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îne française
一个人的边城 - 殷博
cctv.com 05-09-15 11:35 

引子

夜。这里的夜总是十分安静,边城的人们已经习惯于这样的安静,因为这样的安静带有纯净和平和的意味。

我很害怕看她的眼神,那种无法言喻的迷离,尤其是当她的长发凌乱地散在她的面庞上,那迷离变得十分凄美;我抚摩她那很任意也很任性的凌乱的长发,我抚摩她那柔弱的肩,她那曲线动人的背,甚至不顾一切地在她的全身留下我的吻痕和浅淡的牙印。她乖乖地任凭我的抚摩,亲吻,这种姿态变成了对我的一种挑逗,让我无法停止对自己一种宣泄;我像是一只蜜蜂,付身在一朵美丽的花朵上,贪婪地吸取着蜜汁的甜美。此时我非常清晰地感受到自己像是一颗行将爆炸的炸弹,那是一种无法压抑的冲动,我要毁灭我自己和她,因为一切都已经美好得必须用一次灿烂的毁灭才能表现出对他们的爱,仿佛一段交响乐的结尾总应该是在一段最华彩的乐章中嘎然结束。这时海水在涨潮,浪头快意十足地向沙滩袭来,随着风声向D城的海岸袭来。两个人都在周身颤抖着,不是因为恐惧,而是一种无法自已的快乐。这是个沦陷的夜晚,我们的一切都不付存在,我们所谓的姓名,理想,语言,乃至于明天天亮时我们的方向,我们只有短暂却真切的快感,不止是身体还有心灵。



你听到过海河的波涛声么?那是种无法名状的的深沉然而纯净的声音,在每个无眠的深夜你可以在青苔丛生的堤岸上用心灵去倾听那种如倾诉般的声响;你看到过南市的胡同吗?那些曲曲折折的小巷是像是些心灵上的皱褶,每道皱褶下都隐藏着一个并不久远但却失落已久的故事;你知道马场道上茂盛的梧桐树的吗?或许只有那样风情卓越的街上才能有那样华盖般的树荫,每一片叶子都寄托了从繁盛到没落后的寂寞。

我的蟋蟀,我至今都可以感觉到它依旧在我心灵中的某个角落中吟唱着;我的弹弓,它可能还在我家的阁楼一角沉默着;我的砂锅摊子,那守摊子的老人是否依旧在风中自斟自饮呢;我立交桥下的打口CD店,就是那些垃圾滋润着我的青春;还有我的白色衬衫,我的一切一切。

你可能永远看不到这些,你也可能永远感觉不到这些。因为那些都是我生命的根基,我为它们所营养而成长也被它们所牵绊着而无法走出那样的情节。

你应该会爱上我的城市,我的市民主义的天津。法国让我恐惧,因为这里的一切都不属于我,哪怕是一片落叶。

我的生活开始变得像一杯清水般纯洁,简单。这是我和老赵通话时的第一句话,此时我躺在我的小床上,看着窗外一片片金黄的叶子随风飘落。我的小城就是如此,连落叶都会有声响的。

我住在一个小角落里,那是属于我的角落。我不知道那是否是一种冲动,可我就是那么轻易地做了决定。走出巴黎的感觉并不悲伤,但却怅然。其实巴黎是这世界上我最热爱的一个地方,我对于它的狂热甚至超过了北京。可我实在是厌倦了巴黎的生活,每天有将近四个小时闷在地铁里,一年的时间里我搬了五次家,被偷了三回,被抢一次,和阿拉伯人打架三次,和黑人打架两次。我的生活被这些纷乱的数字搞得动荡不安,而最糟糕的是这一切非但没有激发我丝毫的创作灵感,而是让我感觉自己被无情地卷进了一个巨大的生活旋涡里。我会向老赵抱怨哥们儿现在每天在煎熬着,可我也清楚,让他这个每天在车间里混日子的家伙明白我的处境是有些痴心妄想,可我还是喜欢向他倾诉,我觉得作为我最好的朋友,他有义务听我唠叨。

老赵是我“发小”的兄弟,我们曾经一起在校园里捉蟋蟀,我们曾经一起和别人打架,我们曾经一起在外院里找漂亮女生搭讪,可我和老赵现在注定要作不同的人,走不同的道路。

我叫王家军,二十五岁;我家里人从我爷爷就是个老军人,我爸、我妈、我叔、我婶等家里一干人等都是解放军这所大学院锻炼出来的优秀人才,所以他们叫我家军,希望我能够继承他们的衣钵也成为一名优秀的军人;可说实话,我对他们为我安排的生活毫无兴趣。每天生活在军队家属大院,在家里成天和十几个穿军装的人打交道,这些让我对军队有些漠然。

