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知识产权起争端 丰田告吉利汽车商标侵权
央视国际 (2003年03月03日 11:29)
经济参考报消息:小小的车头标识引发了中日企业一场跨国知识产权争端。日本丰田近日将中国第一家民营汽车企业吉利汽车告上法庭,认为吉利美日车标图案酷似其“小地球”造型,构成侵权。据了解,这是我国首起汽车商标侵权案。
日本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在诉状中称,吉利汽车公司在美日汽车上使用的车标酷似丰田汽车“小地球”造型的注册商标,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侵害了丰田公司的商标权。同时,丰田还认为吉利在对外宣传中打出“丰田动力,价格动心”和“本车使用丰田8A发动机”的广告语,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丰田为此向吉利汽车索赔1400万元。
被告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楼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丰田的指控都是无稽之谈,吉利一定会全力以赴应诉这场“洋官司”。楼韬说,吉利的商标早在1996年5月7日已经在国家商标局注册,与丰田有明显差别,对消费者不造成误导。楼韬说,汽车是大宗特殊消费品,消费者不会因为两者的车标都是圆形而选错品牌的。
对于丰田从未向吉利提供发动机的指控,楼韬说,美日汽车虽然使用的不是原装进口的丰田发动机,而是天津丰田汽车发动机公司生产的8A发动机,在广告中宣传“使用丰田发动机”并无不当,更谈不上不正当竞争。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说:“美日汽车自生产以来一直使用的是天津丰田汽车发动机公司生产的8A发动机,到目前为止,吉利已经采购了丰田汽车生产的发动机累计达4亿元人民币。吉利与天津丰田汽车发动机公司签订的发动机采购合同书还存放在采购部门。”
据了解,天津丰田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生产TOYOTA8A-FE发动机,是以丰田A型引擎为雏形,在中日两方的技术合作下,面向中国市场全新开发出了丰田8A发动机。吉利集团旗下优利欧、杰士达、美人豹3种车型均使用的是TOYOTA8A-FE发动机,豪情和美日两款车型除一部分使用TOYOTA8A-FE发动机外,去年开始在一部分车型上采用吉利汽车发动机厂自行研制的8A/MR479Q发动机。2002年10月1日,“亚洲第一飞人”柯受良就是驾驶配备该款479Q美日之心的吉利-美日8A/MR479Q汽车,完成了布达拉宫飞越。
业内人士认为,一个是日本汽车大腕,一个是中国汽车新秀,中日两家企业的知识产权争端缘于其在中国汽车市场上的“短兵相接”。刚刚上市的丰田威驰系列轿车与吉利美日系列轿车采用的发动机都是天津丰田生产的8A发动机,威驰基本配置定价11万元,而美日定价不到6万元。2002年吉利总共销售汽车接近5万辆,与2001年相比增加了120%,市场占有率达到4.5%,吉利集团的发展速度使得美日成为威驰的一大竞争对手。
另外,吉利于去年推出了装载吉利自行研制的8A/MR479Q发动机,售价仅4.99万元,而该车型直接与天津丰田所生产的夏利汽车形成直接的竞争态势。吉利集团认为,吉利美日汽车和美日车标问世已经有五年,丰田公司选在时下起诉吉利集团有其深层次的市场原因。
这是汽车领域第一场涉外知识产权官司,但是纵观中国民族制造业发展历程,中日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之争由来已久。1997年开始,日本本田相继起诉上海飞羚摩托车、浙江黄岩华日(集团)和河南黄岩华日(集团)新乡市摩托车有限公司侵犯了本田KCW(小型摩托车)的外观设计专利和发明专利。
与此相呼应的背景是,中日摩托车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自2000年以来,本来在东南亚市场一统江山的日本摩托受到中国摩托的猛烈进攻。凭着物美价廉的优势,中国摩托企业已占据了东南亚近80%的市场份额。而在中国,由于日本摩托车在价格上比国产摩托车高出2至3倍,因此现在国内市场上的日本原装车销量大幅下降。
业内人士认为,被比喻为“小老头”的中国汽车制造业,一直跟在诸多汽车大公司后面亦步亦趋,直到最近几年开始突飞猛进地发展,一些新兴企业如吉利汽车开始有了完全属于自己的品牌和研发中心。但是中国汽车的一些“模仿秀”一直遭受指责,从吉利酷似奔驰的车头和两个大灯,美人豹“法拉利式”的跑车外形,到奇瑞遭到非议的外观设计,都有相似之嫌。
专家指出,状告中国汽车生产企业侵犯知识产权可以视作日本车系在价格上无法与中国企业相抗衡而使出的“新策略”。日本在中国的专利申请量一直是节节攀升,日本去年在中国的专利申请总量达到了1.3736万件,同比增长38.9%,占整个国外申请总量的1/3强,大有赶超所有英语国家申请总量的趋势。中国企业有必要提高警惕,增强研发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因为这才是核心竞争力。如果丧失了创新这一核心竞争力,哪怕拥有了自已的品牌和商标,也会在竞争中处处受制于人。
据了解,该案已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立案,将于3月中旬开庭。
责编:复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