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婚检,该听谁的?
央视国际 (2003年09月26日 14:06)
记者:李侗徽 孙元学
编辑:李侗徽
主持人: 张绍刚
嘉宾: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巫昌祯
主持人:各位好,这里是《今日说法》,欢迎您进入我们今天的节目。我们今天请到演播室的嘉宾是中国政法大学的巫昌祯教授。再过几天,也就是10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就要开始正式实施了。从这个条例出台开始就引起了广泛的争论,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从此以后取消了强制婚检。那么针对取消强制婚检这个问题大家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我们的记者做了一个随机调查。
记者首先在今日说法网站做了一个调查。我们的问题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婚检制度由"强制"变成了"自选",如果您要结婚,您会主动去做婚检吗?其中有73%的人说会,另外26%多的人说不会。接下来记者去了西城区妇幼保健院,这也是北京市最早的一家婚检机构。
我们来到的时间正好是上午10点钟。这本来应该是婚检人数最集中的时刻,但据我们所见,来婚检的人数并没有想象那么多。据这里的护士介绍说,目前每天婚检人数只有以前的一半儿左右,而这与《婚姻登记条例》的出台有着直接的关系。
记者又来到了海淀区妇幼保健院。据介绍这里曾经是北京市最大的一家婚检机构,每年在这里做婚检的有1万多对。然而让我们奇怪的是,我们眼前的婚检室里是一片萧条的景象。
婚检人数的减少让婚检科的医生护士们感到了危机。在北京市卫生局1996年的一份文件中,我们看到北京市认可的23家婚检机构中,有19家都是各地的妇幼保健院。新的条例出来以后,作为婚检科的医生有可能下岗,为此,他们都表示出不同程度的担心。
主持人:看这个调查结果之后,不知道各位是什么样的心情。73%多的人说还是愿意去做婚检,而26%多的人就说不会去做婚检了。
巫昌祯:我个人觉得这也真的是一个很大的比例了,包括有的人可能真的身体有病,担心他会不会有很大影响甚至是危害。对方明知自己有不能结婚的病,他去隐瞒对方。结婚以后一旦被对方发现了,她可以起诉宣告婚姻无效。有过错的一方就要负责赔偿。20%多的不去婚检的人里面,属于隐瞒自己的恐怕占少数。
主持人:那您曾经和一些婚姻法的专家们做过这个分析吗?估计是知道自己有病而专门隐瞒的分析可能会有多大的比例?
巫昌祯:这个比例不大。
主持人:虽然巫教授刚才说有一些不可避免的情况,但是真的在现实生活里面,就有故意隐瞒的状况出现。比如说,我就曾经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在1999年浙江,发生过这样一个真实的个案。
1999年1月,一个叫吴玉兰的女士经人介绍与一个叫吴忠红的结了婚,结婚半年以后,丈夫就查出来肝癌。五个月以后,吴忠红就病逝了。这让吴玉兰觉得很奇怪,因为她和丈夫在一起的时候并没有听说过丈夫有肝病,为什么最后会得了肝癌呢?于是吴玉兰找出了当时做的婚检记录。当时给他们做婚检的是浙江东阳市南马卫生院。在婚检记录上,指定传染病一栏写着就是:无。而我们知道肝病是比较严重的传染病,当时的医学意见是能够结婚,病史主要是病人自己提供。吴忠红当初说自己没有肝病,医院也就没有经过检验就写上了"无"。这个结果让妻子很生气。于是她就状告南马卫生院的失职,提出20万元的赔偿。
主持人:巫教授,刚才这个浙江的故事最后当事人想要告南马卫生院,就是因为它婚检的时候不负责。那么这个故事给我们的提示应该是,更要严格的加强体检,在体检的时候更要规范化和程序化,怎么最后反而变成了婚检自愿了呢?
巫昌祯:这个问题我觉得正反映了(婚检的)另外一方面,婚检走过场,没有检查出来,强制婚检也一样检查不出来。如果自愿婚检,他可以选择医院,选择大夫,比较认真地仔细地检查,更容易发现问题。
主持人:那么到底为什么要把婚检从一个法定程序变为公民自愿呢?
