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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问]"迟来的正义",权大于法?公道如此之难

央视国际 (2004年02月18日 11:36)


  新闻调查:云南省一起性侵害案中,受伤害的是一个不到四岁的小姑娘,案发后受害者家属曾四处去讨说法,但是几十天的时间里始终没有见到警方对施害者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一起政法系统中层干部的劣性犯罪案件,不禁让人想问到底是权大还是应法大?“迟来的正义”总让人深思……

   为受害者心痛、愤懑

  【耗儿-3541】昨天没有看新闻调查,今天早上听同事讲了我就来央视网上看,看了之后愈加心痛!这样的一个人渣,是知法犯法,他凭什么这么嚣张和大胆,就应该给他最严厉的惩罚!那个孩子的将来无疑会收到牵连,她要怎么样的勇气才可以面对自己的人生啊?!

  【屋角桂花香】昨天晚上看这个节目我差点把电视给砸了!身为公安局长还说什么“权大于法”,那个地区法院副院长,我看他就不是人类!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买红薯。

  【情系天山雪峰】想想吧!对一个小孩,不到4岁!干这种不是人干的事呀!人性何在?

  【muqing2046】伸张正义,保护自身权利就这么难吗?是不是非要动用媒体,这样的事情才会暴光!!

  【孜孜不倦4】媒体一定要继续关注临沧的强奸幼女案!!!昨晚,看那副表情,简直可以把人气死!这样的一个局长一个公务员,我想象不出,他平时是怎么道貌岸然的执法办案。还有陈局长,明显是在推卸责任!还有一些纪委、政法委的人、早已经忘了自己作为人民公仆的职责,也断然忘了人民的利益才是至高利益!

  权大于法?一个公道那么难


  【腊梅730】权大还是法大? 2004年2月16日晚在新闻调查栏目中播出的“迟到的正义”。我全家收看后很是激动,堂堂镇康县公安局长也会讲出来,“权大于法”的苦衷。事实上在法制国家法律是最大的,而在我们边疆确实存在“权大于法的现象”。

  中央首长的讲话:处处都想到的是人民的利益。可是地方政府办起事来又是另外一回事, “三个代表”在党员中的学习,归根到是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危机感的学习,是恢复执政党一心为民服务的座右铭。在山高皇帝远的边疆什么事都是政府主要领导说了算,很多事与中央政策不一致,身在边疆的老百姓也无法可依。

  【食草龙】在江鸿明的眼睛中这个“权”是行政权力的“权”。然而行政权力终归是要依法的,再大也大不到哪儿去,所以我想这个“权”是以权谋私的“权”,是特权、私权,有了这个“权”便什么“法”都没有了,所以有权便没有法。

  【PURPURE】权与法,这么简单的一件事,竟竞变得那么复杂! 这么明确的犯罪行为,受害人要一个公道竟这么难。 那些拿着纳税人钱的人,究竟为人民做了什么? 这样的人民公仆不要也罢。 那个公安局长应该解职,大家说说, 一个认为权比法大的人能做执法人吗?还有其他关联的人, 我觉得当地政府应该从上到下好好查一下了。


  【廖宗灵】究竟是法大还是权大?看央视新闻调查栏目播放“迟来的正义”,感到非常气愤,发生的案件让人不可思议,这样一个败类怎么能走上地级领导岗位?说明我们的用人制度还存在缺陷,对失职的公安局长及其他有关人员追究其渎职罪,充分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宗旨,还小女孩及其家属一个公平。

  【sy1974】法大?权大!看看外婆可怜的眼泪,看看他们无助的眼神,希望有权人不冷漠,渴望法律有尊严!

  【宁让天下人负我1】别看“权大还是法大”的争论已过去二十余年了,但权与势在某种情势下,依然如海底的磐石,照样坚硬如铁、壁立千仞,不怒自威、一言九鼎,让人望而生畏、不寒而粟!不破除“权”而奢谈“法”,怎一个“法”字得了?!

  【秦砖汉瓦4】现在的事情是明白着的,那肯定是权大于法啊!但这种本末倒置完全该纠正过来的。

  官官相护: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买红薯

  【happykai】在法制社会里,请问那位公安局长充当的是什么角色?

  【罗卜尼克博士】官场腐败,国家疲软,刚开始看时只觉得这公安局太没劲了,人都拉到局里了都关不进去,后来看竟然远远超乎意料。

  【[央视观察员]】警察在这儿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WINCIN】警局和政府部门里出了败类,那危害大矣!惩处这些人要靠媒体!

