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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广告出错超市买单

央视国际 (2005年03月14日 14:32)

  案例:2004年9月29日,上海市周女士家的信箱里收到一份由某超市寄来的彩色广告宣传资料。广告中展示的一款三门冰箱有自动制冰的功能,价格为4599元。

  周女士赶到超市指明要买广告中展示的那款冰箱。营业员说货在厂里,便开好单据带周女士到收银台付款。由于没有看到现货,周女士要求店方在发票上写明有自动制冰功能,并注明“与广告商品一致”。营业员在发票背面写下“与广告商品一致”并签名后,周女士付清了全部货款。

  第二天,周女士接到厂方电话说:“这款冰箱没有,是广告登错了,如要的话再付2000元差价。”周女士当即表示登错广告的责任不在消费者,但厂方态度强硬。周女士只好向上海市闸北区消协投诉。

  结果:经上海市闸北区消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周女士在原支付的4599元货款上,另加200元,共计4799元买下广告单中的那台价格为6599元的冰箱。

  点评:周女士按照广告前往超市购买冰箱,在确认有货的前提下付了全部货款,卖方也签字表示认可,并书面注明商品“与广告商品一致”予以承诺。这样一个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就生效,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没有法定事由,不经协商一致不得单方终止、变更合同,否则不履行合同一方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免费宣传广告作为重要的宣传方式现被超市广泛运用。但免费不等于免责,商家在制作、发放宣传广告时要慎重,不能随心所欲,如果存在夸大宣传、误导消费的情况,商家要承担法律责任。就消费者而言,选购前可要求经营者提供书面承诺,妥善保存发票等有效凭证,出现消费纠纷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一个理智聪明的消费者。

责编:西寻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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