法律所认可,教区和省区通常是与帝国行政划分相应的。显然这两种力量得到了统治者的认可,并发展成为世俗权力的延伸。“……没有一个教长享有超于名誉上的最高地位,教会的世俗首脑……实际上就是皇帝自己。”“一个罗马人即是一个基督徒;这一观念不久颠倒了过来;一个基督徒需是一个罗马人。”

二、以上帝的名义再看教权与王权的冲突

  从比较宗教学的角度来看,任何一种宗教信仰从根本上讲都强调人与神的关系问题,而宗教组织和宗教制度对此起到中介与辅助作用。这种人与神关系的体现,一方面是神对人的绝对权力;另一方面是人以自己的生活及至生命来回应这种由上面而来的权力。这种模式恰巧是世俗统治者梦寐以求的。随着国家制度的形成与完善,世俗统治者不仅时时在强化自己的权力,同时也需要把自己的权力绝对化,乃至神圣化。使被统治者不仅承认这种力量,并且能够自觉的来回应这种力量。这个时候,统治者不仅是把宗教当作一种社会力量,更是把神当作其权力的注释,并且在其政治生活中实现这种权力。这就使得世俗统治者在实现其统治的时候,不仅是一种社会政治行为,同时也是宗教行为。因此在社会实践中圣事和俗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区分开的,教会与国家因此也很难有清清楚楚的分工;“合作是经常的正常的,但政治理论上的分歧和政治实践中的冲突因此也就不可避免。”

  如在比德所著名的《英吉利教会史》中就记述了英吉利宗教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惠特比宗教会议。会议由国王来组织,当时一些来自苏格兰传教士指责爱尔兰的传教士认为他们“所守的复活节主日与普世教会习俗大相径庭。”辩论的焦点表面上只是复活节的时间和削发式的争执,但实质上却是在教派信奉上何去何从的重大问题。坎特伯雷由于得到深受王后影响的诺森伯利亚国王的支持,获得了辩论的胜利。从这段记述着可以看到国王的神命政治权威,在国王看来政务与教务并没有明显的界限,甚至连主教的任命也要征求国王的意见,国王不但积极的参与世俗的事务,也常常处理一些教务的问题。

  以此同时,教会也试图借助国家的力量来实现自己的宗教意愿。随着罗马教会不在列颠的组织逐步扩大了,罗马教会积极参与于干预世俗事务也由此开始。在比林纳斯传福音到不列颠时,王位继承人森瓦尔“拒绝接受基督教和天国的圣礼。”于是他失去了人间王权的权利,经过三年的流亡生活后,当他表示接受基督教信仰的时候,他的王位得到了恢复。这时阿吉尔伯特从爱尔兰来到了不列颠,找到国王主动承当传教事业,国王接受了他的请求,并留下他做本国人民的主教。后国王又任命一位名叫威尼的人为主教,因为威尼会讲国王的语言。接着国王把自己管辖的地区分成两个教区。国王的这一做法因未经阿吉尔伯特的同意,阿吉尔伯特为此非常的恼火,于是离开了不列颠。不到几年由国王请来的威尼主教也被国王森瓦尔从主教职位上赶下来。威尼离开森瓦尔到麦西亚的国王伍尔夫希尔那里,用钱向伍尔夫希尔买下了伦敦城主教的职位,他担任此职直到去世。这时西撒克逊人在相当长的时间没有主教,在加上在与敌国作战中损失惨重。森瓦尔感到之所以失败就是因为王国没有主教,失去了天主的帮助,于是他派使节拜见阿吉尔伯特,向他赔礼道歉,恳请他重新回来担任自己城市和教区的主教。

  从以上的这两段历史史料来看,中世纪前期英国封建王权与基督教会关系总体上是基于共同利益的政治联盟,双方权利之争常常以相互妥协而告结束,双方的权利与利益之争往往是处于从属地位。由于“王国间的兼并战争与民族、部族间的冲突此起彼伏……。在剧烈动荡的社会环境中,‘蛮族’王权与教会为求得生存发展,密切配合,相互援助,竭力构间‘神命’王权支配的统治秩序。”从比德著的《英吉利教会史》中我们可以看到即使是在“七国时代”政府机构仍然是十分简陋。国王是最高统治者,国王的贤明影响着国家的命运,而国王的宗教信仰也决定臣民的归依。因此在七国之间争夺霸权的社会背景下,“教会的神权政治文化传统在英国封建王权的巩固和发展上,同样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英国早期通过涂油加冕典礼这样一种特殊的神权政治,它象征了国王是神命君主,因此任何人都需服从国王的权威,否则将会受到国王及上帝的惩罚。通过加冕典礼“国王的封建宗主形象大为淡化,并可借托神意突破封建习惯的限制,进一步拓展其作为国家最高公共政治权威的君权。”