  【说实话8】临沧各级新闻机构是不知道此事,还是只会为各个领导做政绩光环?


  【muqing2046】他判别人的死刑,谁判他的死刑。看到这则消息已经够痛心了,但最痛心的是临沧当地竟对这样的禽兽般的行为无任何的报道,我们到底还要对这样的人蒙上一层怎样的遮羞布!

  【说实话8】小地方关系网更密,此案整个地区都传遍了,县级、地级领导会不知道,新闻媒体又会不知道?事件一过,各级领导还不是照样过风花雪月的好日子。

  【程序怪物】质问公安局长--陈新钢!公安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开会、总结、出差、元旦放假、春节放假还贯彻精神,那么破案呢?当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受到侵害时,公安是否因为要开会、总结、出差、元旦放假、春节放假还贯彻精神,是否因为罪犯是公检法的同行,是否因为罪犯的官比自己大而让其逍遥法外?

  ■网友特评:

  【奔腾的xin】县公安局长面对镜头一副嬉笑的嘴脸上写着四个大字--------官官相护!!!!!

  我是在临睡前转到央视看到这一期节目的,可是我看完这期节目后,我却再也睡不着了,气愤和失望令我孤枕难眠!且不说那个4岁的小女孩心理和生理上所受到的伤害是那么的令人同情,也不说小女孩的姥姥和舅舅们抱头痛哭的场面是那么令人揪心,我还不说小女孩的妈妈和姨妈到处上告却杳无音讯时,那种委屈和无助的表情。这一切一切给他们一家造成的痛苦的原因,用那位县公安局长的话就是:行政权力比“法”还大!!!

  荒谬!!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在我们这个崇尚法制社会的当代,中国一个县级国家机关的领导面对镜头,面对亿万电视观众竟然厚颜无耻地说出这种话!党中央和国务院不断加快法制的进程,可是“法”到了他们那里却被无情的践踏了。

  可以看得出来那位公安局长面对记者咄咄逼人的追问,是那么的不自在,如坐针毡啊!他也许感觉到自己的话不妥,可是他又能怎么办呢?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县公安局长,在他的上级,也就是他口口声声说的“上面”,竟然因为元旦和春节的放假还有年终的各种活动把这个案件一拖再拖。换个角度想想,如果受到侵害的是他们的女儿,难道他们会置之不理吗?

  什么也不用说了,再多的言语对于他们是无用的东西,我要感谢央视的记者为我们揭开了这个黑幕,也替我们对这些人做质询。在全国上下还有多少类似的案件没有浮出水面?记者的能力有限啊。

  看来我们国家的法制进程“任重而道远”!!!

  法制任重道远,关注到底是责任


  【食草龙】我希望中央电视台能对这个案子继续予以关注。首先是这个案子的罪犯能否得到应有的惩罚,这当中包括对犯罪事实的定性问题(猥亵与强奸是两码事,关系到罪责轻重的问题),量刑轻重的问题(不排除有故意判轻的情况),再就是民事赔偿的问题。总之是要大快人心。

  其次是要关注对江鸿明的处理问题了。江鸿明是个不会为民做主的局长,他只会察言观色(什么没有上级的指示,就是怕得罪人),还有就是对这案子漠不关心的官员。在这些官员的领导下,很难想象镇康县的百姓会有好日子过。

  再就是改善该地执法环境的问题。就连这些应该为民做主的官员也承认了权比法大的情况,古人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现在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然而在这个案子中我们看到的只是官员的特权,应该彻底改变这种权比法大的情况。

  相信镇康县的领导不会落下这期《新闻调查》的,但看了之后的态度是什么样的呢?是哈哈一笑,还是连夜或次日开会自我检讨,作批评与自我批评?若是前者,那可就是我们媒体的不幸了。

  我想《新闻调查》可以对这些问题继续关注,然后再制作一期《新闻调查》。权比法大、不平等现象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央视若能通过这样的关注,使全国引起对这些的问题的注意,或由此改变镇康县的面貌,那可就是善之善者也。

  【33333385】要报道到底,大快人心。

  【2004陈】治标更要治本。

  【钱塘白雪11】现实是实实在在的,不要相信某地出了违法事件后就用这是个别情况来解释的理,是毒瘤就必须拔出来,彻底清除才是真理。

  【古人241】对于我们平民该深思的不仅仅是我们身边的领导干部怎么样,我们也要想想我们自已到底做过多少正义的举动,不是看到了坏事就怕而忍着不敢面对,因为想想如果我们都是这样,这种为人民服务的官也不知会出来多少,我们应该有一种正义。

  (版主陶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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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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