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月日,大连市成为全国首个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全面取消医保患者住院押金的城市。
实际上,大连市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就在大连妇产医院、大连第五人民医院、大连中医院、大连第三人民医院等8家医保定点医院进行取消住院押金试点。参保住院患者在这8家医院住院时,只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等级医院起付标准(俗称“门槛费”,即医保患者住院先由个人支付一定的费用,大连市按医院等级不同分为850元、500元、350元三档,“门槛费”以上的费用大部分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出示医疗保险证和医保IC卡就可住院治疗。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各家医院情况不同,有的医院比如大连妇产医院连“门槛费”都是在最后出院结算时一并收取。
医院收取患者住院押金始于计划经济时期,当时一般都是由患者所在单位交纳。住院押金事实上承担着医院的周转金和防范道德风险两种功能。
目前,大连市除了第七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因情况特殊没有加入到住院不交押金行列,其他36家医保定点医院全部推行了这一做法。(白文 北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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