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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评] 执法公文不是“免责牌”

央视国际 (2004年01月20日 10:18)


  1月11日,《沈阳今报》披露了沈阳市“顺发”食品加工点的生产状况:屋顶上的灰尘与来源不明的豆粉混合在一起,伴着狗毛、鸡粪豆筋被撕成长条,再拌上辣椒末就成了儿童食品——牛板筋。据说,在沈阳的城乡接合部,替“顺发”加工的类似生产点不在少数。

   消息见报后,沈阳市委书记张行湘下了“责令有关部门严办此事”的指示。与此同时,《今报》再次接到群众举报:“顺发”食品加工点仍在生产并向外地发货!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后,就此向于洪区卫生防疫站作深度采访,该站负责人先是称不知道“顺发”怎么领的卫生许可证,接着又出示了去年12月下达给顺发食品加工点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关于对“顺发”豆筋加工点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的文件。(据1月18日《沈阳今报》)

  好个“不知道”!莫非“顺发”的卫生许可证是伪造的不成?既然不知道它们是怎么领到卫生许可证的,那去年执法时为何没有查个水落石出,并吊销其卫生许可证,却让它们继续持证“合法”生产?最值得玩味的莫过于该站负责人对记者的承诺:“这回肯定吊销顺发的卫生许可证。”这话说明了什么,又证明了什么,恐怕不难理解。

  不用置辩,于洪区卫生防疫站对“顺发”生产恶心食品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该站负责人向记者出示去年12月下达给“顺发”食品加工点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关于对顺发豆筋加工点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的用意很明了:欲以这两份执法公文作为“免责牌”。此次《今报》曝光该厂的恶劣卫生状况后,据说该站处罚科也对其进行了处罚(可能也有执法公文作证)。然而,要求整改的仍然生产,受了处罚后的近两天还未停止加工,有谁同意凭这样的执法公文为于洪区防疫站免责?

  执法者借公文开脱责任,而违法者行为仍然如故,这两者“默契”搭建出了执法的“盲区”,最终必将产生“违法不究”的怪象。下发执法公文只是执法程序中的某个环节,除了能证明执法单位对事件知情和曾做了处理之外,并不能证明他们完全履行了职责,完成了全部执法程序。在执法的问题上,就得坚持“惟效果论”,以最终的落实情况来考量部门工作的业绩。执法不到位,伤害了法律的严肃和权威,还不如不执法。执法公文不是执法部门的“免责牌”,而是向执法部门问责的切入口:查出问题却没能及时消化,这个责任与没有发现问题一样,都反映了部门欠缺的执法意识和不高的执法水平。

  发生事故后,我们经常看到有责部门拿出曾经执法的公文作为自己免责的盾牌。透过这些共性的卸责行为,令人忧心地看到,在实际的工作中,不少执法部门已经养成了“公文执法”的执法习惯,明知那些被执对象不会轻易“服法(罚)”,却也下发一纸公文,为自己开脱责任找“物证”。这种欺人欺己的执法,是一种官僚主义行为,可能还包含着腐败的成分,是对国家、人民极不负责任的有害行为,必须叫停。喝止“公文执法”,必须否定执法公文的免责效果。为此,建议丢开执法过程,由执法结果向部门反向问责,“逼”执法始终带着责任站在执法一线。(江苏:成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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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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