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原创] 护钱救人,情和理为何碰撞?
央视国际 (2004年03月12日 14:28)
钱和生命哪个重要?有谁会说钱更重要?但真的在突发事件中让你选择时,还能这么毫不犹豫吗?据3月12日《华商报》报道,陕西一辆运钞车将一辆幼儿园接送孩子的面包车撞翻,导致13名儿童受伤。运钞车的经警停下车后,手持枪械和警棍围在车旁,就选择了护钱不救孩子。
车祸发生后,最令人关注和不满的就是,运钞车车内人员没有参与抢救受伤儿童,为此有十余位村民给记者签字证明。经警的说法却不同,说他们部分参与了抢救。一位经警委屈地说:“当时场面很混乱,为了保护钱款安全,就算我们没救人,也是遵守了押钞规定的。”可以肯定,经警们在“护钱还是救人”问题上也发生了思想斗争,而斗争的结果是“护钱更重要”,这是他们的职责所在,也直接关系着他们的职业命运。
生命是无价!钱,当时并无迹象有人来抢。即使有人抢去,还有追回的机会;就是追不回来,损失也是有办法弥补的,但耽误了抢救生命,却是无可挽回的。道理很浅显,但处在局外人和当事者不同的位置,倾向并不一致,“情与理”发生碰撞在所难免。
在突发事件中,“情与理”发生碰撞,当事者的决策并不是一时的冲动,而是社会道德观和所从事职业操行长期积累的瞬间体现。面对“护钱还是救人”的情理冲撞,我们的关注不应局限在几位经警察的行为“对错”上,而应着眼于社会对这件事如何判断对待?人们在感情上普遍倾向“救人”,但如果经警因救人真的丢钱,会对他们如何处理?是宽容地对待,还是认为他们失职?这不只是关乎他们个人前途命运的事,也直接影响着人们在下一次突发事件中的“情理”抉择。过去不是没有过类似的事情,一位银行女职员顺从了抢劫,被开除公职,她个人宁愿赔偿损失也没有被重新接收。社会公众虽然在道义上支持她,可对她个人的损失却丝毫无益。“两害相较取其轻,两利权衡取其重”,如果都是这样的结局,我们就会永远在情理的困惑里打转,我是经警也护钱不救人。
在“情与理”发生碰撞时,要体现人性的尊严,就要有崇尚人性的道德风尚和支持人性行为的法律后盾,缺一而不可!(勒马听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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