我觉得和平时期的军队生活则意味着需要承受太多的平淡,我不希望自己碌碌无为地在军队里混着,像邻居家的那些小子,虽然都穿了一身军装,可怎么看他们嫩嫩的面容怎么别扭。当然,我对于军队没有任何反感,相反我始终都作着相同的梦:有一天狼烟四起,而我绝对会向董存瑞一样跳出战壕,为保卫祖国而献身,哪怕被炸得连一个碎片都找不到。很多人认为我这样的梦想带有太多的英雄主义的浪漫色彩,而且有个学心理学的朋友甚至认为我的这个梦想证明我具有自恋倾向。我对于这些爱评论别人的生活或者梦想的人一般都抱以不屑,可他却激怒了我,让我只能用“去你妈的”来回敬他的理论。尽管这年头“英雄”到底该如何定义大家都众说纷纭,可我还是觉得每个人都应该从本质上渴望成为英雄;比如在我的意识中,无论董存瑞或者窦唯或者凡高都是英雄,我应该作像他们一样的人。所以如果当英雄就是具有自恋倾向,那么最好每个人都在战时去“投敌叛国”才证明自己是正常的?朋友被我的理论噎得喘不上气来。据说后来他变得口吃了,而且放弃了心理学而改考社会学的研究生了,所有人都认为这是我的错。

我从小就喜欢画画和照相,我能够很投入地画一天的画。在我高中毕业后,当我毅然决然地报考了艺术学院而放弃了陆军学院的面试后,我就开始背负起全家人的失望;可我并不在意。我搞我自己喜欢的东西,这并不妨碍谁,我觉得人这个东西从本质上应该是独立的。可他们开始看不惯我的长发,我的不修边幅,甚至令我无法接受的是他们不尊重我的作品。比如我的父亲,每个周末我回到家里,等待我的不是什么家庭生活的温暖,而是他的思想政治教育(他在部队就是政委,搞这个很在行),他总是认为我是在搞一些极具资产阶级腐朽没落色彩的东西(他指的是我作的人体素描),而不是在歌颂新时代(他的那番花样常新的慷慨陈词如果被录制下来然后出版发行的话,一定是套爱国主义教育的好素材,说不定还可以拿个什么奖,可我没精力去搞这个)。别以为我不懂,我年轻时也是个文艺骨干,我画的板报在全军得过一等奖的。这是他老人家的口头禅。

看到他那痛心疾首的样子,我真的明白了“道不同,不相为谋”这句话是聚集了多少人类智慧的名言。于是,为了避免争执,在上大学的几年里,我很少回家,整天把自己憋在创作室里,不动声色地编制着我的艺术家梦。幸好我的学校就在海河边上,这样我可以经常在“单练”后无法入眠的夜里蹲在河边吃刨冰。当然我可以找老赵和我一起出来,他比我有钱,我可以要求他请我去吃砂锅,可我不喜欢打搅他。我是个从骨子里很孤独的人。

我最后选择出国也是有些出于意气,我那相处六年的女友最终离开了我,而选择了一个机械师。也许是因为最终她明白了一个整天把梦想放在天上飞的人,永远无法比一个每天把身体放在天上飞行的人富裕。可我却无法忘记我为她写的第一首歌,为她拍的第一张照片,她流在我胸前的第一滴泪水……

我选择离开,放弃了我和几个同学刚刚创立的工作室,放弃了我们搞全国巡展的理想;巴黎有卢浮宫,这个理由足以让我选择离开这里。当我满怀豪情地作了这个决定后,我觉得自己的前途开始光明起来。

我至今还可以记得当我拿到签证后,自己激动得都有些颤抖了。哥们要去看卢浮宫啦。我给老赵打电话时高声地喊着。你他妈的病了吧,全世界又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有签证。他的不解无法打击我的好心情。这么一个美好的信念着实可以让我感觉人生豁然开朗了一阵子。我觉得自己正在朝幸福的彼岸游去。

