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痛说乱治,看法院“创收”
央视国际 (2004年02月02日 10:44)
CCTV.com消息(焦点访谈):张德强与刘清建两人分别在河南信阳市开建材门市部经营钢材生意。2002年8月,两人先后被来自湖北省大悟县法院的人强行带走收押。被抓后两人才知道,湖北省有两个人以从他们这里购得劣质钢材为由,分别将他们告了。但这两名原告他们并不认识。原来却是大悟县法院给两位原告写好了诉状,取得了他们的签名。
法院未经开庭就抓人收钱,结果原告不知道自己告了谁,法院也没有找当事人取证,就抓人收钱,总计23万元。法院有关人士称,这是作为赔偿当事人的赔偿款。事实上原告却一分都没有拿到。大悟县法院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人士表示,这种没有理由的抓人罚款背后,是因为这里的每个基层法庭都有经济创收任务,完成不了就没有工资。法庭的人当然要八仙过海,各显其能了。
狠念“紧箍咒”,痛砸腐败官
【yq117】不知大家看了这一期《焦点访谈》没有:“2002年7月,湖北大悟喧化镇为完成经济指标任务,上演了一幕无原告乱抓人的闹剧。不知法律的尊严哪里去了,真不知竟有这样的人民法官和法院!!!希望央视追踪连续报道此事件。这期访谈央视是冲破了阻力的。我们天天在讲执政为民,可一些人在背道而驰,就大张旗鼓的乱抓人、乱罚款,上级主管部门却不闻不问。真是让人们感慨呀!
【扬花萧萧】2004年1月31日焦点访谈随笔:大悟县法院真能干,有罪没罪都能办,抓人要去几十万。罪名全凭自己撰,交钱放人都随便,如此执法真混蛋。请求政府下决心,害群之马必严办!
【河北拖拉干部】这都是二十一世纪了,法律也该进步了。还法律尊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是官都在贪】不抓不足以平民愤,他们这是知法犯法,不抓不足以平民愤。
【峨中毕业生】寒心!!!对大多数中国的普通百姓而言,国徽代表庄严,法院代表正义,然而,就是这样一群头顶国徽的法官,却将两个无辜人放到了正义的阴影里!
【千年老妖怪】公检法互为监督,但也成了铁路警察各管各的了,这种现象真值得高层警惕。
【xzz5003】高院和中国法院要认真处理此事。在中国法制不断完善今天,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继续出现知法犯法的情况,实在让人气愤。
【邵刚1970】好!就这样,有一件就曝光一件,让柔弱的百姓的声音能传上来!
【河北拖拉干部】猴年狠念“紧箍咒”,痛砸腐败官。
【异域幽灵110】在这个法制健全的社会里竟然会发生这样荒谬、荒唐的违法事件。竟然是我们老百姓所应该可以信赖,依靠的人民法院的胡乱执法。这不但严重的伤害了老百姓的心,同时也严重损坏了共产党的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这样的人民法院还能为人民办事吗?说什么要完成指标才有工资?这样的工资装在他们的口袋里就能安心吗?那是从百姓手中抢来的。他们不敢面对摄像机的镜头就是心虚啊!!!
同样应该让我们感到可悲的是我们的普法工作还是很不够,很多人并不知道该怎样维护自己及朋友的合法权益,以及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像事件中的两位受害者及家属谁想到在人无辜被跨省抓走以后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呢?这都是促成这起荒唐的执法事件的主要原因。我觉得我们的焦点访谈节目要密切关注这件事。要引起广大群众和各级领导的注意,严惩这些执法犯法的罪犯。给群众一个交代!!!
执法枉法,法院创收谁之过?
【等待冬天.】执法者犯法更是法律的悲哀,中国进入法制社会任重道远啊!
