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开赛在即



  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主办,中央电视台承办的第十届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即将开赛,大奖赛是国家政府级大赛,自1984年举办以来,已成为音乐界一项重要赛事,在推出音乐人才,繁荣音乐创作方面,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

  大奖赛分专业组和业余组进行,每组又分团体赛和个人单项赛两种方式,演唱分民族、美声、通俗三种唱法,整个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观众最喜爱歌手奖 ”的角逐及颁奖晚会等几个阶段进行。歌手的参赛内容除歌曲现场演唱外,还将进行声乐技巧测试,即用钢琴考核选手的音准、音色、音域及科学的发声方法;综合素质考核则主要以文学、艺术、乐理知识等文化综合素质和音乐基本素质为主,以增强整个比赛的可视性。

  业余组、专业组经过团体决赛,决出三种唱法进入单项决赛的选手各16名,三种唱法个人单项决赛各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其余歌手将获“优秀歌手奖 ”,参加团体决赛未进入个人决赛的歌手将获“荧屏奖 ”。荣获三种唱法单项决赛金奖、银奖共9名歌手,将由专家评委、电视观众共同投票评出“观众最喜爱歌手奖 ”得主。同时,为鼓励推出优秀作品,本届大赛新增设“观众最喜爱的参赛歌曲奖 ”。

  作为一项重大赛事,评委人选倍受社会各界关注。本届大赛评委由声乐教授、歌唱家、电视界权威人士和观众评委组成,每种唱法评委12人,文化素质评委2人。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的顺利实施,本届大赛仍将设立监审组,以便对评委的评分状况进行现场监督。

  据悉,中央电视台将对本届大赛包括决赛、颁奖晚会等全部内容进行现场直播。业余组、专业组颁奖晚会将分别于5月22日及8月15日举行。

  现征集《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赛徽、奖杯!

  作品要求:

  1、要体现声乐赛事和电视手段的特点;

  2、庄重、大气,体现国家政府级大赛的品格;

  3、构图简洁、明快、时尚;

  4、具有永久使用的生命力和延续性。

  征集时间:

  赛徽:自发布之日至4月15日截止;

  奖杯:自发布之日至5月7日截止。

  回报条件:

  1、作品一经采用,即与设计方签署使用协议,并付稿酬人民币1万元;

  2、大赛期间,将对设计方予以公布。

  3、来稿数不退还。

  联系方法:

  联系人:任晓锋

  电 话:010-88241622、13501240616

  传 真:010-88241629

  E-mail:neoren@hotmail.com

  第十届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组委会

中国中央电视台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