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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贴] 关于“开除怀孕大学生”的讨论

央视国际 (2003年06月23日 20:35)

  CCTV.com消息:网评天下论坛的“央视网评”子栏目中,署名“风雨不动”的央视网友以《开除怀孕大学生该不该?》为题发文,文中说,央视《新闻调查》近期报道了重庆邮电学院开除两名在校就读期间发生非婚性行为以至怀孕的学生的事件,使这类问题再次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一时间社会舆论多倒向学生一边,纷纷指责学校。不过,同样作为青年人的我对此却有着不同的看法…… >>阅读全文

  各执己见的网友们也在论坛发表了他们的看法:

  相关背景

  前一段时间女大学生怀孕事件被各媒体纷纷炒作,目前该事件的主人公两名学生以“定性错误、于法无据”为由,将母校西南某学院告上法庭,要求学校撤销做出的勒令退学的行政处分决定,并以侵犯隐私权、名誉权为由要求学校赔偿损失100万元。虽然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性行为并不值得肯定,但是由此事引发的道德、法律上的双重话题确是值得人们深思的。 【卓松年】

  重庆邮电学院的两个自由恋爱的同学,女方怀孕了,校方依照校规第二十一条“发生不正当性行为”要给予记过处分,但是两个同学认为自己不存在不正当性行为,不承认错误,校方以违反校规且认识不到错误将其开除。【小剑72】

  是在我们新闻频道的《法治在线》中播出过!是说他们在一次活动中认识,之后就发展为恋人,之后在暑假过后,在开学的那天他们就在宾馆里偷食了禁果,女孩由于宫外孕被送进了医院,学校就知道了此事,就有了开头的一幕【飘721】

  我认为诸如此类现象,应界定为“不适当性行为”较为妥帖。【漫游世界】

  整顿校风 依规行事

  杀一儆百,严整校风。【魂六】

  从情感讲,开除对于她(他)有些伤害,但是,从校规而言只有这种选择了。【闽东居士】

  应该按校规来吧,毕竟这条校规也不违法。【邵易】

  学校开除怀孕大学生也有它的理由,总之大学生应该以学业为重,应该自重。【☆风的翅膀☆】

  全国妇联的官员说:“不属不道德性行为,没损害第三方利益”。难道没损害女孩父母的利益吗?如不开除,哪个父母敢把自己的女儿送去大学读四年书,生几个小孩?【崇拜毛主席】

  学校管理应当有其严肃性,我想校规校纪不是因这一对学生行为发生后才制定的吗,既然校规校纪确立之时没有引起社会上的激烈争议,那么在实施管理过程中,就应当依规行事,按纪处罚。性行为虽为人权内容之一,也并非没有特定限制,总不能毫无限制地去行使你的性人权,在特定的范围,特定的环境是可以限制性行为的,校方规定不存在损害当事人的某些权利。【漫游世界】

  质疑校方的做法

  开除用“刑”太重了。【浮在虚幻中】

  当然学校的做法值得商榷,毕竟剥削了别人受教育的权利!这种做法本来就是不可取的!虽然他们做错了,但木已成舟,已经发生了,就已经采取更好的方法才对,而不是让学生受到更大的伤害,学校的态度就是对学生不负责任【飘721】

  勒令退学,也是无奈之举,但该处分与现行法律无相悖之处。【MLH26】

  要对在校学生的性行为做出限制,针对我国高等教育学生管理现状还不能取消这种限制。【漫游世界】

  这是一次意外事件,校方应该宽容一些。校方从便于管理的角度做出这样的决定,但并不意味着这个决定是正确的。【我不是烈火地囚】

  处理不是目的,关键是警示后人。来一个警告处分好了。毕竟国家培养一个大学生,实属不易!【亿 东】

  大学生也是人,人总有犯错的时候。不要因为怀孕而断送她学习的机会。【明玉6】

  既然入了校,就在无形中你选择遵守了校规,那现在未婚先孕就该受到处分!但,其实他们不是第一对,也不是最后的,比起那些把孩子去弄的校园情侣来说,他们还算是有责任感的!要处分,但没有必要开除吧!【小楼雪】