【小马不恃MLH】法的不公正甚至腐败,法律的公信力将大大降低,所以有“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危害远远大于一次犯罪”之说。
【等待冬天.】人为的制造不公危害更大。
【xsmachu】这种事多不多?“谁是原告”真不可思议!! 不知是哪一位法官想出来的主意?这位法官我看比社会上的一般搞诈勒索的罪犯还要坏!!至少老百姓是这样认为的!!!知法犯法!!23万如果是社会上的人要被判几年? 这位法官将如何?中国的法制进步了不少,这是有目共睹的。在这法制社会里,我真不明白法官也会这样??!!各级政府在干什么?地方政府没有财政收入那么中央政府为什么保证不了这些公务员的工资呢??
【年轻人小田】法院是不是垂直管理啊?
【骜卿博雅】垂直管理就有用了?现在还有不要求创收的单位吗?
【~海纳百川~】不创收的单位是不存在的。不创收,福利怎么发呀!
【史前战士】法院创收谁之过?古人讲:衙门朝南开,无钱莫进来!法院作为我国设立的审判犯罪分子的机构,本应是“清水衙门”为民申冤的主持正义的机关。可是出现法院“创收”情况,实在有违国情、背民愿!法院为什么要“创收”?从而造成一些败类践踏法院尊严的事件!法院“创收”谁之过?连法院都要“创收”,是某些人想中饱私囊吗?
【邵刚1970】2004年1月31日焦点访谈随笔:舆论监督特别在2003年以后,起到的作用真是越来越大了。也能看到,国家对这些信息的透明度也是有了质的飞跃。感谢焦点访谈节目组,感谢你们的工作,不但使我知道了中国现在存在的比我以前认为要多得多的黑暗,更使我了解了中央从高层改革的决心(否则这样的新闻是不可能被播出的)。真好! 有国家的决心、透明的媒体、诚实的人民、有责任感的专家人员,那些既得利益者还能生存在黑暗里吗?
■时评:创收目的,缘自反面的思索
【~海纳百川~】长期以来,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为什么许多地方都在为“钱”为创收而不惜怏民祸国呢?是这些单位的负责人不懂这样做不好么?不是。说到底还是为了本单位、本部门的利益问题啊。想想啊,如果不去搞一点钱,那么多工作人员的福利怎么解决?要知道,依目前工薪阶层工资里的那点钱,要想过上“小康”生活,恐怕太困难了吧。作为一个单位或者部门的领导,要为改善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条件而操劳,要为改善员工的生活条件操劳。员工的孩子上幼儿园、上学需要钱,员工的生、老、病、死也需要钱。本来嘛,作为国家行政的组织机构,所有开支应由国家承担,这是天以地义的事。可是,财政划拨的那点钱,够用么?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现在的单位或者部门领导也真是不好当啊。不知道大家看过央视刚刚播放的电视剧《至高利益》了么?当那个镇长为了给自己下属的工作人员按时发一点工资而去向市长“撒谎”“骗钱”的镜头时,我们能笑得起来么?
想一想,现在我们干什么不得花钱?衣、食、住、行,哪一样不得花钱!更何况,这钱花少了还不行啊。就依一个在部队工作有中等收入的团级干部来说吧,把自己的孩子养活大培养到大学毕业得多少钱?十万元够么?不够。市场化了,公寓分房取消了,得买房吧,不敢买大的,买一套三居室的约一百平米的房子,到住进去得花近三十万吧?家中父母都老了,经常弄个病弄个灾的,经常接济一下,一年怎么也得花一两千元吧?光算算上面这些见个账,一次性花费就是近五十万元。这五十万是个什么概念?
通过细算上面这笔账,结论不能得出:依目前这种“到处都需要钱,可又没有钱”的状况,“腐败”现象的出现也就成了必然。所以,我们在痛陈人世间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现象的同时,是不是应该考虑到咱现有的这些公务人员“入不敷出囊中羞涩”的尴尬状况呢?
当然,也不是说“高薪”了腐败现象就不出现了。但至少可以说,目前我们公务人员的收入同生活在现有社会当中那些必要的支出是极不相称的。
(版主陶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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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会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