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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文化年大事记
央视国际 2004年10月04日 16:18
2001年4月19日
为落实1999年10月江泽民主席访法时与法国总统希拉克共同提出的中法互办文化年的指示,李岚清副总理和法国外交部长于贝尔·韦德里纳在巴黎签署会谈纪要,确定中法两
国于2003年和2004年互办文化年活动。
2001年6月18日至19日
中法两国成立文化年混合委员会,并在北京举行第一次会议。中国文化部长孙家正和法兰西学院院士让—皮埃尔·昂格鲁米主持了会议。双方在会上决定中国于2003年10月至次年7月在法国举办中国文化年;法国于2004年秋季至次年7月在中国举办法国文化年。双方签署了《中法互办文化年混合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
2001年10月31日
国务院召开关于研究中法互办文化年有关问题的会议。国务院副秘书长高强支持会议。会上成立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交部、科技部、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体育总局、国家旅游局、新华社、社科院、国家文物局和对外友协、中国作协等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中法互办文化年中方组委会,以全面启动文化年的筹备。组委会主席由文化部部长孙家正担任,副主席和组委会委员由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司局级干部担任。组委会在文化部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2001年11月16日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研究中法互办文化年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2001年11月20日至21日
中法互办文化年混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巴黎召开。会议由混委会法方主席让—皮埃尔·昂格鲁米和混委会中方主席代表、文化部外联局副局长蒲通主持。双方在文化年项目、新闻宣传、经费使用原则、文化年标识等问题达成了广泛共识,签署了《中法互办文化年混合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纪要》,使文化年的筹备工作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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