  新世纪的大学生应该有他们的自由,他们已经是法律承认的大人了!我觉得这是不公平的,现在的大学生应该有他们的自由,他们已经是合法的成人了,所以 这是他们的自由,而且,这也不代表他们的品德不好。如果要追求责任的根源,还是因为 学校的管理问题,要是一个学校管理很严格,我想学生们是不敢有什么越轨的行为。所以 我觉得学校不应该开除他们。 【 成功者2008】

  法律与道德

  开除是我国教育治病救人的目的吗?难道不开除就是允许,不允许就要开除吗?学校允许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吗?类比一下。人家怀孕也不是有意为之,故意和学校过不去的啊。另外只要不损害他人利益,不伤国体,不泄漏国家机密,不反党反社会,人家成年人了,有满足自己本能要求、负责任地相互愉悦的权力啊。哪家法律规定成年学生不能有性的需求和满足,是法大还是你学校的规定大?!【小晓2l3】

  有道理,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小晓”的观点是对的。“法无禁者无罪”!校长的决定和行为是有用法律去衡量的必要!【合法公民2】

  校方并没有将他们界定“犯罪”啊,校方的界定是违反校规校纪,处罚也是依据校规校纪,作为当事人如果不愿意接受学校的相关管理,他也可以放弃这个学校。【漫游世界】

  这不是法律的规定,更应该说是一种社会的道德。大学生怀孕其实是一种不理智的行为。【☆风的翅膀☆】

  如果道德与法律相矛盾的话,应以法律为准绳。【青藏高原61】

  本身就是意外的事,该女生应该对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负责的,她也不想这时候怀孕的啊。大学生有性行为就是不知廉耻吗?太武断了吧。【小晓2l3】

  廉耻之心,是做人的基本。【☆风的翅膀☆】

  学校认定学生的性行为属不正当性行为是不妥的。学生在相爱的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说明双方是自愿的,没有金钱交易,又怎能算是不正当行为呢?【爱在整点和你对话】

  这不是强奸,在正常情况下,女生不愿意,谁都不能让她怀孕。她不自重,必然会为此付出代价。【我本善良99】

  他们的这种行为不合法只代表不受法律保护。但不是违法!难道校纪大于国法?学校就可以随意用校纪来处罚?就好像新闻调查里所说的,这里的确有法律真空,很可能导致权力滥用。当然,我也不提倡大学生可以去这样做。【thief0578】

  这两个学生的行为既没有违法,也没有侵害公众利益。校方的决定客观上侵害了这两个学生的公民权利。至于网友“风雨不动”提及的部队官兵的行为,与这个行为相提并论是不恰当的。法律的权威是至高无上的,任何与此相悖的规定都必须废止!【我不是烈火地囚】

  这种行为不值得提倡,但不提倡的东西不代表就要处罚!在不提倡和违法处罚之间是有空间的。【thief0578】

  学校处罚没违法,是国人的传统道德使然。【崇拜毛主席】

  带给我们沉思

  我生于70年代末,抓住了70年代的小尾巴。 面对这样一个话题,感觉很沉重!

  不是思想陈旧,也不是观念老朽,总感觉在校园里发生这样的事,不应该,我们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做任何事都应该三思而后行,面对诱惑我们应该多一分自制,如果连起码的自制力都没有,很难想象未来我们可以担当什么责任。我们也应该知道发生这种事对我们这个年龄段来说不会留下什么美好的记忆吧。

  我认为这也需要我们更多的人来思考,思考现代人的思想,生活行为和方式,可能有时人难免一失足,但这一失足千万不能成为我们的借口,我们真的承当不起这一失足,只希望身边的人,整个社会能有包容的心来面对这两个女孩,她们还有很长的人生路,只希望她们一路走好,不要因为自己的失足而放弃年轻的梦想!【 jj3326】

   [相关原创] 上海的叶子: 从“泼熊保研”和“怀孕开除”看中国的高等教育

  (版主莱蒙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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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任今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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