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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暂停销售5种抗癌药 均属违规发布广告

 

CCTV.com  2007年12月27日 14:02  来源:今视网-都市消费报  
[内容速览]  12月23日,江西省药监局发布特别警示,“都生消癌平胶囊”等5种抗癌药品因违规发布广告,已被该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这些药品在全省范围内销售。省药监局提醒说,这些药品违法发布广告,严重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在解除行强制措施之前不要购买。

  

  12月23日,江西省药监局发布特别警示,“都生消癌平胶囊”等5种抗癌药品因违规发布广告,已被该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这些药品在全省范围内销售。省药监局提醒说,这些药品违法发布广告,严重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在解除行强制措施之前不要购买。

  据悉,这5种抗癌药及其生产企业分别是:都生消癌平胶囊(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参莲胶囊(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复方斑蝥胶囊(山西省吕梁中药厂)、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广告中标示名称为“基因肽”,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紫金龙片(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违法的主要内容有:利用专家、患者名义为产品的功效做证明;使用绝对化、承诺性的语言对产品的功效进行不科学地断言和保证;编造产品作用机理为产品的功效做证明。

  省药监局市场处一汪姓负责人介绍说,今年11~12月份,药监部门继续对我省的药品广告进行监测发现,违法药品广告的发布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对违法药品广告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仍有部分药品经销商通过多种形式继续违法发布广告,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于是,决定对这5种抗癌药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这些药品在全省范围内的销售。已经要求各级药监部门立即通知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执,同时加强对药店的明查暗访,反复检查,以确保强制措施执行到位。此外,省药监局于今年9~10月实施强制措施的药品中,“雄威乐”(益肾兴阳胶囊)、“复方首乌丸”、“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广告中标示名称为“神舟三号”)、“天泰牌颈康片”、“扫目劳清肺止咳胶囊”等4个品种仍未被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药品违法发布广告很容易留下安全隐患,危及消费者健康甚至生命,消费者最好不要购买。同时,这些药品生产厂家只有采取消除影响等措施,才能重新获准在省内市场销售。市民如果发现药店仍在销售这些药,请及时向各地药监部门反映,省药监局举报电话:0791--6217821,南昌市药监局举报电话:0791--3857769。

  (摘自:今视网-都市消费报)

责编:陈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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