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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宣传报道和文艺创作中要防止出现伤害少数民族的问题

央视国际 (2004年07月17日 21:36)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新闻、报刊、广播、文学、艺术、出版等部门,在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和各族人民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同时,也不断出现一些歪曲、丑化少数民族形象的作品,成为影响民族团结的不安定因素。要防止出现伤害、侮辱少数民族的事件发生,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进行民族团结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有关部门要把这些教育同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实际联系起来,更多地了解少数民族,树立全心全意为各族人民服务的思想。

  (2)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深入了解和正确反映少数民族的生活。

  (3)正确认识和对待历史上的民族关系。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评价、描述各民族的历史和历史人物以及民族间的关系。

  (4)掌握好政治问题与学术问题的界限。对于民族研究中的学术问题,即使出现错误观点,只要不是有意歪曲、恶意贬损,也不要乱戴帽子。

  (5)及时妥善处理发生的问题。对问题一定要及时处理,做到既要严肃认真又要合情、合理、合法,通过对问题的处理,增进各民族的大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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