巫昌祯:这个问题考虑几个方面:一个就是婚检本来就不是全部实行,只是那些有条件的地方,发达地区实行。另外,就是婚检在国际上也不是所有国家都实行,基本上不实行。所以婚检不是一个绝对的一定要强制进行的。我们提倡婚检,但是不要强迫,这是对人的尊重。因为婚姻问题是两个人的事情,婚姻法属于私法,所以公法不能过多地介入。
主持人:其实还有人有过那样的担心,如果双方在没有经过婚检并且自认为自己健康的情况下就结婚了,如果真的有一方不健康,但他们又怀了孩子,最后把孩子生出来,孩子是一个有病的孩子。会不会这种行为最终会影响到中国的人口素质?
巫昌祯:这担心不必要。计生委、妇幼保健站就是负责监控怀孕以后的妇女怀的孩子是不是合格,要密切关注,要贯彻优生优育的精神。
主持人:事实上您就说把这两个问题分开来看,只要是有爱情大家就可以结婚,是穷是富,有没有病都可以结婚,但是涉及到生育的问题就专门的有计划生育部门来管。有《计划生育法》还有《母婴保健法》,把婚姻和生育这两个问题分开来。光是这么说,大家可能并没有一个感性的认识,我们来看下面的这个故事。
在四川省资中县的一对新人的婚礼上,当时村里的男男女女都赶过来了,很热闹。而且院子的一角就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大家送给他们的礼物。这个小村看来不富裕,而大家也是诚心诚意地用非常隆重的方式来祝贺这对新人。桌子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喜糖。院子里帮忙的乡亲们正在热火朝天地准备着婚宴的"九大碗"。
村民告诉我们新郎曹学亮37岁,新娘名叫王代英,34岁。这个时候,新郎和新娘把他们的结婚证展示给大家拍照。您也许想不到,这对幸福的夫妻他们都曾经感染了艾滋病。原来新娘新郎所生活的这个镇子从1995年开始就有很多人到河南去卖血。新娘王代英曾经结过婚,她的前夫就在卖血的过程中感染了艾滋病。去年9月,王代英的前夫不幸去世。而王代英检查后也很不幸的发现自己也已经被感染了艾滋病病毒。
新郎曹学亮也是在卖血的过程中得了艾滋病。相同的遭遇,让两个人在这一天终于走到了一起。王代英办完丈夫后事之后,一直独身的曹学良被贤惠善良的王代英吸引了,并且向王代英表达了自己的心愿,就是希望能够娶她为妻。新郎和新娘都非常害羞,没有接受我们记者的采访。但是他们对我们说,两个人在患难的时候能够走到一起,所以对这份婚姻格外地珍惜。他们希望能够相伴着走到生命的最后一天。而有关的医生也对我们讲,两个人真心相爱,相互鼓励,他们的结合应该可以在较长时间内,把体内的艾滋病病毒控制在很低的水平。
主持人:结婚成立一个新的家庭,确实让他们感到由衷的幸福。我们能够感觉到他们脸上所洋溢的幸福的感觉。但是据了解,2000年以前,艾滋病病毒的携带者,艾滋病病毒的感染者是不可以结婚的,有艾滋病结婚的话就要采取预防措施,怀了孩子就要中止妊娠甚至做绝育手术。
巫昌祯:这个改变是卫生部的(文件的)发展变化,它原来是禁止的,后来就稍微放宽一点。说明我们的法律更温暖了。这两人如果不让他们结婚,两个人孤独地生活着,可能更早死亡。而双方结合在一起,互相照顾,只要不生孩子,不对社会造成危害还是可以的。这是体现了人文关怀,让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结婚,这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也表达了法律当中所存有的人文关怀,而这一点也恰恰就是取消强制婚检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尊重每一个人的选择,同时保护每一个人的隐私权。
主持人:似乎到这关于婚检的讨论我们可以告一段落,但是仍然有一些情况值得我们注意。
采访中,医务工作者说他们对目前的法律法规感到迷惑。根据《母婴保健法》第12条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但是在新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中,却没有把婚检列为婚姻登记的法定程序。换句话说,即便没有婚检的医学证明,新人们也可以领到结婚证。一边是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一边是《婚姻登记条例》。这两部法律法规在婚检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那么作为婚检部门的医务工作者到底应该听谁的呢?婚检部门的医生护士说,他们当然从自己工作性质出发,要遵循《母婴保健法》。那么作为婚姻登记部门他们要遵从的就是婚姻法。婚姻法是主法,《婚姻登记条例》是根据婚姻法制定的。
