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百万,打倒腐败村官!”3月18日,经过40多位村民代表讨论后,陆丰市东海镇炎龙村委会高厝村民做出了如上决定。“我们用了3年半时间,走遍了30多个各级部门,还告不倒一个小组长。”村民代表高春实无奈地说。看来村民们实在是别无他法,才想了这么一个点子,该为这奇思妙想拍案叫绝还是为事件背后的无奈和辛酸呐喊,难道我们的父母官都要用金钱来购买了吗?还有多少人想出钱请清官出场呢?
陆丰村民之所以打出如此诱人的“悬赏令”,是因为他们的合理诉求没有得到解决。在连续上访后不但相关部门作出的“ 没收全部非法所得77万,处以16万罚款”的决定没有兑现,就连被市国土资源局责令“退还村集体”的土地上,在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情况下,又“非法” 建了两栋楼房。不难想象,“百万悬赏”未必能如愿求得受赏的“清官”,因为清官是不会把功绩建立在贪图大利上,而把百万收入囊中者显然不是清官,从这个意义上说,“百万悬赏”事实上是个“二难命题”,“悬赏”亦只是群众的无奈之举,但我们有必要思考,此举到底掴了谁耳光?
这不是噱头,而是村民们在饱尝无数苦涩滋味后“倒逼”公权部门反腐,是无奈和悲哀之举。与腐败行为作斗争,是公民责任,是公权所要保护和支持的。在正义长久得不到伸张后,陆丰村民悬赏百万恳求清官反腐难道不是一种悲哀?
权力部门冷漠不作为,农民有什么办法?上访?一来人多了弄不好成了群体性事件;二来人少了不仅力量单薄,而且很容易遭受打击报复,导致上访人受害;三来给高官写信举报又怕落入“被举人”之手石沉大海。万般无奈,只好想出这么一个“噱头”,并借助网络的力量“刺激”一下有关部门,吸引有关部门的眼球,从而派人弄个水落石出,想来岂不幽默?
真是可恨,还有王法吗?把农民的土地就这样乱卖,一定要好好查办!!——网友
花一百万请清官,清官接了这一百万也就不叫清官了,黑色幽默,对中国官场的讽刺。——网友
不悬赏都应该有人来管,这个社会是怎么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要受到百般阻难,没钱就不能办事儿吗?——网友
让人们讲法制,可是用法律途径应该解决的问题却不能解决,甚至历时三年多的时间,走访了多少个权力部门也得不到解决,这才是问题,有的人违法可能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造成的,上告无门时,才会有挺而走险,的法律途径解决不了了才会被迫用些简单的方法来解决。——网友
非法买卖土地五亩以上,追究刑事责任.国土部门作为职能部门应先介入,然后依法向公安机关移交,公安机关方可受理立案侦查...此案国土部门已涉嫌渎职,检察机关应立即介入,依法追究其不作为,不移交的法律责任。——网友
村民们用了3年半时间,走遍了30多个各级部门,这些部门的领导就没有一点责任吗?如果当初就立即解决老百姓的困难,现在就不会害怕舆论的压力了。——网友
“悬赏清官”既是村民们释放情感的渠道,也是他们实现利益诉求的最后一根稻草。换个角度看,村民看不惯村官腐败,不满有关部门工作效率低下,自发“悬赏清官”,反映了他们权利意识的觉醒与对现实社会的焦虑。事实也证明,“悬赏清官”让官员出丑,比村民四处“求爷爷、告奶奶”管用得多。村民投诉3年半没有结果,“悬赏清官”一面市,陆丰市委连夜召开常委会研究问题。这到底是表扬还是讽刺呢?答案不言自明。
对于公权来说,在意识层面,应该正确认识到这是村民自治的进步,从而正视村民的权利理性,以更亲和的姿态取信于民。体现在行动层面,应该尽量完善当前农村各项制度,尤其是土地制度应该做到细则更明确、程序更透明,从而杜绝一切非法占地行为。当村民的权利诉求产生时,应该以更务实的举措积极介入其中,争取早日给村民一个交待。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本该各级干部务必恪守的为官信念。但事实上,总有那么一部分官员不肯或不能为民做主,反而要藏匿踪迹或损害人民利益。试想,在一个文明社会里,人民必须通过付费或决斗的方式才能请“清官”出场,这该是对现代政治文明和法治文明的一种多大的讽刺啊!
为什么30多个部门面对村民上访,没有一个能解决这个问题?是在推卸责任,还是在故意刁难?是在相互串通一气,故意拒百姓于千里之外,还是在独享庙堂之高的威严?我以为,即使面对上访,说不准老百姓还真有事恳求各位官老爷帮忙解决呢?如果你不能解决,哪怕你吱个声、指个路也好啊!退万步说,怕影响部门之间关系的“和谐”,即使给老百姓去下一个“站点”的心理暗示,也是在为老百姓办“实事”。如果都能做到这一点,村民们决不会有冤无处申,而且问题早该解决了吧!<<<进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