我当时觉得北京很大,可那并不是终点,巴黎才是。那里才有终极的艺术,终极的美。

当然我的这个决定依旧引来了全家人的反对,可现在他们也发现了自己的反对没什么意义。这么多年的彼此较量中,我觉得他们也应该发现我是个无法被拘束的人了。

年轻人应该锻炼一下,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吗!望着眼前一边说话一边挥毫泼墨的爷爷,我觉得他老人家一下子就那么前所未有地高大了起来。我的回应也很积极,主动地找他要了一套《毛泽东选集》来净化心灵。于是在送别我的那些日子里,我的大家庭以我为一个“核心”,空前地团结起来,(具体表现就是,我家里所有男人都会不时出现在我面前,讲些措辞略微有些分别,但大意相同的道理,提醒我出国就是上前线;而所有女性也都会轮番上阵,时不时在我面前抽泣一番。开头几回,我也有些感动,可后来就觉得自己仿佛是要去蹲监狱,而不是出国。)只有我的父亲还是那么痛心疾首地说:“一切都是这家伙搞的阴谋。”

可我最后还是离开了巴黎,离开了那座被欲望攻陷的艺术之城,因为我需要安定,我的理想是很纯粹的,我要远离纷争,远离赤裸裸的物质欲望。而不幸的是巴黎是虽然很美,可那是一座不能生活的都市。我选择了这个叫D的小城,这里也有出名的艺术学院,当然也因为这里静谧。

认识老麦克和娟娟的那天早上,我始终预感着有些事情要发生。当我被着快一人高的大包找到我要租的房子时,就看到有两个人冲我微笑。

哥们儿,用帮忙吗?一句很生硬的中文,是老麦克这个家伙满脸坏笑,摇晃着他那鬓发早衰的脑袋。一看他就不是中国人,不仅是因为他的蓝眼睛,而是在国外的中国人见面后是不会主动彼此打招呼的。

不用,还成。我也还了个坏笑给他。看到他和娟娟这么自然的笑容,我突然觉得自己找了个好地方。

没想到他们就是我的邻居,可老麦克这家伙是个混血,而且在英国出生,根本不怎么会说中文;只有他的女朋友娟娟是个纯正的中国人。江西妹子,个子高挑,一双细长的小眼睛。

我们各住一层,有自己独立的卧室和卫生间,而要共用一楼的厨房和饭厅,老麦克和娟娟住我楼上。

我们彼此的自我介绍很简单,互通姓名后,我扔给老麦克一支万宝路,算是“见面礼”。这个家伙也很主动地为我点上了香烟,我喜欢用ZIPPO火机的男人,因为那样点燃香烟的一瞬间,仿佛整个世界都着火了。

哎,男人;过去就他一个,现在加上你,我看他肯定是戒不了烟了。娟娟很生动地叹着气,可眼中闪烁过的还是一片温柔。

我的小房间有15平米,在这里尽管我的生活可能会依旧平凡,可我觉得这里最起码像是个家;我有地方安置我的CD,有地方放我的画架,甚至还有一扇天窗,可以让我看到星斗。我坐在木地板上,从容地收拾着自己东西。很难想象,一个月前,我还挤在那个破公寓里,忍受着隔壁的喧闹,忍受着公共厨房和厕所里传来的难闻气味,忍受着那里中国人彼此间的无休止的勾心斗角和尔虞我诈。那一切都曾经那么真切地发生在我的生活里,想想都让人后怕。幸好,现在它们都不负存在了。 明天的一切都充满神秘的色彩,我将与我的新生活里的一些事情不期而遇,所以这个角落也让我充满希望的力量。身边的CD机里有ENNYA在唱着荡气回肠的民谣,渐渐我觉得眼前开始模糊起来,我看到了一片绿色的麦田,而我就是守护在那片麦田中的人……

第二天我很早就起床了,因为我想去看看大海。在巴黎的日子每天都挤在学生公寓里快把我憋闷坏了,晚上躺在那个只有6平米的房间里,我总是做梦自己是个生活在奥斯维辛集中营的犹太人,可能明天一起来就要被德国鬼子给毙了。可D城完全不一样,这里有灿烂的阳光,有大海,而且没有嘈杂的人声。

我兴冲冲地换了衣服,连跑带颠地来到海边,我像是一头撒欢的野兽,在沙滩上尽情的玩耍,我是有日子没见过这么美丽的地方了。此时此刻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宁愿作一只海鸟,就守着这片汪洋过一辈子。有很多人用特别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可我没介意,依旧保持着都所有事物都微笑。

我知道,海的那边就是老麦克的家,那个有曼联队和QUEEN的国家。

可没想到在回家的路上我遇见了一件烦心事。在我家门口的小广场上看到了中国妞,一看就是个很装模做样的家伙,看了就让人很不爽,这样的家伙在巴黎每天可以遇见很多;她们有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姿态扭捏,神情暧昧,而且经常讲“中法双语”(也就是说,把两种语言搀和着说,仿佛自己学贯中西),我唯一的着数就是对之抱以横眉冷对状,在擦肩而过后骂一句“傻逼“。不过今天,为了让自己不想起巴黎,我本想低头绕过去,可没成想她却主动开了腔。

你是新来的吧,这里的中国人我都认识;你从哪里来,学什么的?

