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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内涵——传统节日的灵魂

央视国际 (2005年02月14日 22:06)

  

刘 魁 立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

  有人建议将春节改在立春,我以为完全不妥。从学理的角度看,用平和的语词说,是片面的、不科学的;从实际操作的角度看(因为据说这一建议还要寻求立法支持),由于它违背规律、违逆人心,而且有前车之鉴,所以我断定是难以实现和绝不可能奏效的。

  建议改期的主要依据之一是说“春节时间游移不定”(详见《论我国历法改革的现实任务》,载2001年12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1卷第4期第1—5页)。被改名为“春节”的旧历年,相对于成为法定时间制度仅仅几十年的公历(在很长时间里被人们称为“西历”)来说,确实是游移不定的;然而对于依据月相盈亏变化确定“月”之长度、又照顾到寒暑往来大体依据回归年确定“年”之长度、而且在我国通行非止千年的阴阳合历来说,毫无“游移不定”可言。如果以月相作为依据看公历的一月一日,它必定也是“游移不定”的。从这一角度出发,公历的所谓“月”,在包括汉语在内的诸多语言中都是名实不符的。站在地球上看太阳,以为自己不动,说太阳在游走:早晨从东方升起,晚上于西方落下。如今,世界几乎所有民族的语言都还延用地球视角所得的立论来表述这一现象,约定俗成,谁也不会叫人好笑地说“地球自转使我们又重新看见了太阳”、或者说“地球自身挡住了居住在地球某处的人们的视线于是看不见太阳了”。

  节日作为一个特定民族或国家的时间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具有外在的、也是客观的物理性能,例如春分、秋分、夏至、冬至,以及根据月之望朔确定的仲秋、除夕等等;但另一方面,而且是更为重要的方面,还具有某一特定群体、特定民族、特定国家所赋予的价值内涵。节日是这一民族或国家的广大民众的精神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所谓“春节科学定日”的建议,在我看来更多地是考虑节日作为时间的物理性能。而文化内涵却是节日的灵魂、节日的本质所在。当然,从发生学的角度看,或许某一节日的时间确定,可能有其物理的依据,但随着时间推移,节日的物理性能的发挥和节日的文化内涵的展现会彼此消长,在多数情况下,是文化内涵越来越丰富、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例如,在我国江南一些地方,曾有“冬至大于年”的说法,把“过年”的许多观念和繁盛习俗加之于冬至。

  自从“新年”、“元旦”等词被法定让位给阳历的一月一日、致使旧历的“年”失名之后,“春节”这一未必不好的新词渐次深入民口,成为人们不得不用的定式。然而,在屈尊改名达八十余载之后,时至今日,每当说到“过年”的时候,人们首先想到的仍然是旧历腊月以及随后到来的新的一年的正月的那一段时间。旧历的年仍然在人们的心目中保持着它原有的神圣和辉煌的尊严。

  每当过年时节,我们要请神,请诸多的神,请诸神降来人间。要祭祖,祭三代宗亲,起祖先于地下。此时此刻,天神地祗列祖列宗来到人间,天地人沟通汇集、协调合作,共同对付邪祟,共同维护人间的幸福安康,共同营造美好的未来,这些成为节庆活动的信仰层面的最重要的内容。在旧历年的节庆期间,人们修好世间的人事关系:创造家庭和谐,巩固亲族团结,凝聚群体,增强民族乃至国家的认同。所有年节庆祝活动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意义。节庆活动是民族情感的粘合剂,是国家认同的标识;而且在群体道德的培养方面具有深层的作用,这是人文教化的极好时机,也是优秀品格提升的极好时机。“一元复始,万象更新”,这是人们总结和清理过去时段的契机,是规划和期盼未来时段的关口,人们把它作为新的奋斗的起点,它是个人的、家庭的、群体的、乃至民族的以及整个国家的生活节律的一个新的转折点。通过诸多节庆活动,人们充分地展示自己的多方面的才华,有最出色的、最集中的审美表现。一切美术的、音乐的、舞蹈的、演艺的、工艺的,各种审美表现在这个时候都得以淋漓尽致地展示。通过这些审美表现,人们也在展示自己的心灵,展示自己的优秀的传统。年节是民族文化的荟萃,是民族灵魂的外现,是一个具有丰富情感和无限魅力的说不尽的主题。

