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昌族--婚 俗



    每年农闲季节或各种节日集会以及平时的劳动之余,都是阿昌族青年谈情说爱,寻觅终身伴侣的大好时光。每当此时,男青年不管走到哪里,都要把葫芦箫斜插在脖子后面的衣领里,或者别在腰间,无论在村边、寨旁,还是赶街的路上,只要遇到心爱的姑娘,便吹起动听的乐曲,传意请姑娘停一停,然后上前搭话逗趣,询问姑娘的芳名贵姓。如果姑娘此时还情无所属,又有意相识,便巧妙应答。小伙子心领神会,主动提出送姑娘回家,姑娘则以“要送就要送到寨子头,不能送半路”相答,于是小伙子高高兴兴地用箫吹起山歌,陪同姑娘回家,纯真的爱情便由此开始。
    
    每当夕阳西下,年轻的小伙子吃罢晚饭,忙着洗饰一新,一个个悄悄来到自己心爱的姑娘家附近,吹起葫芦箫,用优美的曲调逗引心上人出来相会。姑娘听到这亲切而熟悉的曲调,心领神会,赶紧回房梳妆打扮。然后借故外出,与情人幽会。如果是初次拜访,姑娘的嫂子或母亲还会热情开门相迎,请小伙子到屋里火塘边坐下,家人纷纷回避。于是小伙子和姑娘就在火塘边含情脉脉相对而坐,或对唱情歌,或窃窃私语、情话缠绵,待到雄鸡报晓,才依依不舍地分手。
    
    天下,不知有多少阿昌青年用这神奇的葫芦箫引来美丽的姑娘,结为秦晋之好。
    
    阿昌族同姓忌婚配。有招婿入门习俗,上门男子须改名随女方姓。阿昌族婚礼举行3天,如解除婚约婚誓,须退回盟誓的相片及头发。
    
    阿昌族男女青年结婚的婚宴上,首先要请新娘的舅舅坐在上首,并摆上一盘用猪脑拌制的凉菜,酒宴后舅舅要送新娘一条约4.5千克的带猪尾巴的后腿,称为外家肉,表示新娘要永远不忘娘家的养育之恩。
    
    阿昌族的抢亲
    
    解放前,抢亲是阿昌族青年男女缔结婚约的一种形式。阿昌族的青年人或壮年妇女一谈起这事,都会滔滔不绝地说出其中的喜悦、感叹和悲伤。这种抢亲现象,在梁河至今仍时有发生。往往是顺利的。女方父母紧追不放的情况很少。
    
    抢亲一般是由三种原因引起的:一种是男女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自由恋爱建立了感情,而在男方聘媒说亲时,女方父母不同意,要将女儿另许他人。这样,男女青年便私下定好日子,让男方来抢亲。到了预定的日子,男方邀约十几个精壮的小伙子,在深夜摸进女方家,找到姑娘拉起就跑。这时,姑娘就高声喊父母,以示自己是被人抢走的。前往抢亲的人,两个人拉着姑娘跑,其余人在后边担任后卫,以阻止追赶的人。由于女方父母毫无准备,寡不敌众,所以这种抢亲往往是顺利的。
    
    二是当姑娘和她的意中人的行动已被父母发觉,或是男方走漏了消息,姑娘的父母不同意,又给姑娘选了另外的小伙子,就会叫自己选中的小伙子赶快来把姑娘接走。于是,小伙子就马上组织人去,先把姑娘家包围起来,然后由两人进家找姑娘,找到后,对她说句"表妹,我来接你了",说完就由一个把姑娘反背起来,紧紧抓住她的双手,另一个抬着姑娘的双脚,拼命往回跑。这时,即便是姑娘的意中人来到,也不能闯入女方家中或半路截取,只能眼巴巴望着姑娘被人抢走。这是阿昌族抢亲的一种规矩。
    
    第三种是在恋爱过程中,男女双方曾立下海誓山盟,但女方中途变心,男方便组织人趁姑娘外出不备之机,半路截住,拉起就跑。这种抢亲往往会引起械斗,造成伤亡。
    
    抢亲到家,一进门就放鞭炮,当即拜堂,让姑娘包上高包头。当夜或第二天一早要将姑娘领到男女较远的亲戚家住下,有时还要躲进深山老林,直到家里与女方家长谈判结束,才能双双回家。
    
    因双方终要结成亲戚,所以无论原来怎么闹,男方在抢亲后第三天仍要聘请媒人向女方父母求和说亲。求和说亲仪式在女方家里举行,女方家一律不负责招待,要由男方家负责招待,并付给女方家的说客工钱。因此,男方除请个说客外,还要请一个烧菜做饭的。谈判时间一般三至六天。在这期间,男女代表都要进行激烈的讨价还价。但一经达成协议,双方都既往不咎,和睦相处,常来常往,亲如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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