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从本月开始要正式实施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了,主要是考虑在金融危机背景下,深圳广大中小企业受外向型订单影响,生产与销售受季节性影响明显,弹性工作制可以减少因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不明确而产生的劳资纠纷。弹性工时看似兼顾了企业和员工的利益,但已经可以预见的弊端就是这一制度如果被不良企业利用,就很可能成为违规用工、剥夺劳动者自身权益的新手段,以致改变这一制度订立的初衷。弹性工时为了谁? 这一新型工作制度能否“与时俱进”,避免公众所担心的事情发生,获得企业和员工的双赢局面,都有待在实践中加以考量。
深圳的血汗工厂屡屡遭人指责,而这样的规定出台后,最高兴的恐怕是血汗工厂的老板们,有了这样的政策托底,老板们可以堂而皇之地以特殊工作制为由,要求工人们日夜加班,而不必多支付加班费,但这样的企业果真是深圳的脊梁吗?面对血汗工厂的存在,我们需要用劳动法的严格制度、需要加班费的经济调节,让这些工厂的发展之路远离“血汗”,走上理性发展之路,而不是给血汗工厂的老板们一把能免除加班费的“尚方宝剑”。
“不定时工作制度”设计者出发点固然没错,但这种制度构建却是建立在了工人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的基础之上的。理论上说,每天的工作时间“平均些、摊薄些”,有利于人体健康,而经常性不规律地工作,对于工人身心健康只会是一种严重戕害。企业老板们在法定授权之下,最终达成了“利润最大化”的目的,但即使利润再高他们也不会凭白无故地分配给工人,更谈不上什么“双赢”。
很多人担心,这样的弹性工时很有可能被一些无良企业当成新的压榨工人的手段,成为他们搪塞员工的合法借口。在标准工时制度尚且不时遭到挑衅的现实背景下,劳动者似乎更加有理由担心,充满弹性的不定时工作制会成为羁绊自身权益的枷锁,并由此产生深深的忧虑。要消除这样的担心,让弹性工时制能尽可能展现其美好的一面,需要有关部门在落实劳动者权益方面用更多的心思花更多的力气。弹性工时,不能一弹了之。否则,就会弹出更多的纠纷,就会给民众带来更多的伤害,就会给一些无良企业更多的纵容和骄惯。
实行弹性工作制,能让员工自己管理上班时间,给员工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适度的工作弹性,可以使员工灵活地处理个人生活和工作间的关系,同时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和节奏进行工作;另一方面,由于员工感到个人的权益得到了尊重,满足了社交和尊重等高层次的需要,因而产生责任感,提高了工作满意度和士气。——张驰
弹性工时确实好,执法监督少不了。与八小时工作制相比,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制这样的弹性工作制度,有着完全不同的劳动报酬支付方式、劳动价值衡量标准。这就需要劳动监察部门尽快适应被监管者所采用的弹性工作制度,快速提高执法水平,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李志军
“实行弹性工作制”并不是“自由散漫”,并不是“无组织,无纪律”,而是单位与员工之间事先要有“约法三章”,单位给员工下达的工作任务,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不打折扣,否则,“该罚的照罚”,决不含糊。——张传发
利益总有相对性,“甲之蜜糖,乙之砒霜”说的就是这个理。能让一位企业高管上午到办公室看看文件,下午到高尔夫球场打球透气的弹性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也许恰恰是让一位流水线上的工人干到深夜12点、外带还没有加班费拿的原因。——网友
弹性工作制的受益者是机关官员和企业老板,合法权益最有可能受到侵害的是处于弱势群体的员工。如果,强行推行弹性工作制,就要对严肃机关纪律作硬性规定,对因弹性工作给企业员工带来的新情况作出权益性的硬性保障。否则,就会成为“制度不象制度,机关不象机关,企业不象企业,员工不象员工”的“四不象”。
要想防止弹性工作制不“弹掉”职工权益,必须要强化职工、工会、监管者、媒体对用人单位的监督。一旦发现用人单位侵害了职工权益,有关部门理应及时严肃查处,不能以金融危机为由“照顾”用人单位。为保障职工权益,深圳劳动行政部门对已批准实行弹性工作制的企业,全部登记建档,纳入劳动监察重点监督检查范围。深圳有1000余家单位正在实行弹性工作制,而且现在适用范围扩大了,希望劳动行政部门能一一监督、时时监督,以确保职工权利不受损害。
有人担心,不定时工作制会成为不计时,让一些不法企业疯狂压榨工人的机会;不定时工作制会减少工人的加班费;还会让一些公职人员借不定时工作制而在工作时间娱乐、不上班,从而找人办事更难,等等。这些担忧有一定的道理,但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对劳动法的执行,以及对不定时工作制不断地加以修正。综上,不定时工作制有现实需求,也符合一些特定岗位工作的需要,不妨给“不定时工作制”一定的空间,边走边看。
“不定时工作制”是在工作总时间不变,工资水平不变的情况下,根据企业实际的"闲与忙"来调节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例如,闲的时候,一天工作时间可能只有6小时,忙的时候可能是10小时,工作时间总数没变,工资水平没有变,也没有加班费的困扰,这是根据实际情况出发来科学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8小时工作制”规定一天必须、只能工作8小时,如若加班,加班费另算,这给在金融危机形势下比较"闲"的企业造成了一定的经济负担,因为工资只有加,而没有减。特殊经济环境下,“不定时工作制”显示出了比“8小时工作制”更加灵活、科学的一面。要想防止弹性工作制不"掸掉"职工权益,必须要强化职工、工会、监管者、媒体对用人单位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