巴黎,学现代艺术的。我不情愿地搭了句腔,此时站在她肥硕的身体的阴影中,我觉得阳光都一下子灰暗了。

这里还有艺术学院吗?啊,我以为只有巴黎才会有学艺术的地方呢!我叫那娜,我是满族,所以姓那;你会画画了?帮我画几张吧;还有你摄影怎么样?他们都说我照的片子很好,有时间你也帮我照几张艺术照吧,我喜欢大胆一些的,暴露的多些;我国内的一个男朋友说我的背部曲线很美……

看着她扭动着腰枝再加上很多的手势,着实让人来气。行了,有时间再说吧。我很不耐烦地打断了她的话。我知道这样很不礼貌,可我真不喜欢别人把我看成摆地摊画像的家伙,我搞的是艺术,艺术这东西尽管不是什么神圣不可侵犯的,但我需要人们对它的最基本的尊重。

可她却对我的厌恶毫无知觉,还是很坚定地把她的电话号码塞给了我,然后像一个老江湖面对一个刚出道的小弟一般,语重心长地嘱咐了我两句才离开。我在她刚刚走出我的视线时就把那张纸条给撕了。

妈的,哪儿都有神经病。

晚上吃饭时我特意让娟娟先做,而我自己就拿了瓶啤酒坐在椅子上慢慢地喝。偶尔偷眼看过去,娟娟还是挺有模有样地摆弄着手里的东西。

老麦克呢?还没放学?我从一开始就喜欢在麦克的名字前加上个“老”字,因为他有些歇顶。

不是,去个同学家了,晚点回来。

知道有个小妞儿姓那的吗?今天我见到她了,真烦人。

你见到她了,好了,你在D城的日子不会很单调了。我看得出娟娟的笑容里有些古怪。

你作什么了?闻着不错。

咳,随便弄点,麦克喜欢吃中餐,可我不太会作饭。咱们一起吃吗?

不了,谢谢,我买的菜不吃就坏了。不知道为什么,我一见到你们俩就特亲切,这座小城给人的感觉特好,除了那个姓那的。

不会太安静了吗?麦克老是抱怨这里像是农村。不过我觉得还好。我和麦克也都很喜欢你,觉得你是个很另类的人。娟娟幽幽然的说话声让我很喜欢。

是吗?谢谢。我热爱安静,一个艺术家就是需要一个良好的环境才能出作品,尤其像是我这种人,需要很投入地做点什么,过多繁杂的事情会使我丧失灵感。我就是喜欢这样自夸,这是过去被整座学生公寓喻为我招牌式的自夸。

那凡高和肖邦怎么能有那么多传世之作?娟娟冷不丁地说出了这么句话,还是很幽幽的语调,不像是在和我争辩,而只是在陈述着什么。

我的话被老麦克开门的声音给截住了。娟娟很温柔地走过去抱住老麦克的肩。回来了,吃鸡好吗?

嗨,你们正说话了?老麦克也很温柔地吻了娟娟的脸庞,然后冲我打招呼。

随便聊聊,喝啤酒吗?

不了,谢谢。老麦克有着英国绅士般谦逊而平和的语调。

好了,我上楼了,祝你们好胃口。说着我一口把瓶子里剩下的啤酒干了,然后转身上楼。我不希望做他们的电灯泡。

对了,家军今天看到那娜了。娟娟迫不及待地向老麦克宣布这一消息。

你完了,你可以祈祷了。老麦克冲我作了个开枪的手势,然后很坏的笑着。

我在D城的幸福生活就这么匆匆地开始了。我所在的学院里没有中国人,所以我还很受欢迎,每天一到学校就得像是首长接见一般,和几乎所有人握手,甚至有些小妞儿会主动凑上来和我贴面;这让我想起鲁迅先生关于在仙台留学时的那段回忆文字,想想自己活了二十多年,第一次有幸被别人当作稀有动物,确实很让人感觉有些飘飘然。不过我自然没有鲁迅先生那般幸运,没人会为我的食宿操心,而是每天总会有些家伙突然出现在我面前,问我些关于中国的莫名其妙的问题,譬如我们是否吃狗肉,或者是否觉得只能生一个孩子很不幸等等,对于这些鸡毛蒜皮的小问题我也都会义正严词地解释,我不希望任何人对中国有偏见,“我们很少吃狗肉,我们也拿狗当朋友”,“我们生一个孩子是为了这个世界能够有更多的空间,这是中国人为了世界而做的一种牺牲”。