三、教会必须面对此岸与彼岸的双重选择

  中世纪随着民族意识的增长和专制君主的兴起。诚然,很难说清楚究竟有多少是处于民族情感,有多少是出于野心勃勃的君主对于自己权力的扩张。不管怎样,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是作为人的君主还是教皇,为了证实自己,为了实现自己的一种所谓政治愿意,给我们看到的是伴随着中世纪后期西欧历史的发展,世俗权威与宗教权威之间的冲突更加的激烈,这个冲突大约与1050年开始,一直延续到14世纪。

  早期,冲突的对手是教皇格里高利七纪与日耳曼皇帝亨利四世,主重要内容与克吕尼运动有关。当时格里高利七世倡导的克吕尼运动其最根本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使教会摆脱世俗的控制。由于多年形成的惯例,即任何一个持有采邑的主教、修道院院长和教士都必须由赐给他采邑的国王或贵族授予他职位的象征。这种惯例叫做世俗授职权。然而格里高利担心世俗授职权会影响教皇的最高权利,他担心教士因着授职权的缘故会在一定程度上向世俗统治者效忠。除此之外,世俗授职权还涉及到教皇对世俗权威能否施加影响力的问题。由格里高利七世领导教会向世俗权威争夺对西欧教俗领导权的斗争,争夺达到了十分激烈的程度。格里高利认为教皇不受任何法律的约束,提出了教皇无误说,格里高利此举实际上是把教皇塑造成了一个不容质疑的神,这“是在玩上帝之义的戏法以建立自己的义。”这一冲突直到1122年,订立了“沃尔姆斯宗教协定”。协定规定主教由神甫选举产生,如出现分歧,皇帝有权出面干涉:新主教授职时,皇帝授予象征世俗权力的权节(王权标),教皇授予象征宗教权力的戒指和权杖。“活尔姆宗教协定”表明了王权与教权之争出现了双方均衡状态,过去从属世俗权的教皇,在主教职权上取得了与皇帝平分秋色的地位,标志着教权的增长与世俗权控制教权力量的削弱。

  以后,西欧所有的君主几乎都卷进了这场冲突之中,直到14世纪冲突才告结束。参加冲突有神圣罗马皇帝、法国国王及英国国王约翰。在教廷这边主要的代表人物是英诺森三世、四世、卜尼法八世等。教权与皇权的斗争主要涉及的是对意大利的管理权。从十二世纪以来教皇对德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德皇对意大利的战略意图和举措。由于霍亨斯陶芬家庭的后代对意大利和西西里一直抱有野心,这样的野心直接威胁着教皇的生存。英诺森在位的时候,霍亨斯陶芬家族及盟友取得对西西里的控制权,他们南北夹击,形成了对教皇国的威胁。教皇在绝望之中不得不号召信徒起来参加征讨。英诺森三世声称:“教皇的责任是看管罗马帝国的利益,因为罗马帝国起源于教皇统治,而且从教皇那里取得了它最终的权力。”由于教皇出于生存的需要不得不对德国的政治横加干涉,在险恶的政治环境中教皇们不得不应付复杂的政治环境,不得不为自己的生存而挣扎,此时强权往往取代律法与公理。

  早在基督教传到英国不久,教皇的宗教领袖地位已得到英国王权的认可。然而英国的教权实际上仍然由国王所控制,国王仍然拥有对教会的实际支配权。在约翰王即位不久,国王支配教职选举的权力逐渐的受到了教会的挑战。约翰王为了维护自己的地位,便于自己在英国的统治,他不得不要求大主教是他所能接受的人选,因此约翰王一直试图任命自己的亲信执掌英国的主要教区。“教会法实际上也承认国王同意主教选举的结果有利于教会的宗教事业。”但因约翰王秉性刁蛮,手段拙劣,因而激起了英国教会人士的不满。1205年教堂背着约翰选举坎特伯雷大主教一职,遭到了约翰王的反对,于是约翰王强迫他们选举自己的候选人。当时英诺森即不愿意得罪约翰王,又想争取英国教会的支持,于是他自己重新任命了英籍红衣主教兰顿为坎特伯雷大主教,此举遭到了约翰王的拒绝,使兰顿不能到英国就职,以至他在欧洲大陆滞留8年之久。

