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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英

——质疑白酒标签第一人

CCTV.com  2008年03月01日 13:49  来源:  

  1997年,河南省舞阳市教师王英的丈夫因过量饮用“富平春”酒引发胰腺炎而死亡。从那一天起,王英挺身叫板,先把白酒厂家推上法庭,首先要求富平春酒厂赔偿丈夫死亡造成的经济、精神等损失共计60万元,并在生产的白酒标签上标示“饮酒有害健康”,标注“酒具成瘾性、耐受性、毒性”“酗酒基因可遗传”等内容。但是,由于王英所告酒厂的产品标签符合国家1989年颁布的《饮料酒标签标准》的要求。1998年底,河南省漯河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王英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010元由王英承担。”王英不服,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1999年4月,省高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尽管官司打输了,但对白酒标签的质疑,王英没有停止过。她不惜举债20万元,调查了上千受害者家庭,写了两米多高的上访材料,逐级上访,直至投书国务院和国家领导人,历时8年! 8年间,她执著上访,三上法庭,多次向有关部门递交材料,只为在酒包装上打上“过量饮酒有害健康”字样,以警示消费者!

  8年上访终于有了回报,国家质检总局采纳了她的建议,发布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将代替GB10344-1989《饮料酒标签标准》,要求从2006年10月1日起,饮料酒标签上必须标示“过度饮酒有害健康”的警示语、“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的劝说语。

  从最初的宣泄到后来为公众利益维权进行鼓与呼。王英的成就不仅仅是使酒类产品的商标上明示“过度饮酒有害健康”,更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追求科学和真理运用法律主张自己的权益的样本。此案无论什么结果,对提高消保意识,对经营者自律,对行业管理的要求都有积极意义。

责编:陈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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