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让女性回家?
今后中国女性会像日本女性那样回家相夫教子吗?国家“十五规划”中第十三条有这么一句话:今后要“建立阶段性就业制度,发展弹性就业形式”。有关妇女专家认为,在社会整体就业形式严峻的情况下,这条内容实际操作带来的结果将导致女性就业不利的方面,那么,“阶段性、弹性就业”实际就是——
本报记者席秀梅报道有关“十五规划”的讨论正热热闹闹地进行,而“女性回家”岂不是又回到“男尊女卑”的旧时代?为此许多人忧心忡忡。记者就此事专门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杨体仁教授。
回家不可避免,但对“白领”女性影响不大
杨教授说,“从发达国家运行阶段性、弹性就业的结果来看,一部分妇女处于就业不利的地位上,我国推行后,可以肯定地说,同样也会如此。”
所谓阶段性就业,通俗地说就是劳动者根据自身要求,需要工作的时候去工作,不想工作的时候就回家;而弹性工作形式实质上就是以小时或天计酬的方式。
无论是阶段性就业还是弹性工作形式,由于女性先天的一些生理特点,如孕、产、哺等,女性显然处于竞争劣势。但这是一种趋势和必然,“一个社会的进步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损失一部分人的利益而求得整体的进步是值得的。”有人这么说。
杨教授认为,这种阶段性、弹性就业对“白领”女性影响不大,因为“知识层次较高的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上与男子具有同等的竞争力,这种制度的推行相反更有利于女性身心的发展。”
他说,劳动合同制已经给阶段性就业提供了制度上的准备,也就是说,国家推行阶段性就业已没有制度上的障碍,“只不过现在是观念上的问题。”
回家的路有多远
据悉,全国妇联明年将成立专家组研究应对“女性回家”的问题,争取尽可能把因阶段性、弹性就业所带来的对女性利益的损失减少到最小。那么,女性回家的路,究竟有多远?
阶段性、弹性就业势必会使女性收入下降,从而造成家庭经济和社会地位的实质性下降,这的确不能不让人恐慌。一些专家认为,解决这个问题有两个方面,一是要对“回家”的女性社会应给予承认,甚至把家务、保姆工作等计入国民收入;二是要使家庭服务社会化,增加社会服务领域的活动机会。
杨体仁认为,一个社会进步的表现,并不在于男女工作岗位的绝对均等,而是首先要承认男女的先天性差别,给女性卸下长期以来压在肩头的家庭和工作的双重负担。(精品购物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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