围绕着婚姻登记条例的出台,各部门的表态也着实让我们感到颇不寻常。8月20日,卫生部有关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婚前健康检查必须进行。针对卫生部门的说法,民政部有关人士强调,当事人是否婚检完全自愿,各地不得搞强制。一周之后,北京市卫生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北京市依然会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法》中的规定,婚检不会取消。而相隔一天,也就是8月28日,北京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则说北京从10月1日起,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查验当事人的婚检证明。
一周之后,也就是9月4日,我们看到有关部门的口气发生了变化。卫生部在其网站上以"鼓励公民做好婚前医学检查"为题,表明了对婚检的态度,关键词由"强制"变为"鼓励"。至此,有关是否取消婚检的争论告一段落。
主持人:巫教授,您看不光是我们之间有争论,部门和部门之间也有争论,而且这些争论一下持续了很长时间,也很激烈。《母婴保健法》和这个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是有矛盾的。但是婚检部门就说了,《母婴保健法》是法,而《婚姻登记条例》是条例啊,条例没有法大,所以就应该听法的,不能听条例的,您觉得这种说法有没有道理?
巫昌祯:这种说法不一定有道理。《婚姻登记条例》它不是独立的,它是为了配合婚姻法的贯彻实施所制定的一些程序性规定。另外,新法要优于旧法,后来的要比以前的(优先)。后法是根据新的情况,与时俱进的精神修改补充的,这也是一个原则。
主持人:现在存在的状况是这两个,一个是法律一个是条例,它也的的确确相互冲突着,怎么办?
巫昌祯:当前我就大胆说一句吧。《母婴保健法》应该做一些适当的调整,而且我查阅了一些外国的《母婴保健法》或是《优生保健法》,也都没有把婚检提到一个婚姻登记的步骤上。
主持人:其实您刚才也说到在国外可能婚检的时候,这些禁止结婚的疾病比我们国家规定得还少。那么,目前在国外婚检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呢?我们现在就来连线一下《环球时报》驻美国的记者梁燕。
梁燕,你好。
绍刚,你好。
我们现在最想知道的就是,在美国婚检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它怎么规定?
是这样的,美国各州都有不同的法律,关于登记结婚这方面手续一般都非常的简单,只要结婚双方到所选的结婚地的市政大厅或者是指定机构,出示有效证件就可以领到一份结婚证书。
那么公众对于婚检这个问题大家持什么样的一个观点和态度呢?
普遍的情况下,美国人每年至少做一次全面的体检,但是在他们结婚的时候多数人还是自觉地去再做一次婚前检查,他觉得这是对配偶也是对下一代的负责。
好的,谢谢梁燕。
主持人:巫教授,刚才您也听到了在国外的一些情况,我们其实通过您刚才的讲解,也很能理解专家们的心情。从一个总体方面希望大家自觉地以一个彼此信任,彼此负责任的态度来看待婚姻。婚姻还是一个理性的选择,你不能够感情用事,我们多做宣传,重在宣传,让大家都明白婚姻不是开玩笑,自愿地自觉去婚检比较好。
我们的记者在北京采访的时候,也采访了一些新人,他们主动要求体检。他们认为婚检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别人负责。同时,他们也觉得进行婚检也是在为自己的下一代着想。
主持人:虽然10月1日之后再去领取结婚证,不用各种各样的文件了,婚检的权利交到我们自己手里了。但是越要这样,我们好像越要对自己同时也要对别人负责。所以在这由衷地希望想要在10月1日黄金周领结婚证办喜事的那些朋友,能够主动去体检,为我们自己,为我们的爱人,也为我们的后代和社会负起责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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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