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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走近浙江普通群众

央视国际 (2002年10月26日 17:14)

  新华网消息:记者最近进行的一次调查说明:尽管法律援助制度在浙江省建立才几年,但已对这个省普通群众的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

  法律援助是国家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减费法律援助的一项司法救济制度。记者在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进行调查时,这个中心副主任潘岳松介绍,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于1999年正式挂牌,目前全省已建立省、市、县三级法律援助机构100家,共有法律援助专职人员380多名。其服务形式包括解答咨询、刑事辩护和诉讼代理以及办理公证。

  这位副主任说,政府的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出庭旁证、定期抽查律师卷宗和对法律援助律师进行培训来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充分保障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后,就有不少需要法律援助的贫弱者来到“中心”,要求提供法律援助。他们说,政府保护弱势人群,有法律援助就能保障贫弱者的基本人权。

  咨询及调解作法,能使人们心平气和地接受现实和达成谅解。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介绍,中国司法制度中的调解分为诉讼外和诉讼内两种,而60%的案件是通过调解来了结的。随着法治观念的推广,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以寻求法律援助这一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法律援助案件日益增多。1999年至今,这个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172件。法律咨询人数15万人次,而今年上半年的法律援助案件已达2900多件。

  法律援助吸引了大批律师的积极参与。由于从事法律援助的律师认真敬业,他们办理的大部分案件都得到比较理想的结果。在全省近几年的法律援助案件中,刑事案件通过法律援助的,有不少案件得到改判,民事案件通过法律援助的,受援人均获得胜诉。

  目前,浙江省已经基本形成全省法律援助大网络,城乡居民可以就地申请法律援助。同时,《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已于去年正式施行。此条例规定全省各地的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这将保证这一司法保障救济工作得以进一步开展。

责编:晓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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