  中国人对月亮具有特殊的情感,把月球这个天体看成是与人间世界雷同的一个所在。那里有巍峨的建筑——广寒宫,那里有神圣的植物——砍不到的桂树,那里有可爱的动物——捣药的白兔,那里有从人间飞到天上、升格为神的嫦娥、吴刚,那里是人间的缩影,人间的美化。对于这样一个天体,我们一往情深,月亮成为我们象征体系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对象。我们依据这一象征,纪念和庆祝着一系列重要节日,月望的元宵节、中秋节,月半的七夕,月朔的除夕和大年初一,等等等等。我们的这一节日体系,已经化为我们民族灵魂的一部分,也成为我们民族根基的一部分。“每逢佳节倍思亲”,不思亲、没有亲,六亲不认,民族将何在?国家将何在?民族性,是节日的本质品格之一。

  把春节确定在立春,似乎仅仅是将时间移位,既不涉及它的文化内涵、也不影响它的民族性格,然而,我们看到,建议的着眼点仍旧在把它固定在阳历的二月四日或五日,而并非要强调二十四节的可贵和可亲。二十四节并非是阳历体系中的节日系列,必须看到它是我们传统的阴阳合历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当我们把在同一体系中的某个节日合并到另一节日的时候,也就把两个节日都毁了。剩下来的“节日”,或者说被“有识之士”创造的新的、人为的节日,将会是一个“四不象”,既非立春,也非旧历的年。更何况,节日的时间确定也是传统使然,并不是可以随着个人的意志摆布的。

  用机械的时间观念、片面的时间观念、唯我独尊的时间观念,来更改传统的民族节日,看来似乎是科学的(这“科学”二字,并非是我强加给建议者的,因为建议本身的定名是“春节科学定日”,),然而,我认为,那仅仅是挂着科学名字的科学主义的表现。不全面考虑节日的民族性格,不全面考虑节日的历史传统,不全面考虑节日的价值层面和文化内涵,来讨论民族传统节日问题,是脱离实际的、是行不通的。民国时期的由于废止旧历而查禁过旧历年的做法,在我看来是“欧洲文化中心论”、“欧洲文化唯一论”在历法问题上的表现;文革期间的不许放假说是为了扫除“四旧”,岂不知所谓公元的纪年也还是“洋四旧”。旧历年的确定无论如何总还是有自然天象的依据;而公元纪年则完全是依据一种宗教信仰拟定的。类似种种漠视传统、违逆传统、否定传统的做法,都未奏效,就是前车之鉴。仅仅片面地以春节对现行的阳历游移不定,就要把它“科学地”定在借口说是立春的阳历的某一天‘即使实现,预计也一定不会有好结果。

  如果把我们自己的传统文化用这样的尺度去衡量,说成是不科学的,那么将来我们会随之要改定或者否定多少宝贵而有益的优良成分啊!设使“春节科学定日”的建议经过立法推行全国,估不说会影响到港澳台地区、影响到民族的团结、国家的认同,估不说会影响到中国周边的诸多国家和民族的传统;就以我们自身而论,其他许多少数民族将如何过年?藏历年将如何过法?设使这一“科学定日”成为现实,我们必将“科学地” 丧失掉除夕,丧失掉腊月的诸多活动,丧失掉过年的诸多活动,丧失掉元宵节。从某种意义上,也会连带地丧失掉整个腊月和正月,以至于影响到端午、中秋和重阳。牵一发而全身动,不严肃、不适当、不谨慎地更移、改造“过年”,将会严重地影响甚至破坏我们整个的民族节日体系,它的后果将真的是一场“文化”大革命。

  还是让我们眼睛向下,以自己的有限才智和勤奋工作来维护广大民众的精神利益和情感需求,充分发挥节日的文化功能和价值认同功能,继承和弘扬民族文化优良传统,使中华民族为人类文化多样性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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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郭翠潇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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