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参赛选手、家长、教师:
“2006CCTV少儿艺术电视大赛”是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广报宣字[2006]33号文件),并报经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中宣办发函[2006]36号文件)的国家级电视竞赛活动。凡经大赛组委会授权的各地电视台、青少年宫、音协、舞协、群艺馆等单位,方有资格举办参赛选手和参赛节目的地方选拔、推荐活动。未经授权而组织的地方选拔、推荐活动均属违规、无效,大赛组委会除追究其相应责任之外,不收评其任何报送参赛的节目。如参赛选手居住地未申办地方选拔赛,参赛选手可就近选择被授权单位参加地方选拔赛。
特此公告
CCTV少儿艺术电视大赛组委会
2006-5-10
责编:白秀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