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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原创] 民工病了该送往哪里?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11月01日 10:44 来源:
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昨天下午,齐齐哈尔农民工王建民死亡案件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是该案件被受理了一年后,第二次开庭审理。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后认为:“同仁医院”对王建民进行了积极救治,而且王建民不应被送到“同仁医院”,而应送往弱势群体的定点救治机构。(10月31日 国际在线)

  民工病了,该送往哪里?这话问得很愚昧、很无知、很荒谬,甚至问得很无耻。然面对主审法官当庭表示王建民不应被送到“同仁医院”救治,而应送到北京市东城区、由民政部门投资兴办的龙夫医院的“判词”,笔者又不得不问这些法官大人,民工病了,是不是先要打听好哪家医院收留流浪人员?否则,死了也是白死,因为法官说送错了地方。

  这么令人寒心的话语,这么趋炎附势的表达,从高坐于法庭之上、以维护法律尊严为己任的法官口中说出,莫免让人可怖、可悲。那种赤裸裸的偏袒,到底是一种歧视,还是隐藏有见不得人的暗箱操作,公众有理由质疑和拷问。

  王建民因胃穿孔两次被120送往同仁医院,但仅因身无分文,院方在用听诊器像模像样做了检查后说“没有生命危险,没钱我们没办法看”。随后,王建民便死于同仁医院厕所旁。王建民之死,完全是医院缺失及时救治而造成的,这既有死者陪护人员的证词,也有医院保安的证词,更有诸多病人的证词。然就是在这样一个铁板钉钉的事实面前,凛然正气的法官竟然如同小瘪三一样口出胡言,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在此,且不说医院草菅人命,背离了救死扶伤的精神。单说法庭在此案的认同上便完全出现了偏向,存在有明显的歧视色彩。病人上哪家医院看病,这是病人的自由,与法院审理毫无关联,法官却罔顾医院见死不救这一事实,而一味地纠缠于“送错了地方”,这显然是在竭力为院方鼓舌,完全背离了司法公正、公平这一基本宪政理念,也无视了自身的职责。

  早在1597年,培根就说过:世间的一切苦难之中,最大的苦难无过于枉法。德国的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也曾说:对于一个法律时代的风格而言,重要的莫过于对人的看法,它决定着法律的方向。当然,在此笔者还不能断言法官会徇私枉法,但其“送错地方”又不得不让人为此担忧,为法律被践踏担忧。

  看来,倘若民工病了,还是先问一问法官该送往哪里? (作者:陆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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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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