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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评] 假如没有媒体曝光?

央视国际 (2004年03月23日 10:10)

  媒体曝光的作用真大,同一天看到的两则消息让我不得不感慨,如今新闻监督对行政部门的影响越来越重要。

   新闻背景:一则消息是,在2004年2月11日新华社发表了题为《芜湖“红顶商人”成群官商相结成隐患》的调查稿后不久,目前,芜湖市委书记詹夏来已辞去兼任的奇瑞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该市其他党政领导干部在公司所兼任的职务均已全部免去。(新华社3月17日)另一则消息是,山西省交警总队日前出台新规定,凡发生被中央媒体、省级媒体曝光出严重问题,各交警支、大队长要向上一级部门做出检查,经查确有严重问题的,相关领导要引咎辞职。(中国广播网3月18日)

  对行政执法部门来说,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非常重要,与人大、政协监督、群众监督一样,都是必不可少。从以上两则报道也能看到,当前我们的行政部门能够通过舆论监督来改正自身问题,能够做到有则改之,从善如流,这是好现象。然而,我还是有些疑惑,假如没有媒体曝光又会怎么样?

  从报道中得知,芜湖市“红顶商人”的存在已经不是一年两年,这种官商不分的现象在该地已经非常普遍。但就是这样明显地与中央二号文件相背的事情,竟然能够长期存在于这座城市,难道就没有人过问过?普通百姓大多对官商不分者持不赞成态度,中央也是三令五申地说明严禁官员经商。即便这样,芜湖依然是“红顶商人”的天下。幸而有了新华社的长篇通讯对这种极不正常的现象进行了揭露,于是“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重视,随后,安徽省纪检委、监察厅、省委组织部组成联合调查组到芜湖进行了调查核实”,结果就是现在所看到的那样,官商不分的现象在芜湖已成为历史。

  山西交警总队的新规定如此重视媒体曝光本来是无可厚非,但是,总感觉他们重视的太过了些。因为不管是被媒体曝了光还是没有被曝光,只要有问题都应该按正常规定处理。至于引咎辞职,那更应当慎重行事,一定得遵照相关制度和规定执行,而不是某媒体或某个人就能够左右。

  我们的媒体敢于揭露行政部门的问题,而行政部门又如此重视舆论监督都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因为舆论监督既有预防和警示的作用,是一种在监督之下的监督,是法制监督、行政监督、党纪监督等各种监督集合的监督,是社会民主的主要内容,也是现代民主的重要形式。但是,舆论监督是双刃剑,有正面作用,也有消极影响。因此说,并非有了问题一定要等到有媒体曝光才行,希望相关部门在觉察到问题出现之时就把它解决。因为假如媒体没有曝光,那明明白白的问题难道还解决不了不成?(网友: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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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任今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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