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视指南 |  新闻频道 |  财经频道 |  文娱频道 |  体育频道 |  生活频道 |  国家地理 |  西部频道 |  广告频道

首页     每月好稿     栏目介绍     主创团队     主持人     大事记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须简明有效(2002.12.17)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12月17日在深圳指出,今后在强制上市公司持续进行信息披露的同时,还要求它所披露的信息内容要简明易懂、反映出不同行业之间的差异性,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

  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并购重组等重大活动的进展情况,是决定投资者是否投资的重要因素。而有些上市公司故意罗列堆砌一些并不相干的数字,却把真实情况隐藏起来,让专业人士都看不明白,中小投资者更是一头雾水。为此,中国证监会决定修订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的格式,并扩大网上的披露内容。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史美伦告诉记者:“我们基本上是表格化,要用浅白的语言,这样信息披露可以使读者,就是投资者,看得更清楚,这样就增加了透明度。”

  目前,中国证监会已对金融类、房地产类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类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问题作出了特殊规定。

- 返回 -
中国中央电视台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北京复兴路11号(100859)
站长信箱:webmaster@mail.cctv.com
建议使用:800*600分辨率,16Bit颜色、
Netscape4.0、IE4.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