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慧星:目前的民法典草案存在诸多疏漏
央视国际 (2003年03月12日 14:08)
CCTV.com消息(记者飞扬 报道):梁慧星委员是国内著名的法学专家,参与起草了目前正在人大审议的《民法典》(草案)的《物权篇》,同时也参与起草了全套的民法典草案。但是在提到这部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时,梁委员却显出一些无奈和激动。
“目前的民法典草案是个汇编式的法典”
在起草民法典草案的过程当中,梁委员告诉记者,“由于中途改变,(民法典草案被)改成了汇编式的,把财产法、婚姻法、继承法等原封不动的编在上面了。”他指出,“这一次非常草率,没有预先研究民法典的基本思想、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制度,没有预先制定方案。民法典要有一个方案、规划、设计和指导思想,要强调民法典中的逻辑性。”
法律的逻辑性=法律的生命线
法律中的逻辑性何以如此重要?出现逻辑混乱又会造成何种后果呢?梁委员解释道,对于我们大陆法系来说(我国的法律体系属大陆法系,而英美法律体系属于海洋法系),法律的逻辑性就是法律的生命线。要保证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法官裁判同一个案件,得到的是同一个结论、同一个判决,只有靠法律内部的严密的逻辑性来实现。不管是谁,在什么地方起诉,由什么法官受理,在法典上只能找到一个条文,一个规则,最后也只能得到同样的判决。如果一部法典出现内在逻辑上的混乱,就会出现任意性,甚至是完全不同,完全相反的判决,这就丧失了法律的公正性。
目前民法典草案存有诸多疏漏 提议重新起草
“由于目前的民法典草案是一部汇编式的法典,因此草案的内在的逻辑性很差”。梁委员进一步指出,我们国家的法官人数众多,20多万,法官的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总体平均水平没有超过大专。另外,我们的法官地位不高,独立性不够,容易受法律外因素的影响,比如说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干预,还包括关系、人情,更不用说还有个别法官腐败。所以说,在这种情况下,将来的法典越有逻辑性,就越有利于抑制腐败,保证裁判的公正性和统一性。
对此,梁委员提议,新一届人大在法律委员会下重新组建起草小组,按照民法的科学化的要求,讨论、研究民法典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分清我们的国情,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教训,我们自己的经验和教训,裁判当中的经验,解决民法典草案的根基问题。
委员简介
梁慧星: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
研究领域:民法学
著作:《合同法》(合著)、《民法》、《中国民法学》、《民法总论》、《物权法》等
责编:刘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