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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防治家庭暴力

央视国际 (2005年03月09日 17:46)

  来源:CCTV12《中国法治报道》栏目

  近几年,全国各级妇联信访机构接待了大量家庭暴力的案件。家庭暴力已为群众普遍关心的一个社会问题,正在参加两会的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尽快制定出台《反家庭暴力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全国人大代表 周晓光:“现在发生一种新的家庭暴力,比如像冷暴力,还有精神虐待的这种暴力,这方面的趋势有比较明显的增长,那么像农村,比较落实的地方还有比较粗鲁的暴力,打、踢比较严重的。”

  全国妇联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我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妇女遭受过不同程度家庭暴力。

  全国人大代表 周晓光:一个是肉体上的伤害,第二个是精神上的伤害,第三个是心理上的伤害。第四个我觉得对小孩子的伤害比较深,就是他很恐惧。

  由于现行法律没有对家庭暴力做出法律定义,导致了罪与非罪之间界定的不确定性,因此,要想从源头上制止家庭暴力。健全法律法规才是根本。

  全国人大代表 曹素英:在家庭暴力这个问题上,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职责,这个规定没有新的规定,地方性的法规你不能规定公检法司的具体职责,如果全国人大出这个的条例,就完全可以这样做。

  参加两会的部分代表、委员建议反家庭暴力法律制度应包括:对施暴者的制裁;对受害人的保护和救助措施;相关机构干预家庭暴力行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法定程序等内容。特别应该明确执法主体为公安机关。

  全国人大代表 曹素英:过去一般属于家庭暴力,110不出警,现在条例上就明确规定,说根据这个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请求,有报警的,属于公安部门和110报警这些部门要立即出警,要积极地制止家庭暴力,取得一些证据。

责编:西寻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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