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央视国际首页 > 新闻频道 > 中国新闻 > 正文

代表呼吁《监督法》尽快出台

央视国际 (2003年03月17日 10:09)


  CCTV.com消息(记者薛蓝报道)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王怀远代表根据他多年从事人大工作的经验,在十届全国人大会议上呼吁,要尽快审议通过《监督法》,以保证人大监督的权利落到实处。

  王怀远代表以山东人直爽的性格介绍说,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利机关,有四项基本权利,即立法权、监督权、任免权和重大事项的决定权。但是,事实上,人大的权利是怎样行使的呢?

  “越到基层人大,这四项权利越不完整,省一级人大还有立法权,较大的城市人大有半个立法权,其他市、县(区)人大就没有立法权了;任免权在我国是把党的意志通过人大的法定程序定下来,这个原则不能变;关于重大事项的决定权问题,哪些是重大事项,从上到下都没有一个明确说法,很难去实行。”

  说到监督权问题,王怀远代表举例说,“人大有监督一府两院的权利。而在真正的行使过程中,政府这里建一座楼,那里卖一块地,为什么建,为什么卖,预算怎么做的,合不合理,甚至所有的财务预算,什么时候接受了人大的监督?这样,就难免滋生腐败和决策失误。”

  “再说两院,应该说,检察院有向法院的抗诉权,可是,从今年的两高报告中也提到,高检提出抗诉案件6万多件,得到高法解决的只有2万件,剩下的4万件谁对谁错,没有一个仲裁。人大不是审判机关,不能干预法院独立办案,那么,怎么监督法院执法的公正呢?所以,许多监督的内容必须写进《监督法》。”

  在中国,《监督法》草案的制订,已经有了十几年的酝酿和准备,目前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但什么时候审议通过尚是未知数。

  “我希望尽快出台《监督法》这样一部专门的监督法律,以防止腐败的出现、决策的失误和保证司法公正透明。”王怀远代表殷切地说。

责编:薛蓝


[ 新闻发送 ] [ 打印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