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日前向各有关单位印发《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记者从某金融国企了解到,这份中国版限薪令中明确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280万元人民币。中国版的限薪令在千呼万唤之下,终于露出面目。但是这个万众期待的限薪令并没有获得满堂彩,而是面临诸多质疑。是中国民众太挑剔,还是此限薪令有着太多残缺?中国要怎样限薪,民众才会满意?
公众作为国企的实际出资人,有权决定国企高管拿多少工资———至少有权决定基本年薪和福利津贴。但事实上,公众决定国企高管薪水的权力被虚置,代替公众履行权力的有关方面也没有尽到责任。比较可悲的是,有关方面如今依然忽略民众的权力———中国版限薪令征求意见时,只是向有关单位印发,并没有寻求公众支持。要不是某金融国企透露“280万元人民币”这一信息,民众还蒙在鼓里。
倘若限薪令能以制度性的约束,真正刹住金融类国企高管的不合理高薪,则是国企迈向现代公司治理的一件幸事。当然,这种限薪令也不应局限于金融类企业高管,而应扩展至所有的垄断性国企高管。特别是眼下,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家对重点企业加大了扶持力度,有的直接注资,动辄上亿,如何防止华尔街高管的“无耻”贪婪在国企高管身上上演,限薪令需要有实质内容,还需要制度的跟进。基于此,金融高管的限薪令向全社会公布又何妨!
《薪酬管理办法》的说法是“将另行出台管理办法”,何时出台怎样管理都还处于未知状态。根据我们有限的见识,所谓中长期激励一般会通过股票期权等方式进行,而其数量将相当可观,否则是不足以吸引精英的。这笔收益与前述基本年薪、效益年薪相比,恐怕有过之而无不及。过早地认定280万是高管薪酬的天花板,显然是挂一漏万的判断。
当然,完善收入分配体系是个需要通盘考虑的系统工程。如何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扩大中产阶级的比重,用税收等方式有效调节包括金融国企高管群体在内高收入者的过高收入,取缔包括滥用公权者在内的特殊群体的非法收入,缓解城乡、地区、行业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考验着相关职能部门的能力与智慧。
中国版限薪令只是面向相关部门和一些国企征求意见,显然与医疗改革、教育改革公开征求民意反差极大。试问:到底是谁向国企高管发工资?过去是国企高管自己给自己发工资,现在又是面向国企征求意见,公众难道与国企一点关系都没有吗?笔者认为,中国版限薪令让公众参与意见,只会增加限薪令的民主性与科学性,不会让限薪令陷入口水之争。
本质上说,民众才是国有企业的所有人,哪有让所有人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决策权被剥夺的道理?这样的闭门商谈,更像是闭门分赃,更别指望终结天价薪酬了。更本质上说,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监管体制的完善,才是解决国企员工、高管薪酬以及激励机制的根本。改革可能仍显渐进之势,但改革决心必须突出,策略应当全面,而不能再是修锅补铁似的小修小补了。
就像奥巴马一样,我们不是仇富,但很显然,我们同样难以抑制对某些人毫不顾忌金融危机而自肥的愤怒。由于华尔街高管逆势巨额分红,美国政府已计划对那些接受政府援助的金融机构高管提出限薪,副总统拜登更是干脆表示“我真想把这些家伙(华尔街高管)关禁闭”!无疑,中国也需要相应的限薪政策,但是中国需要怎样的限薪令呢? 进入讨论>>>>
美国的银行属于民营机构,奥巴马政府之所以要对其高管限薪,仅仅是因为它们接受了政府的救市资金援助。而我们的限薪令,针对的却是国有金融企业,从常理上说,在当前这一特殊时期,其额度应低于4万美元才对。只是考虑到一系列历史的和现实的特殊因素,限薪令上限额度可以稍微定高一点,50万元人民币,应该比较合情合理,易于为大多数人所接受。
[五常子]我是很支持张维迎的。同样的3600元,对于穷人和富人那可大不一样,对于富人可以熟视无睹,对于穷人那可能是救命稻草。直接发钱不仅可以拉动内需,刺激消费,关键是可以调剂贫富,促进社会公平。那些坚决反对发的,我相信都是些为富不仁者吧!
[wjc981217]我在几天前就发过这样的评论,这种思路无疑是正确的,方法我觉得也不是不可行,可以以消费券加股票的方式发放,消费券用来刺激消费,拉动内需,股票则可以给国民一只下蛋的鸡,这和完善社保体系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只是在股票的发放和管理上完善一些技术层面的设计。老百姓有了这些固定的收益,也就敢于消费了,同样可以刺激消费,拉动内需!
[网友]解决了吃住问题的人才有可能把钱消费到穿衣,买汽车,教育,医疗等方面,否则发多少,低收入人群存多少,而中高收入人群却不会因为发了1万块钱就要多消费1万,所以发钱的效果的是最差的,发美国国债更会引起金融市场动荡。
[网友] 我绝对大力支持张教授的说法,只有他才关心我们这些人民的生活,一万虽太不现实了,但还是可以适当的发一点,以解决老百姓的燃眉之急,带动中国的经济,也需要国家来扶助。
[勇志成] 如果说国泰君安发放天价酬薪有国有资产流失之嫌,那么,给全体公民“每人发一万”就彰显了一种公平,国民权利不仅是一种荣誉,而且也是一种利益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