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4月27日 14:53 来源:
所罗门群岛4月18日发生骚乱后,首都霍尼亚拉的“唐人街”受到严重冲击,多数华人店铺被抢被烧。骚乱发生后,中国国家领导人十分关心侨胞安危,指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使领馆竭尽全力,采取一切措施,保护侨胞生命安全并提供一切可能的帮助。(4月24日《中国青年报》)
侨民是生活和工作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公民与国家、社会的关系是双向的关系。民是国的民,国是民的国,公民与国家是唇齿相依、互为依存的关系。
从这个意义上讲,即使公民在国外,他们也有权利要求自己的国家出面保护。同样,当公民遇到困难和危险的时候,政府就要履行义务和责任,利用一切手段来保护、救援和帮助公民摆脱困境。同时,运用有效手段保护海外侨民也是涉及国家形象的问题。一个国家怎样对待自己的公民,别的国家就有可能同样对待该国的公民。
在现代文明国家里,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应当是和谐统一的: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国家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公民履行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公民作为国家的主体,政府的存在就是为了维护公民的权利。
如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已经写入宪法。所罗门群岛骚乱殃及我侨民,中国外交部和驻巴新、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使领馆正密切关注局势发展,采取一切措施全力保护包括港澳台同胞在内的中国公民的安全。从中我们不光感慨和欣喜,更感受到了政府落实宪政法条的“认真”!
公民与国家是一体的,这是宪法确定的一个至高无上的原则,无论在何种情况和状态下,国家始终是公民的保护神。这不仅是公民与国家之间内在的契约关系和相应的义务所决定的,更突出地表现在公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所掌控的一切力量,包括政府的权力,这些根本上都来自于公民。(作者:追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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