  当时教会与约翰王的纷争,是有其深厚的经济因素。由于官僚队伍的不断扩大,加上对外战争的增加,使王室消耗了大量的财力、物力。而商品经济的发展导致市场物价暴涨。这一切都加重了王室的财政负担。英王为了及早的摆脱困境,他增加了税收,因而激起了教、俗贵族的不满。如约克大主教就曾两次拒绝向国王交纳土地税,为此他的财产被没收。不久约翰王要求教士比一般俗人多交其动产及收入的1/13,以此来资助王室。从1207年至1231年,英国王室从教会获得总计约为100000镑的收入。虽然冲突的双方最终是以和解而结束,但约翰王时期的教权与王权的冲突,在很大程度上是英国封建王权与罗马教廷为争夺英国教会统治权而展开的斗争/1215年英诺森主持召开了第四次拉特兰会议,会议第25条规指出:“禁止世俗王公无端干预神职人员选举。”但是由于英国地理位置决定了教廷权力渗透的有限性,加上王权对教职选任的长期控制,从而赋予了英国教会对王权在政治上依附。对于当是的英国教会来说,教会的独立和自主并不意味着否认国家在宗教事务上的参与,教会要完成自己的使命,需要有和平安宁的环境,需要世俗政权的合作与帮助。

四、现实是真诚的抹掉记忆就是抹掉未来

  从人类历史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到,几乎每一种权力都或多或少的涂抹过信仰的色彩,对于一个难于超俗的人来说,他们的信仰有时需要权力的保护,有时又常常免不了要觊觎权力的本身。就如君士坦丁在基督教的旗号下夺取了世俗权力一样,早期基督教也常常借助世俗的权力来压制异教,以便巩固自己的信仰。从以上的一些历史让我们清楚的看到,罗马教廷为争取权力、为了经济上的利益、为争取和扩大神圣罗马的势力范围,他们常常强调自己是彼得的直接继承人,真如恺撒所言:“人们最容易相信他们所希望的”。

  纵观历史让我们看到教权与世俗权之争所反映的是:人们往往一方面把自己当做是上帝的化身,但在实际的生活中人们并不能脱离现实,在长期教权与世俗权的争夺和角逐中,对于渴望的权力人来说,他们懂得了权力的分量,因而使他们不得不对世俗的手段有所依赖。另一方面,他们把自己当做是正义、公义的化身,而但现实的生活和实际的利益与其信仰发生冲突时,人们往往又不得不违背自己的良心说一些与自己身份相违背的话,如教皇庇护十二世担任教皇时,教会权贵当中不少人是希特勒和墨索里尼的崇拜者,这时教皇不再是上帝的化身,也不是公主、公理的化身。教皇庇护十二世首先祈求“上帝赐福于国王和墨索里尼”,后对德国入侵波兰保持沉默。在对待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庇护十二世上台一些做法也是错误的。根据罗马教皇庇护十二世的指示,教皇驻中国代表蔡宁在1939年3月14日公然向中国天主教会发布要“中立”的命令,要求中国天主教会对日本的侵华战争,应抱不“偏左”也不“偏右”的态度,禁止受国天主教徒投入抗日运动。而同时,即使是珍珠港事件爆发,梵蒂冈不仅没有揭露“大东亚共荣圈”的阴谋,反而在1942年3月同日本建立了外交关系。庇护十二世同意日本驻法国维希的代办原田为日驻梵大使,而派马列拉主教为驻东京圣使。任何宗教上的理由多无法说明日本扩大侵略是正确的,梵蒂冈有什么必要与日本建交,何况“神道教”的日本与天主教并无共同的宗教利益。看来双方不单单是着眼于政治目的,更是为了能更好的参与于国际的政治角逐,以争取在国际中占有一席之地,从而不断地拓宽自己的生存空间。

  在维多利亚时期,有一个人问一位主教说为什么教士都是一些笨人,于是这位机智的主教回答说:“你究竟能够期待什么呢?我们所能配备的只是俗人而已。”教会并不是由圣人组成,而是由罪人组成;任何时代、任何社会的教会并不能比它所生活、活动和存在于其中的社会要进步的多。因此这就提醒人们不要把对上帝的希望具体到对人的希望,因为人毕竟不是上帝,人的可悲性就在于他总是要力图模仿上帝,以至于真的把自己当是上帝。在人类文明的发展史中,让我们看到一些人试图扮演上帝的角色,他们不但操纵人们的肉体,甚至还要操纵人们的精神以满足他们私欲的需要。中世纪拥有教权的教皇与拥有王权的国王,他们为了各自的利益,将信仰对象的权威偷换为信仰解释者的权威,因此常常以神的代言人自居,为了维护自己的势力范围,实现自己政治主张,常常借信仰之名行政治之事,演出了人类历史上一幕幕历史的悲剧。要想使这样的悲剧不要在今天这个时代重演,就必须让上帝再度成为上帝,让人再度学会怎样的做人。教会要想避免历史悲剧的再现,就需要牢记耶稣所说的话,即:“我的国不属这世界。”(约18:36)耶酥的话为教会不仅为指明了一个超越的终极关怀,同时它也暗示了只要上帝的国一天没有完全实现,教会都必须要面对世俗与神圣之间的对立并为此做出自己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