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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评] 构建科学合理的社会救助体系

央视国际 (2004年01月29日 10:02)


  新闻背景:为改变“送温暖”一年一次的做法,山东烟台市探索建立起困难群众社会救助补充制度,使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得到有效的拓展和延伸,把党和政府的温暖源源不断地送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中(1月28日新华网济南报道)。

   所谓社会救助补充制度,其基本形式是:以当地民政部门为主导,建立社会化大额救助基金,在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实施对困难群众多方面的补充救助,进而形成救助困难群众的系统工程。其目的是根据困难家庭的不同情况,分类实施救助,让每个家庭有房住、有饭吃、上得起学、看得起病。

  近几年来,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全国各地都相继建立起社会保障体系,实行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障救助制度还刚刚起步,保障救助体系还不够健全,现有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仅限于维持低保人员的最低生活水平,而且在救助形式上也有点象“撒胡椒面”,无法体现区别对待原则,更无法解决有特殊困难群体的实际需求,影响了救助制度的实际效用。

  事实上,造成城乡居民贫困的原因是多种多样、千差万别的。据烟台市民政部门的调查,目前烟台市90%以上的困难家庭都是由于天灾人祸、老弱病残所致。一般情况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能够满足这些困难家庭的最基本需要,但如果这些家庭遇到子女上学、大病、没有住房和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况,现行的救助手段根本无法解决。这就要求政府根据造成贫困的不同原因,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外,设计更加科学合理的社会救助体系。

  其实,民政部已经明确提出了分类施保的社会保障救助体系改革目标。去年年底今年年初以来,民政部多次强调了分类施保的重要性,并提出要研究制定对城市特殊困难群体给予重点照顾的“分类施保”办法,对有大病重病、严重残疾及子女上学、单亲等家庭,发放“低保”金要给予重点照顾,适当倾斜,以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并承诺在2004年逐步健全以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紧急救援、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为主要内容,形式有别、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很明显,多方筹集救助资金,实行分类施保,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救助体系的基本目标和要求。因为无论从理论上讲,还是从实践中看,造成家庭困难的原因不同,贫困的程度也不同。正所谓“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如果千篇一律地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执行,简单地按照当地标准补足家庭收入使其达到最低生活标准的话,可能使一部分困难家庭过上最低水平的生活,但对发生重大事件的家庭来说,则可能只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烟台市建立的社会救助补充制度就是要着力解决原最低保障制度的缺陷和不足,它体现了分类施保的基本精神,符合我国社会保障救助制度发展的基本方向。

  有报道称,青岛市政府也将对城市低保人员和患大病重病的城市低收人员降低医疗收费,实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1月21日《大众日报》)。这也是对“分类施保”内容的丰富和充实,是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救助体系所进行的有益探索。

  当然,建立科学合理的救助体系,实行“分类施保”,给各级民政部门带来了很大挑战,要求他们必须建立完善的组织工作体系,建立困难群众档案,及时了解困难群众的情况和变化,避免盲目性和救助死角,从而保证救助的及时、公平和公正。

  从烟台市的社会救助补充制度到青岛市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都是“分类施保”的应有之义,也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救助体系的应有内容,但它们并非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全部内容。众人拾柴火焰高。我们希望更多的地方做出积极有力的探索,尽快完善我国的社会救助体系,最终形成全国统一的、有中国特色的、科学合理的社会救助体系和保障制度。(网友:李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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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任今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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