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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连洲:要让私募基金“上户口”》(2001年07月11日) |
 目前人大正在修订起草的《中国投资基金法》倍受各方关注。那么在这部法律当中是否能给私募基金一个合法的身份呢?我们就这个问题采访了这部法案起草工作小组组长王连洲。
曲向东:大家都想知道这么一个明确的答案,就是私募基金在基金法当中会不会给它一个合法化的身份?我们总的是通过立法想由地下转入地上,总是让它从地下到地上,由暗变明(对它)进行规范疏导,这是不是意味着私募基金将是有一个合法化的身份?
王连洲:对,有一部分应该(是这样)。
曲向东:您说的有一部分,那么就意味着这是有一定条件的,那么这个条件会是什么?
王连洲:立法当中对这部分基金是有条件的,尤其是对投资者我们说这是富人的游园区,不是一般的投资者都可以玩这个游戏,要有经济实力,我们现在有的提出,你的净资产不要低于100万,每次投资额不要低于20万,你还要有一定的投资知识、投资经验。
曲向东:因为现在我们的基金只能是由证券公司,或者由一些信托公司来发起,基金管理人也是他们,私募基金呢?
王连洲:我们想私募基金、基金管理公司或、银行或者信托公司都有这个资格。允许私人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也未偿不可,也可以,但是给他有一个牌照,他也有资格认证,他有备案的问题,我想应该扩大,我想这也是个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措施。
曲向东:这是不是意味着民间的资本可能会借这个机会进入到机构投资者,或者基金管理者的队伍中去?
王连洲:有那个意思,这只是我想的。
曲向东:这是不是按照法律依据?
王连洲:但是我想它按经济发展的规律、市场的需求的,不能排斥人家。
曲向东:另外私募基金的流向问题,《基金法》中有没有规定资金的流向?
王连洲:我们立法的初衷主要是为了鼓励发展产业投资和创业投资,还有风险投资,给它们提供法律依据,因为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不可能进行公募,在现阶段私募基金在现有的框架里面,只能投入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因为我们的着眼点是投资者在产业或者创业投资,但是我们并不排除,也不能、不应该排除,不能禁止证券投资,不能禁止产业和创业投资,也得允许人家在证券上投资,何况有一些就是代人理财在证券上投资,(如果)在法律上绝对禁止是不合适的。
对私募基金,证监会的报告里提出了三种方案:第一,维持现状;第二,围剿;第三,围剿和招安相结合,也就是报告里所说的“开正道,堵邪道”。目前,《中国投资基金法》即将提交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预计明年上半年正式推出。到时,中国的私募基金就将以一个规范、合法的身份,行走于阳光之下。
我们将继续有关私募基金的报道,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副主任祁斌将接受我们的独家专访,这是中国证监会的有关官员第一次接受媒体的采访,千万不要错过。(《经济半小时》记者 刘瑾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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