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瑛,女,回族,1961年11月出生于四川省阿坝州小金县,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 王瑛同志1982年7月毕业于西南民族学院畜牧系;1982年8月至1986年3月在原巴中县畜牧局工作;1986年4月至1987年4月在原巴中县整党办工作;1987年5月至1994年4月在原巴中市纪委工作,历任纪委委员、信访室副主任、纪委常委;1994年5月至1997年11月在原巴中地区纪委工作,任信访室主任;1997年12月至2000年1月在中共南江县委工作,任县委常委、县直工委书记;2000年2月至2001年2月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2001年3月至2002年7月任县委常委、组织部长;2002年8月至2006年11月任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县总工会主席;2006年12月至2008年11月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瑛同志系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市第一届、第二届纪委委员。 2008年11月27日,王瑛同志因病逝世。 王瑛同志生前曾先后多次荣获上级表彰。2002年10月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2003年被巴中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巴中十年创辉煌”劳动模范,同年被省纪委、省监察厅表彰为“办案先进个人”。2007年1月被中央纪委、人事部、监察部表彰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标兵”。
“作为一名党的干部,就是要始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通过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真学、真懂、真信,而不是随便抄抄笔记,听听辅导,敷衍了事。只有真正学懂弄通,才能触及内心深处,才能在思想上始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才不会在各种思潮和诱惑面前被轻易颠覆。” ——摘自王瑛同志生前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