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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婚检自愿
央视国际 2003年08月19日 14:44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草案)》,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于2003年8月18日正式公布,该条例对1994年开始施行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进行了诸多修改,使婚姻登记更加充满人性。该条例自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按照新条例的规定,政府和单位都不再“干涉”个人的婚姻问题,每个人对自己的婚姻负责,个人“管理”个人的结婚、离婚事宜。今后,人们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手续,都不用到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开证明了,准备结婚的人们,也不必再过婚检这道关了。
婚检,将可能被排除在婚姻登记的必行步骤之外。据媒体报道,一旦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出台,个性化的结婚登记就可能与婚检说“再见”,进不进行婚检,将只是新人的个人选择。
有报道说,据有关部门透露,长远来看,结婚登记将充分尊重个人的隐私权,婚姻登记机关只会倡导新人进行检查,在结婚登记前给予婚检的告知单,而不再作为硬性条件,强制进行。婚姻登记机关只会倡导新人进行检查,在结婚登记前出具婚检的告知单,给予一定的提醒,而不再作为硬性条件,强制进行。据此,婚检将可能被排除在婚姻登记的必行步骤之外。这一变化被指为更具“人情味”。此消息一经传出,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议论之声四起。
新条例的最大变化之一:婚前体检改为自愿
原条例: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新条例:对此未做要求,这意味着婚前体检由强制变为自愿。
婚检的意义
据国家卫生部透露,2001年,全国实际参加婚检人数为879万人,检出对婚姻有影响的传染病患者14万人,其中性传播疾病20000余人,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和艾滋病人84人,精神病者15000多人,严重遗传疾病患者6500人。婚检排除了严重遗传性疾病或艾滋病、梅毒等医学上影响生育的疾病,以我们现在的国力,婚检更重大的意义在于:它避免了众多智障、不健全下一代的出生,成为为社会减负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可以这样讲,没有了婚前检查,就等于没有了婴儿出生前的一道健康保护屏障,这对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是至关重要的。关键是,不是每一个准备结婚的男女都明白哪些疾病容易生育不健康的下一代,而婚检就为人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
婚检内容
婚前健康检查,就是对男女青年在结婚前进行的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是保证婚后生活美满和做好优生工作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措施。
通过婚前检查,可以及早发现有碍优生的疾病,分别给予不宜结婚、婚后不宜生育,或受孕后要作遗传方面产前诊断的劝告。婚检还可以发现生殖器疾病,如男性多见的包皮过长、隐睾、小睾丸等,女性多见的滴虫或霉菌性阴道炎、卵巢囊肿、子宫发育不良、阴道纵隔、先天性开阴道等,在婚前或用药物治疗,或进行手术、矫治,为婚后正常的性生活打下基础。还可以发现一些内科疾患,如肝炎患者未愈前,结婚受孕,这很容易传染给胎儿或婴儿,发生先天性畸形,或迁延不愈而发展为慢性肝炎。孕妇也容易在妊娠期发展为重症肝炎而危及生命。患有严重心、肾疾病时,应劝告婚后不宜妊娠或在医生的监督指导下妊娠及分娩。
此外,在有些婚前健康检查机构中,设有婚后咨询部门,可针对性生活、计划生育以及孕产期卫生等方面进行宣传教育,帮助青年朋友解决实际问题。为此,每对青年男女都应在婚前认真进行健康检查。
婚前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病史询问、男女双方体格检查和某些化验检查。
1、询问病史 着重于一些重要疾病如麻风病、结核病、心脏病、急、慢性传染病如乙型肝炎等。询问双方家族(父母、同胞、叔、伯、姑、姨、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等)的过去病史,着重于有无遗传病史、精神病史等。同时还要询问男女双方是否是直系血亲或三代内的旁系血亲。
2、体格检查 包括全身状况和生殖器检查。全身检查,除检查重要脏器如心、肺、肾等功能外,还要注意发育是否成熟,精神、语言、行为举止是否正常,有无色盲目等疾病。生殖器检查包括发育是否正常、有无生理缺陷或畸形等。
3、化验检查 包括男女双方血型、血和尿常常规化验、心肺透视,肝功能检查,必要时还要检查细胞染色体有无异常。在有性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还要检查血清梅毒反应和生殖道分泌物淋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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