我的课程虽然很新鲜却也并不太难,毕竟我是科班出身,所以勉强也能跟上。而后我也陆续认识了几个在这里念书的中国人,只说法语从不讲中文的老刘,一家野鸡杂志编辑出身的老马,还有和我同样来自巴黎的博文,当然还有几个小妞儿,说话很嗲的燕子,眼神总是很迷离的天琴和整天冷若冰霜的“元宵”(此女子其实叫晓媛,可她那张又白又圆的大脸总是让我想起中国的传统美食)等等一干人等。我发现我们的民族真是强大,不管在世界的哪个角落总能找到我们的同胞。不过我和他们来往的不多,原因很简单,老刘一见面就想抽他;老马的女朋友总是满脸“旧社会”,根本和他们无法接近;而那几个小妞儿我并不感兴趣。道是只有博文还挺可爱,又都来自巴黎还是天津同乡,具有天津人所应有的快乐和大无畏气质;所以我们有很多话题,可他对于他在巴黎的生活总是讳莫如深,一看就知道不是欠人家很多钱,就是被那座城市里的记忆深深伤害过。

而我和老麦克和娟娟两口子来往的还好,彼此都很礼貌,也就相安无事。老麦克那家伙很爱跟我聊天,因为我们有相同的爱好,曼联和QUEEN;他本人就来自曼彻斯特。尽管我们聊起天来很费劲(因为必须用中文,法语和英语三种语言搀杂在一起,而我的英语和老麦克的中文一样差劲)可我们并不太在意,总能一边喝着我带的花茶一边聊个几个小时。他很看不起小贝,一说起他就很鄙夷的说“伦敦人就是爱炫耀”。而娟娟经常会很安静地坐在旁边,偶尔插几句话或者递一个削好的苹果给老麦克。

你真幸福,有娟娟这么个好女朋友。我算明白什么叫生活比蜜甜了。

老麦克很喜欢我的恭维,(虽然我的后半句话是在娟娟的解释下他才理解的)他抱住娟娟的腰很深地吻了她,她是我的天使,我的小企鹅。

对了,那娜没找你吗?她可是非常危险的,她问过我你的电话号码,我说不知道。不过她的胸确实很大,有机会你可以试试呀。老麦克还是笑得很阴险。

去你的,我对奶牛不感兴趣。

生活里有些事情是命中注定的,比如她一定会找你。娟娟这个小妮子也抽空开我的玩笑。

不出老麦克和娟娟的预料,那娜竟然找到我的学校来了。依旧那么装腔作势,晃着她的胸部,很恶心地要让我去她家吃饭,我拒绝了她;可没成想她竟然跟着我来到我家。我实在是没办法,只得勉强地答应了,现在我可算是明白了“逼良为娼“是怎么回事了。

刚到楼下,她就做作地压低声音跟我说,原来你和麦克住同一幢房子,你真不幸。

我没感觉什么呀,我挺幸福的。我不喜欢别人说我的朋友,可我对于她多少有些无奈。当我把她让进我的屋子后,她竟然斜躺在我的床上。她的举动让我不知所措。

我不喜欢别人躺我的床,因为我觉得作为一个单身男人,那是我唯一可以保持比较自我的状态的一个地方。

给我倒杯果汁,我不喜欢喝加糖的NECTAR,我要纯的JUS D‘ORANGE;你坐在床边。刚刚进屋不过一分钟她竟然变成了这个屋子的主人,来对我发号事令。

我这里什么都没有,有点茶叶,你喝吗?我无可奈何地问。

NON,C‘EST UNCROYABLE,你不喝果汁?这个问题她问的理直气壮。这个场景仿佛她是鲁滨逊,而我是倒霉的星期五,她在理直气壮地质疑我怎么可能作出每天睡觉前不诵读圣经这样的野蛮行为。

