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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阳杯”第二届青春常在《夕阳红》老年风采电视大赛活动方案
央视国际 2003年06月27日 12:21
一、组织机构
(一) 活动组织委员会
主 任:赵宝华(中国老龄协会副会长) 副主任:毛子炎(中共中央组织部老干部局局长) 刘晓航(中共中央宣传部宣教局副局长) 高 峰(中央电视台社教节目中心主任) 吴秋风(中国老龄协会政研部副主任) 冯存礼(中央电视台社教节目中心副主任) 委 员:赵宝江(中共中央组织部老干部局三处处长) 周传荣(中共中央宣传部宣教局时事政策宣传处处长) 李 伟(中国老龄协会政研部宣传处处长) 李福成(中央电视台社教中心教育专题部副主任、夕阳红栏目总制片人) 许发刚(山东九阳小家电有限公司董事)
(二)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李福成(中央电视台社教中心教育专题部副主任、夕阳红栏目总制片人) 副主任:万 卫:(夕阳红栏目主编) 韩 军:(夕阳红老年风采电视大赛总导演) 王丽玲:(夕阳红老年风采电视大赛制片主任) 姜广勇:(山东九阳小家电有限公司营销总裁助理)
(三) 评审委员会
由活动组委会聘请有资格、有影响的专家、学者和艺术家组成评审委员会。
二、大赛内容与形式
(一)参赛要求
1、本次大赛以集体参赛方式进行。参赛队要经各地各部门选拔和推荐。 2、每个代表队限20至25名队员(男女比例适当),男、女队员年龄均限60岁(含)以上。 3、参赛队员要健美风采、多才多艺、博学机智、昂扬向上、乐观豁达。
(二)大赛内容与形式
1、团队集体风貌展示:展演形式不限,可自行编排。形式多样,如各种健身活动、服饰表演和其他文体活动等展演形式均可。 2、队员个人素质展示:时事政治、养生保健及各种学识的机智问答和个人专长技能的展示。 3、大赛以电视录像形式播出。
三、大赛程序
大赛分初赛、决赛。
1、初赛:各参赛队向组委会提供本队老年风采展示的30分钟录像带一盘(拍摄内容、要求附后);经初评选拔18支代表队参加决赛,将于8月15日前发出决赛通知。 2、决赛:按大赛规定的内容与形式进行决赛,按总分顺序,决出名次。 3、决赛及颁奖仪式将于2003年9月在北京(暂定)进行,由《夕阳红》栏目录像编辑后在栏目播出。 决赛、颁奖期间,各代表队食宿费、往返路费自理。
四、奖项设置
大赛设集体奖和个人单项奖。集体奖包括金奖、银奖、铜奖、组织奖;个人单项奖为风采老人奖。
五、初赛报名办法
1、本次大赛各个阶段,均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截止日期为2003年8月1日,报名时随报名表一并提供参加初评的节目录像(以邮戳为准)。 3、各参赛队需认真填写报名表(字迹工整)并经推荐部门认可盖章后寄至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出具参赛队员的政审证明、健康证明,并提供团队简介(不超过500字,要求打印)及主力队员的情况介绍。
组委会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1号梅地亚中心写字楼454房间(来函可寄:北京市3810信箱) 邮 编:100038
收 件 人:《夕阳红》栏目办公室(请注明:“风采大赛”) 联 系 人:渠晓曦 徐 瑾 联系电话:010-68508072 68527314 传 真:010-6857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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