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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田的故事:检察长的手机
央视国际 (2005年10月25日 17:10)
王书田有一部己经用了多年的手机,如果现在当二手机卖,价值不足300元。
王书田使用手机,有很多固定的“习惯”。只要是一上案子,特别是敏感的大案要案,他准保关机,只要他不主动打电话,既使整天操心他身体的家人也联系不上他。
有一次,他主持查办区公安局某派出所所长的一起渎职案件,这位所长还曾是他的直接下属。从上案第一天起,他的手机在他手里就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在查案期间他甚至外出工作联络和给家人“报平安”都借用同事的手机,他怕就在他开机的一刹那就接到熟人打听案情或说情的电话。这个案子查办下来他失去了几个知己朋友,朋友说他不近情理,即便是讲原则在电话里说一声也行呀。王书田却斩钉截铁地说:“执法就是要不近情理,讲情讲义,你亵渎的就是法律!”。
王书田使用手机还有一个“习惯”,就是在“饭口”之前和“双休日”经常关机。他常说:“我是主管反贪的检察长,职业要求我必须‘慎交’、‘清交’。很多时候吃饭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人家掏钱请的不是你这个人,而是你手中的权力。吃一次饭,有时就是要求你在职责上裂开一个口子,大意不得。”
对关系十分要好的朋友,平时请他吃饭,他只要感觉有事,王书田又有一个“习惯”,经常利用手机“隐身”。朋友说在临潼请他,打他手机,他说:“不好意思,我正在西安买药。”朋友说要在西安请他,打他手机,他说“我正在临潼打针”。
一位哲人说过:一个人的业余生活往往决定了他的精神等级,一个人对工具的使用往往反映着他情操的高低。
而王书田手中那部普通的手机和他对这部手机的使用“习惯”,就像一面镜子,折射出的是王书田——一位共和国检察官对法律的无比忠诚和执着事业追求的崇高人格。
摘自《西安日报》
责编:贺新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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