可如果我是个身强力壮的野人,我就会一梭镖把眼前这个鲁滨逊给扎死;可惜我也是个所谓的文明人,所以我必须保持一点基本的礼貌。

然后她又开始如数家珍地说起了她的往事和这里每个人的是非,而且时不时地向我抛个媚眼,说几句挑逗的话。

我告诉你,别对谁都太好了,这里的中国人都很讨厌;娟娟是个正经的财迷,老马都三十多了还总是对我有意思,老趁她女朋友不在让我去她家;博文装的很正经,可还是动不动就看着我出神,我知道他对我有意思,可他一看就是不能干;还有这个麦克,真受不了,他总想强奸我,摸我的手或者说下流的话,那次在我们学校的晚会上他喝多了,还抱着我说他喜欢从后边干……

请大家原谅我无法完整记录她的话,因为写到这里时我已经脸红了。而听她说话时,我握紧了双拳,静静地忍受着她对我的骚扰,我像是个在比武中被点了穴位的傻瓜,任凭别人殴打。我希望自己可以放弃这些虚伪的客套,怒吼着把她赶出我的房间,可我还是被自己的懦弱给打败了,一动不动地呆在那里。可她好象一点没发觉我的不悦,依旧自顾自地说着,最后甚至脱去外衣站在我的镜子前欣赏着自己肥硕的身躯,还问我是不是觉得她很性感。我含混着答应了,

对了,该吃饭了,我给你作吧,你喜欢吃什么……说着话她竟然要半裸着下楼。

别,我还是送你回去吧,我晚上有事,今天就不吃饭了。我知道自己的语气近乎是在央求她,此时我甚至觉得这感觉比在巴黎每个晚上做关于奥斯维辛的梦都差。

她终于答应了我的企求,很不情愿地穿上衣服下了楼;可她下楼时还是和老麦克和娟娟碰上了,她冲老麦克抛了个媚眼,很嗲地打了个招呼,而对于娟娟却形同陌路;当我送她出门时,她竟然要我吻别,我没理她,很利落地关上了门。

我听到里边娟娟依旧很幽幽但很真切地说了声“SALOPE(婊子)”。

过后的几天,那娜经常会时不时来骚扰我一下子,而且从博文那里得知,我现在是D城的头号新闻人物。不过最令我难过的是我觉得娟娟对我很冷淡,甚至不再主动邀请我去她们学校去参加晚会了;可能她是觉得我和那娜有些什么隐情。而老麦克也老是朝我坏笑,英国人的天性使他不喜欢打听别人的隐私,可中国人的天性又使他对我的处境多少有些幸灾乐祸,这个家伙。

我和她真的没什么,我不会喜欢奶牛的,我说过了。我找了个机会向娟娟澄清着。

这是你的私事,我不喜欢打听别人的事。娟娟依旧冷淡。

咳,是我的英俊害了我。我算是比窦娥还冤呀。我也得学阮伶玉自杀来表示我的清白。不过请相信我,‘我知道我身后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可我绝对不会回头的’。我已经不惜去糟蹋《阿飞正传》里的经典台词来表白自己了,我希望他们能明白我在想什么。

我的一番无厘头式的搞笑终于使娟娟笑了。你就像个孩子一样。

可我是个没有家的孩子,一个流浪的孩子。不知道为什么,娟娟很随便的一句话让我感到一阵心酸,有了这么一番感慨。

此时,我的话可能也触动了娟娟的某根心弦,她一时也静默无语。我第一次注意地看了娟娟的眼神,那是一种出了国的小女生才会有的黯然。我不禁有些感触。我也曾经问过老麦克是否想家,可他很茫然地看着我问为什么要想家,这里不是很好吗?他说的没错,这里很好,可我还是感觉家,那个军队家属大院对我来说是个永远亲切的地方。

我觉得自己不该在她面前表现出我的脆弱,于是我很努力地微笑着,我说娟娟,你学上得咋样?

就那样吧,学经济的,不在你学的什么样,而是在于你的机会如何。比如找什么样的实习,能不能遇见给你机会的人,你知道我们是外国人……娟娟不想把话说完,可我也明白,对于我们这些漂在国外的留学生,一个机会是多么重要。

那老麦克呢?

