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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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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66 匿名07-07-29
    我是山东省成武县汶上集镇高庄行政村人,因1997年村委下划宅基地,当时每一处宅基地交纳保证金800元,及500元办理宅基证的费用。因当时急需宅基地也未细追问详细费用,现又补交耕地占用费,每平方2.5元,说是要追交到1997年之后的宅基地均要求追交。而在下发的“耕地占用纳税通知书”中也没有写出是根据几号文件,很是含糊其词。 想请相关专家咨询一下,上述问题的相关解答,深表感谢!!
  • 765 匿名07-07-29
    我爸爸于2004年5月合伙与人投资150万元(我爸爸所投资额为:32.5万元),建设“牛栏江水电站有限公司”。 2005年1月份牛栏江水电站停工,理由为:资金不足,会计交出凭证为:72万元。而余款78万元,并未交出凭证.(法人代表与出纳同属一人) 后我父亲上诉,法院结论为:散伙 现资源县决定收回水电站理由:水电站停工,且屡催未继续 1、请问我资源县有权无偿收回水电站吗 2、用了2万元上诉,法院判决为:散伙。散伙是什么意思呢?难道我父亲就得不到一点赔偿吗? 这次的投资是我父亲的全部积蓄及借款,请问我们还能有什么途径上诉。
  • 764 小珑07-07-29
    法治在线的工作人员你们好: 我是一名普通的学生,因暑假在家无聊,所以想借这两个月的时间来锻炼自己,于是和同学A在江西省膺谭市时鲜酒家应聘服务员,且被入用了,首先交了300元的培训费,可是酒店的领班就是演示了一下托般的姿势和走姿,并无培训其它了。而且当我们上了8天班的时候,领班又说,我们必须再从工资里扣除300元做以压金,那样才是正式入用了我们。在应聘的第一天就让我们交了300元的培训费,可是在这8天里的工作期间,他们并没有在理论上的学习也没有在提起培训的内容,只是我们一味的托盘子,听到又要从工资里扣除300元的我们觉着不合理于是就决定不做了,可是当我们在领班面前说不干了,要求他们退还所谓的培训费用时,他们却不肯退还。而且要再交300元压金才承认是正式员工,一年合同以后才退还300元压金,而所谓的培训费是不退还的。(实际也没有培训的任何内容)注:合同只有我的两个名字,酒店的负责人没有任何的签名及盖章,这合同是否有效?我不解? 希望《法治在线》的叔叔阿姨们能帮帮我们啊。谢谢。
  • 763 金胜07-07-29
    规划部门有特权违章建房吗?百姓违规建房应强拆,企业违规建房自己承担费用拆除,规划部门违章建房就是合规合法的吗?随着安徽省芜湖市的经济高速发展,为了进一步打造靓丽的江城芜湖,在沿江岸边建起了美丽的滨江大道公园,公园周边的房价也随之快速增长,位于安徽省芜湖市健康二马路的芜湖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大门正对着滨江大道公园黄金地段,该院把原大门值班室拆除后扩大占地面积建起了楼房,同时把原后院墙角的20㎡平房拆除(原墙角的20㎡平房只是简易住房,非办公楼),然后把占地面积扩大到原占地面积的8倍,沿围墙边建起4层楼房,被扩建的用地是原绿化地,地面还有几棵樟树。这幢新建的楼房与一墙之隔的滨江新村小区居民楼之间距离仅3m,该建筑就合规吗?规划部门解释是经市有关部门批准,实际只因规划部门享有特权,自己给自己划红线,违规违章就变的顺理成章了。规划部门虽然贴了公示,但公示在小区背道墙角处,居民没有看见,等到挖地基时居民才知道。同时安徽省芜湖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侵犯了滨江小区居民的采光权,这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问题谁能解决? 安徽省芜湖市滨江新村居民
  • 762 匿名07-07-29
    我是你们栏目组的一名观众,我也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当我自己的权利受到伤害的时侯.我不知所措.我在一个小的私人企业里上班.可是这个厂不知是什么原因故意拖欠我们两个月的工资.我该怎么办/
  • 761 123407-07-29
    见过,在此留下痕迹.
  • 760 LEE07-07-29
    李国和还在逍遥法外!
  • 759 往往07-07-29
    你们节目都烂烂的
  • 758 匿名07-07-29
    公元2007年7月28日上午,在广东省潮洲市潮安县庵埠镇发生一终《冤案》导致伤害人命关天的大事,这一切都是:潮州市人民法院不公平判下的案所导致人命关天的事,说实在,在这社会上法官怎么可以对待那些贫民百姓,不顾百姓的生命呢,那些有钱,有势的人,他们说什么,法官就听从他们所说的话呢?法官你们也要摸着良心办事啊,还说法律是公正,公平。但是我听从很多件事后才发觉,原来这些法官是以《钱》看的,一但有钱人叫法官怎么判,法官收他们的钱后,法官就一切随从他们所说的话判下那些贫穷百姓的罪行呢?这样叫那些贫民百姓怎么能承受这样的痛苦呢?这样叫贫民百姓怎能承担这样的罪行呢?真是〈冤枉〉啊,这是一个刚刚发生的真实故事,就在2007年7月28日早上10点50分左右,就在《广东省潮洲市庵埠镇》发生了这么一件事,在这短短30分钟内就发生了一终惊人的事《杀人》案。
  • 757 匿名07-07-29
    公元2007年7月28日上午,在广东省潮洲市潮安县庵埠镇发生一终《冤案》导致伤害人命关天的大事,这一切都是:潮州市人民法院不公平判下的案所导致人命关天的事,说实在,在这社会上法官怎么可以对待那些贫民百姓,不顾百姓的生命呢,那些有钱,有势的人,他们说什么,法官就听从他们所说的话呢?法官你们也要摸着良心办事啊,还说法律是公正,公平。但是我听从很多件事后才发觉,原来这些法官是以《钱》看的,一但有钱人叫法官怎么判,法官收他们的钱后,法官就一切随从他们所说的话判下那些贫穷百姓的罪行呢?这样叫那些贫民百姓怎么能承受这样的痛苦呢?这样叫贫民百姓怎能承担这样的罪行呢?真是〈冤枉〉啊,这是一个刚刚发生的真实故事,就在2007年7月28日早上10点50分左右,就在《广东省潮洲市庵埠镇》发生了这么一件事,在这短短30分钟内就发生了一终惊人的事《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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