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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理论的民俗学维度

央视国际 (2005年01月09日 21:18)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钟敬文

  我不是搞文学理论的,今天谈文学理论,应了中国的一句俗话,叫做“孔子门前卖《孝经》”,班门弄斧了。因时间关系只讲两点。第一点是文艺学的层面。现在的文艺学主要研究精英文学、作家文学和专业作家文学。但是从一个民族文化的总的方面看,专业作家及其作品只是少数,而文学是整个民族上、中、下层社会里都有的现象。具体一点讲,就是除了上层专业作家和精英文学之外,还有大量的通俗文学,也就是市民俗文学。此外,还有更广泛的一种文学,就是农民文学、口头文学,也就是民间文学。民间文学的数量相当大。但我们的文艺学主要局限于研究作家文学,而通俗文学与民间文学都被排除在外不计了。因此就文学理论本身来讲,这是不完整的。文艺学应该有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总括了整个民族的上下层的文化和文学,可以称作一般文艺学;另一个层次应该有几个分支学科,比如作家文艺学、通俗文艺学和口头文艺学等。这样的文艺学体系才是比较完整的。如果我们在理论高度上不包括这三个层次的文化与文学现象,显然是一种残缺。我从民间文学角度来看问题,请大家考虑。第二点是文艺学的研究方法。我国传统诗话和文论,中心思想是讲伦理,以规范人的行为为出发点。近现代以来受西方文论的影响,强调文学的个性。近五十年受苏联的影响,侧重于把文艺现象作为社会现象来研究。近二十年来有些改变,现在又把文艺学作为人文科学或文化科学。在我看来,文艺是一种多层面的文化现象,而不只有一个层面。文学不仅应该从社会学来研究,也应该从心理学、民俗学、民族学、社会学和地理学等多方面和多角度来研究。所以文学的多学科和多角度研究非常重要。只用一种方法来解释文学的整体,一定会不完整。我主张引进民俗学方法,不是因为我搞民俗学,就卖菜说菜好,自卖自夸。因为人是民俗的动物。人生下来,在娘胎里面就与许多的民俗有关,到后来走路、说话、叫妈妈,都是在民族风俗里面形成的。理论家把民族性作为衡量文学的一种观点,民族性就不能不包括民俗。许多作家的作品反映了丰富的民俗现象。鲁迅作品中,祥林嫂的很多观念和细节,就是民俗的。北京人的民俗也反映在老舍的作品里面。所以,民俗学作为文学理论的一个维度,是应该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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