他是个天才,你不知道他拿回来的东西有多么费解,法国文学是能把我学疯了的,可他却能都掌握。说起那个秃头时,娟娟立即来了精神,一看就是个老麦克的忠实崇拜者。

那将来他发达了,比如拿个什么诺贝尔文学奖什么的,那哥们儿我也发达了,我也写本书,叫《我的邻居老麦克,曼彻斯特宝贝》,绝了吧。

娟娟好象比我更沉醉于这个白日梦中,她竟然听着我说时,甜美的笑了。

真是个傻丫头,快跟你的英国病人结婚吧,你中毒不轻呀。我也被娟娟感染了,刚才的失落都被赶走了。

你们在说什么?老麦克从楼上缓慢地走了下来,懒洋洋地问着。

说你了,我们的未来诺贝尔奖得主。我走上去,递给老麦克一支烟;我知道,在背后娟娟一定恶狠狠地盯着我,可我的这一举动几乎是下意识的,我喜欢几个男人一起抽烟,那感觉让我觉得我们彼此最起码那一会儿是亲密无间的。

那是个很无聊的奖,我绝对不会去为它而生活的;你喜欢法国文学吗?老麦克一边点上烟,一边问我。

说不上,因为我就完整地看过一本法国书《情人》,还是在上高中时看得,当然是翻译过来的中文。

老麦克很无奈地摇摇头,他冲娟娟走过去,抱着他的小妞儿亲了一下,然后告诉我,那不是文学。突然他又很诡异地笑着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学法国文学吗?

不知道,你喜欢呗。

错,我十分厌恶法国文学,无论是过去中世纪的还是现代的,我讨厌那种装腔作势的东西;我始终认为英国的文学才是世界的顶点;所以,我要学法国文学,当我彻底认识了一切后,我可以很完整地批判一下他们,把他们批判的体无完肤,让所有人以后不齿提起法国文学;所以我必须在法国好好学一段时间,否则我是没有发言权的。就像娟娟教给我的中文什么,对,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老麦克说得唾沫星子乱飞,而我看着这个家伙眼中闪烁的光芒,突然我觉得这个家伙很可怕,他上学的目的竟然是为了颠覆。如果赶上了什么不正当的教育,他很可能成为一个比希特勒还可怕的家伙。

自负的英国佬,我祝你成功。我们击了一下掌,算是一种彼此勉励。

幸好在不久的以后,D城来了一个叫飞的小伙子,他不仅比我英俊而且比我要阔得多,所以那娜就失去了和我打持久战的兴趣和耐心,而转向飞这座堡垒发起了总攻。甚至以后见到我都不理不睬,仿佛觉得我是一个她玩剩下的玩具,没了新鲜感也就扔在一边了。

我很感谢她能还给我这份安静,同时我也很为飞这个小子感到不幸,所谓“遇人不淑”呀。我其实并不是什么六根清净,我也经常因为寂寞而郁郁寡欢;可我讨厌这种投怀送抱的,我也没开放到可以因为身体需要而不谈感情的地步,我觉得即便是最简单的性关系也应该建立在一种彼此尊重的基础上。

我和这座城市好象有着一种注定的关系,我始终这么觉得。因为我从一来这里就觉得这里的一切东西好象我都曾见过。比如这里的广场,这里的海;以及这里的老麦克。

有一次我和博文聊起了关于理想和那些不再的时光的话题,他说他始终想当个作家,已经很久了,而且他一直在坚持写作,尽管他几乎从来没有发表过什么东西。他问我,我说过去想当个艺术家,可现在有些心虚,因为我觉得自己的灵感总是受阻,并不是来自什么沉重的生活压力,而是总是觉得有些个性化的思维无法很完整的伸展。那天聊天时,我们俩都高了,因为我们一共干掉了两打啤酒。不过还好,也许只有在这样的时候人们可以很真诚地谈论起自己的理想;否则,如果我们两个是清醒的,那就实在是令人作呕的矫情了。

你觉得你搞的这玩意儿有人能懂吗,反正我觉得够悬乎。虽然博文已经舌头都短了两寸,可依旧提出了个很尖锐的问题。

我从来没指望过谁能懂,说句掏心窝子的,包括兄弟你。我就是想干点我自己喜欢的东西,要不是咱哥们儿有理想,早就他妈的“两杠两星”了。

这男人要是有理想,其实是件挺苦恼的事情。你看我,没事就写东西,可我也不知道多怎能写出好东西。真的要是踏踏实实地在天津过,每天吃煎饼果子,没事去喝碗羊汤,也真是不错。说到这里,我觉得博文是要哭了。

我不就是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塌实地过日子才来这儿吗?总有一天,你就是个大文豪,我就是个大画家,都能进世界名人录。在酒精的怂恿下,我的激情又一次冒了出来。

