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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2004年含乳饮料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为72.5%
------国家质检总局 产品质量监督司
央视国际 2004年08月09日 13:57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消息:含乳饮料可分为配制型含乳饮料和发酵型含乳饮料两种。配制型含乳饮料是以鲜乳或乳粉为原料,加入水、糖液、酸味剂等调制而成的产品,其中蛋白质含量不低于1.0%的称为乳饮料,蛋白质含量不低于0.7%的称为乳酸饮料;发酵型含乳饮料是以鲜乳或乳粉为原料,经嗜热链球菌或保加利亚乳酸杆菌等发酵制得的乳液中加入水、糖液等调制而成的具有相应风味的活性或非活性产品。其中蛋白含量不低于1.0%的称为乳酸菌乳饮料,蛋白质含量不低于0.7%的称为乳酸菌饮料。
在各种饮料中,含乳饮料独树一帜,它在解渴的同时,还具有一定营养价值,有的还加入了对人体有益的乳酸菌。由于其口味酸甜,并有奶香味,特别受到儿童的喜爱。为维护消费者的利益,维护儿童的健康成长,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对含乳饮料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石家庄、济南、青岛、长沙、重庆、太原、西安、上海、哈尔滨、北京等10个城市40家企业的40种产品,合格29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2.5%。
本次抽查发现以下一些主要质量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不按标准组织生产,造成产品的蛋白质、脂肪等理化指标达不到标准要求。蛋白质、脂肪是衡量含乳饮料营养成分的重要指标。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含乳饮料中蛋白质、脂肪的含量应不低于0.7%和1.0%,而有的产品这两项指标的实际检测值均不足规定值的50%。
二是部分企业管理不善,生产设备陈旧、落后,生产环境差,致使部分产品微生物指标严重超标。强制性国家标准对霉菌和酵母菌等卫生指标有严格限定,不得超过30个/mL和 50个/mL。而抽查中发现有2种产品该项指标分别高达170个/mL和520个/mL,高出标准约5-10倍。
三是部分产品检出防腐剂苯甲酸。强制性国家标准中规定防腐剂苯甲酸不得使用在含乳饮料或乳酸菌饮料类产品中。因为长期食用苯甲酸含量高的食品,可能会引起人体肠道中微生物的失衡。但在本次抽查中,有部分产品仍查出含有防腐剂苯甲酸。
四是有个别企业的产品标签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产品名称没有反映出产品的真实属性。有的企业产品名称只写“××酸牛奶、××牛奶”,而其真实名称应为“××酸牛奶饮料、××牛奶饮料”;有的企业产品名称为“××含乳饮料”,而其配料表中却注明添加活性乳酸菌,与其真实名称不相符。
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限期整改,严格复查。同时,公布抽查中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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