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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松海:为经济适用房支招 圆百姓安居之梦

央视国际 (2003年03月11日 16:37)


  CCTV.com消息(记者水晶石报道):提起经济适用房,很多百姓都说“爱也是他、恨也是他”,经济适用房本是供应给城镇中等收入和较低收入居民,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重要举措。而目前经济适用房的现况是:

  一、因土地区位等因素限制,经济适用房多建在城郊偏远地段,而偏远地段的交通不便致使很多中低收入居民不得不放弃选择;

  二、一些开发商为利益所驱使,不考虑工薪阶层的需求和购买能力大量开发大面积住宅,使得真正需要的人望而却步,再加上对购买人资格考证的困难,致使一些富人可以拥有多套并从中牟利。

  谈起这一现状,郭松海委员感慨万千,为着退休工人委屈的泪眼,也为着困难群众无助的双手,郭松海委员提出了三点应对之策:

  首先,灵活运用经济适用房政策,着力培育二手房市场。符合享受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的城镇居民,在购置存量房产时,政府可以补贴房价中的地价部分,减免税费,让中低收入者也能住在城市中好的地段。这样,不仅可以防止因阶层隔离和贫穷集中而给社会带来的负面效应,还能有力盘活存量房产,带动增量住房需求,促进住房市场繁荣。

  其次,严格控制经济适用房面积,加大公众监督力度。为适应工薪阶层的需求和购买能力,经济适用房的面积不应大于80-90平方米,要精心设计,充分发挥每一平方米的使用功能,做到房行适用、质量合格。经济适用房是一种微利商品房,开发商应合理利用政府给予的各项优惠政策,政府物价、房管部门应对此类房开发利润严格控制,实行价格审批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住房销售价格,让开发商接受公众监督。

  最后,经济适用房的供应要与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密切配合。政府主管部门要协助开发商做好各地城镇职工住房需求的调研,将经济适用房的生产供应首先定位于那些住房达不到标准的国有企业困难职工、老职工,让那些从单位难以得到解决的同志能够优先从社会上享受作为补偿,这既体现了社会公平,又使政府的有限财力发挥出应有的利国利民效用。

责编:水晶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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