你想在这儿踏实的过吗?要想就听哥哥句话,找个小妞一块儿过,又省钱又实在。可别找那娜那样的,那他妈的妞儿是“公共汽车”,咱得找个私家车。一提到女人,他就又开始有了精神。

对,找一个,别光说我,你也得找一个,到时咱们找个大MAISON,搬一块儿住。

那天晚上我们聊了很多,我们的天津,我们的巴黎以及我们的D城生活。这是我自从来到法国后第一天用天津话痛快地聊了一夜。

再好的地方也不是仙境,比如D城。没想到D城的秋天竟然可以有接连一个月的阴霾。看不到阳光的日子总会觉得浑身不自在,而且我很讨厌下雨,每天打着伞走在街上,看着别人都开着汽车从身边飞驰过,总是感觉心里酸溜溜的,总有一天哥们儿也买奔驰。我发狠地说着。回家后,我坐在暖气旁,懒洋洋地像是只老猫。

一番感春悲秋后,我的肚子还是无法高雅起来,叽里咕噜地与我的思绪对抗着。我走下楼,看到娟娟那美丽的背影在灶台前忙活着。

怎么,又作饭了?我尽量收起满面的愁苦。

瞎忙活呗。我其实认为自己就应该做个家庭妇女,每天作作饭,买买东西其实也挺惬意的。娟娟依旧微笑着,两只小眼睛眯成一条线。

在日本和南韩也有学家政的大学专业,好象还有硕士呢。所以即便是做个家庭妇女也得是个高档的,否则可无法适应男人的需要。男人都是有喜新厌旧的毛病。老麦克又去哪里了?他好象特别忙,怎么样,别不是去哪里喜新去了吧?我确实有点低级趣味。

不是每个男人都一样的。娟娟并没有被我激怒,而还是从容地作着饭。但我感觉她是有所指的。

我也不错。大艺术家很少有我这么谦逊和蔼的,不是吗?我照里一下镜子,然后满怀信心地说。这时,我瞟了一眼娟娟的背,那的确是一个美丽的背影,她的曲线很柔和,而且很有肌肉的质感,并不骨感。我愣了有将近一分钟的神,这一切连我自己都控制不了。

哎,我说娟娟,我有个主意,我想给你和老麦克拍一组照片,最生活化的那种,不是他妈的什么艺术照。这是个很好的主题,可以表现一种人类在离开自己“母体环境”后的个人生活状态,也就是在一种时空转换后的个人挣扎过程。当然,我不知道你懂不懂,这个母体环境不是什么你妈的肚子,对不起,我不是在骂你,应该说你母亲的肚子,而是一种你熟悉的生活状态,比如你离乡背井地来到D城,你的故乡就是你的母体环境,因为你生在那里,你在那里学习生活恋爱等等吧,这些是你熟悉的,你有依赖性的环境,而且那个环境应该是能够带给你安全感的。这个概念我解释的成吗?

我一连串地说出了这么多,只不过是因为我突然觉得娟娟的背部很美。灵感迸发其实说穿了也就是脑子一热的过程。

原来你也能这么正经呀!娟娟冷不丁的这么句话让我愣住了。

怎么了?

我是觉得你正经起来还是蛮可爱的吗?过去我始终觉得你们学艺术的都是些不可理喻的家伙,而且都是在附庸风雅,没什么真才实学,没想到你还能这么完整地说出一套理论。

你对我们艺术家误解太深了!不过这不怪你,谁让我们搞的就是些无法传教给别人的东西呢。哎,对了,你觉得怎么样?我这个想法可是很杰出的,也许一部传世的力作就这么诞生了。

行呀,我没什么问题,你可以问麦克去。不过我不会照那些裸露的,这个你得保证。娟娟很认真的神态让我很想笑。

没问题,我也不是那么庸俗的。我要展现的是种最简单的生活,而不是最原始的欲望。

那天晚上,我费了两个小时来给老麦克去解释我的创意(整个过程我动用了三本字典),而且我也一再声明这完全是来自一种对于生活的再现的冲动,而绝非我个人的窥私情节。他很喜欢我的创意,当即就答应我可以随时进行我的工作。这次我简直爱上了这个秃脑袋的家伙。

A propos de nous . Recevoir la chaîne . Nous contacter Xinhua . Le Quotidien du Peuple . CRI . China.org.cn
Copyright © 2005 China Central Television. ,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