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伯族 --婚 俗


    锡伯族的婚姻,一般是一夫一妻制男女青年的婚姻,由父母包办,择配讲究“门当户对”。锡伯族本姓禁止通婚。清代还有“旗民不交产,旗民不通婚”的禁令。在习惯上,“骨血正流可婚,骨血倒流禁婚”,即舅父的女儿可以嫁给姑母家的儿子,而姑母家的女儿不能嫁回舅父家与舅父的儿子结婚,五服之外不限。过去男女十七八岁结婚。还有一种招养老女婿的习惯,没有独生子的人家,为了养老送终,招女婿作为继承人。
    
    婚礼前,女方家长要请位“送亲婆”,他必须是儿女双全,干净利落,善于辞令,同时又是属相与新娘属相不相克的人,陪伴新娘去婆家,在礼仪上随时地给新娘以指点,直到拜完“天地”为止。同样,男方家也要请位“娶亲婆”,她也得是和送亲婆条件相同的长辈妇女,在新郎新娘拜完天地、双亲之后,接替“送亲婆”的义务,照顾好新娘。
    
    锡伯族妇女认为离婚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如果姑娘出嫁后被丈夫“休掉”送回娘家,这对父母、本人都是极大的耻辱,在社会上也要受到谴责。一旦夫妻不和睦,亲友们极力从中说和调解,以免家庭破裂,经反复调解,夫妻没有和解的余地时,才离婚。
    
    由于妇女的社会地位低,当家庭不和睦,夫妻感情破裂时,妇女无权得出离婚要求,而丈夫可随意提出“休妻”。离婚后,丈夫将负担女方一定时期的生活费用。以后各自另行择偶,互不相干。
    
    再婚时的婚礼,如果有一方未婚,其结婚程序与一般成婚无差异;如果双方都是二婚者,婚礼仪式从简,只宴请一些近亲好友祝贺成亲之事。
    
    抢婚。这是锡伯族缔结婚姻的一种古老方式。根据年代不同等原因,又有象征抢婚、半硬性抢婚和硬性抢婚等不同方式。硬性抢婚常常是发生在下列某种情况:
    
    女方曾与男方相爱,之后女方又有新的恋人,或者是一位姑娘被几个男青年同时求爱,都想娶这个姑娘为妻子。其中某个男青年为了捷足先登,便邀请至亲好友帮助,采取得前抢亲;有的在姑娘被抢走途中,又被另一伙抢亲的帮伙拦劫,趁机抢走。
    
    有的男青年一直没有姑娘与他相爱,由于年龄较大,便请族中亲属帮自己抢婚。但事先必须调查清楚女方必须是没有相爱的人,年龄也要相仿。抢亲的方式是先礼后兵,抢亲前必须通知女方去抢亲,在抢亲队伍出发时(黄昏时分),先派出先锋三人去通知女方,之后就在女方门外监察女家动静,采取应急措施。女方得信后,在夜深人静,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只好仓惶应急。抢亲的男青年如能抱着姑娘放置在马背上,姑娘身体任何部位都没有沾地,二人共乘一匹马回来,这便是抢亲的胜利。因为姑娘感到,这小伙子在重重包围之中,在自己奋力抗拒下,竟能将自己抢回来,因而产生了敬佩爱慕之情。认为此人强悍有力,智勇双全,是锡伯族青年中的能手、英雄,所以也就不再挣扎喊叫了。此时女方家长听不到女儿的叫声,知道女儿已经默许,也就不再追赶了。女子被抢到男家,征得女方同意便立即举行婚礼,招待亲友。接着男方请人到女方家提亲,经过讨价还价之后,男方将聘金财礼送给女方家中,婚事便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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