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牙膏


    正看着电视,无聊的广告又来了。我赶紧趁机去刷牙。

    我常用黑人牙膏,因为它的味道很辣,刷完牙后嘴唇被辣得红艳艳的,不常抹口红的我趁机模拟一下唇不点而红的感觉。每次去超市里买黑人牙膏,似乎总要赠一种玻璃器皿,仿佛他们还开设有玻璃厂似的。对于透明的东西我有不自觉的爱好,所以,每次都买两支,为了换取那些玻璃器皿的成双成对。我怀疑他们更换赠品的周期刚好和我使用两支牙膏的周期一致,所以,我总能赶上。

    不过,无聊的是,有天发现一篇网络小说竟把黑人牙膏作为结构爱情故事的线索,让人大倒胃口,我立即厌恶地把作者想象成一个蠢蠢的丑女,否则怎会用这么个无聊的东东来煽情,还似乎很迷恋的样子。其实更无聊的情节也还有,周星驰有部片子里,因为一个高科技的手术,人竟然变成了黑人牙膏的模样,那个巨型的牙膏在屋子里跳来跳去,还不停说着话,让我直想把洗手间里的牙膏扔到垃圾桶里去。

    分析一下,为什么在超市和洗手间以外的地方碰到黑人牙膏我总有强烈的不适感呢?大概因为,牙膏就是牙膏,如果同一些莫须有的东西扯在一起,就像把风马和风牛放在一起一样可笑。不幸的是,广告的职责似乎就是妄图给一些毫不相干的事情制造联系。看看电视节目中突然插进来的那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往往拐弯抹角地把直抒胸臆的机会浪费了。一番摩天大楼的镜头之后,也许要说的竟是一个卖狗皮膏药的呢。

    所以,我一直对于美国广告人那句骄傲的自白(要么当总统,要么做广告人)很怀疑,它听起来要么是自以为是,要么是自欺欺人。看过一个老片子《nothing in common》,主角是一个充满创意的广告人,汤姆汉克斯把他演得意气非凡,看起来正是基于这样的优越感。在工作中,在私生活里,他都是精力充沛的,而且像个天才一样神经质,脾气暴烈,从他的自我感觉来看,那也许正值广告业的黄金时代,就像纳斯达克狂跌之前的IT人士。可笑的是,片子里一个最重要的广告的创意看起来很糟糕,当然,那也许是因为导演不懂广告,但是不能扭转我对广告人的失望。

    有一次和一些人出去玩,初看他们象极了一帮乌合之众,问明了,原来是广告公司的,不见得都是做创意的,但是都穿得奇奇怪怪,一律是一种怪怪的腔调,后来才知道那是他们迷恋《蜡笔小新》的结果。再接近一点,被告知,原来在学校里广告是归于艺术类的,真让我忍俊不禁,难道那些莫名其妙的广告竟然是艺术品么,看来艺术沾染了铜臭,就只能沦落风尘了。

    不过我倒是也有和非艺术品广告亲密接触的时候。最近上英语课时,那位老美老师非常喜欢讲解“销售之道”之类的课文,有时候让大家分组讨论出一个促销广告来表演。我们组本来想表演立邦漆的广告,但是小孩涂着油漆屁股很难表现,于是就选了一个容易表演的钻石的广告,说的是一个男孩水中捞月,捞出一个戒指送给女友。当我盯着日光灯装模作样地说“what a beautiful moon”时,我的队友说:“you like it?I’ll get it for you”,然后模拟扑通一下跳进水里。不太完美的是,当那人捧上来一个纸戒指时,我竟然鬼使神差来了句:“is it real?”他愣了一下,演就演,何必当真啊,赶紧搬出那句经典广告台词对付了事。大家都笑昏了,后来,这就演绎成一个打假的广告了。

    大家一致总结,看来,钱迷心窍的广告之所以大多数平庸,就在于思维过于正常,因为幽默正在让人意外的思维差错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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