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评]“征地听证”之后怎么办?
央视国际 (2004年02月12日 10:04)
新闻背景: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守智2月10日在该部举行的《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新闻发布会上说,今后凡是征用农民承包土地中涉及安置补偿等农民切身利益的,农民有权提出听证。→→新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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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在“水泥丛林”旁边的耕地上劳作 |
听证素有“现代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之称。这个舶来品在中国的城市率先登陆及至立稳脚跟后,逐渐开始走向农村,让广大农民朋友享受听证给他们带来的好处。现在,随着国土资源部以规定的形式在全国农村推行国土资源听证制度,估计由不得那些习惯于靠行政命令手段强行征地的基层政府再这样将一言堂式的征地办法继续下去了。
农民从无权决定自己承包耕种的土地是否被征用到有权提出听证,这个跨度当然不小,对确保农民的切身利益自然非常有益。不过,笔者以为,举行征地听证之后,举办听证的征地方和要求听证的农民该如何对待召开过的听证会结果,远比征地听证本身更重要。道理明摆着,听证会只是个媒介,给双方提供一个发言、讨论、争辩的舞台,除此之外,很难再有其他作为。这样的话,就不能不将目光更多地聚焦在如何对待听证会的结果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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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失地农民提供的安置房在建设中 |
事实上,笔者对保证对征地听证结果的执行怀有疑虑。这是因为,根据以往的惯例,但凡征地方需要征地的,无不先去打通县、乡、村干部这些“官方”关节。等到这些关节畅通了,征地者差不多已经“征”到了土地,因为出让不出让土地,正在承包土地的农民基本上是没有多少话语权的。乡村干部让他们交出土地,他们就不能不交,否则,吃的亏恐怕比老老实实乖乖拱手交出更大。
春节期间,笔者在老家和亲朋好友聊天,听他们最不满的就是镇政府卖地时的“吃里扒外”。原来,老家不久前被划成工业开发区,市区一些大企业正在征地准备建新厂房。镇政府遇到这样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他们所热衷扮演的是“土地掮客”的角色,而很少真正顾及自己“衣食父母”——农民的利益。一亩耕地卖给征地企业的价格是3万元左右,而到了农民那里,则缩水成5千元,这中间巨大的差价,全成了镇政府的纯收入。刚开始失去耕地的农民不知道这其中的猫腻,总觉得吃亏却也说不出什么,等到知道镇政府“吃”了这么多卖地钱,除了骂娘解恨外,也奈何不了这个“土地掮客”。
农民有权要求召开征地听证固然是好事,倘若召开这样的听证会后,有权代表农民签字卖地的基层政府照样按照自己的意愿出售土地,那些参加过征地听证会的农民照样不是干瞪眼没办法?或者,因听证会上双方观点差异过大而达不成协议,政府或村委会仍坚持卖地,那样的话,开这样的征地听证会究竟又起到什么作用?
农民有权要求听证和农民有权拒绝征地不是一个层面的内容。前者是维权的服装(形式),而后者是维权的武器。如果只赋予他们“服装”,而不同时给他们配备相应的“武器”,当权力部门剥夺其合法权益时,叫这些农民们如何是好?
听证形成的决议必须不择不扣地执行,才是确保征地听证不徒有其表的关键所在。(网友: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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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慕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