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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CCTV少儿艺术电视大赛简章

央视国际 (2006年04月12日 09:58)

  宗旨

  “2006CCTV少儿艺术电视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本着推动未成年人素质教育之目的,以促进少儿文化艺术事业健康发展为己任,严格遵从“育人、推新、公平、公正”之原则,弘扬主旋律,讴歌新时代,赞美生活,呵护童心,充分体现艺术的多样性、民族的代表性、地域的广泛性和节目的高品位。并通过电视大赛这种艺术传播和交流方式,展示我国少年儿童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

  总则

  第一条:大赛是经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由中国中央电视台和中国广播电视协会联合主办,中央电视台威海影视城承办的大型少儿综艺盛典。

  第二条:大赛决赛将于今年8月中旬隆重举行。

  第三条: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和中央电视台颁发大赛获奖证书及奖牌,为国家级少儿艺术最高奖项。

  组织机构

  第四条:大赛设组委会、评委会两个机构。

  第五条:大赛评委会由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中央电视台青少节目中心组织,并由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中央电视台有关领导担任主任评委,邀请全国著名艺术家、专家、学者担任大赛评委。主要负责大赛各项赛事的评判工作。

  第六条:大赛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单位的主要或分管领导及具体组织实施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设组委会秘书处及办公、竞赛、接待等部门,主要承担大赛的策划、宣传、组织、实施等项工作。

  活动规则

  第七条:大赛设声乐、器乐、舞蹈、少儿电视节目主持人和少儿电视节目5个竞赛项目,并分为三个年龄组——少年组、儿童组和幼儿组——分组参赛、分组评比、分组设奖。

  第八条:大赛将公示所有竞赛项目的评分规则,现场打分,现场亮分。

  第九条:大赛设金、银、铜奖及“未来之星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等。

  第十条:大赛分地方选拔赛(初赛)、复赛和决赛(终评)三个阶段进行。

  第十一条:全部比赛和评比过程,均由公证人员全程监督。

  第十二条:为使各地推选工作公正、有序地进行,从今年起开始实行大赛组委会指导监督下的各地选拔赛制度;大赛组委会将授权各省市电视台组建“大赛推选办公室”,负责各地参赛选手和参赛节目的初选工作。

  第十三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评审费、报名费,并杜绝任何不合理收费;只适当收取操办比赛的基本工本费用。

  第十四条:本届大赛全称为“某某杯2006CCTV少儿艺术电视大赛”。

  第十五条:大赛举报监督电话:010——68550957

  CCTV少儿艺术电视大赛组委会

  2006.4.2

责编:白秀颖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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