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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评]“小金库”为何越查越多?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10月24日 09:43 来源:
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国家审计署总审计师孙宝厚最近撰文披露,从1998年到2006年上半年,共8年半,全国审计机关共查出“小金库”(含挤占挪用)金额1406亿元。且呈逐年走高之势,孙宝厚披露:1998年111亿元,1999年65亿元,2000年133亿元,2001年83亿元,2002年134亿元,2003年244亿元,2004年194亿元,2005年312亿元,2006年上半年130亿元。“这些都是查实了的数字”。在审计机关的审计范围内——所有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每年“小金库”的数额可能高达827亿元。(见10月23日新京报)

  对这个应该是令人震惊的消息,网民们却并没感到震惊,因为单位私设“小金库”的现象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就连中央国家机关也是司空见惯,屡审屡犯, “小金库”问题几乎成了财经管理上的“癌症”。 那么“小金库”何以越查数量越多,越查金额越大呢?在我看来,至少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畸型攀比催发了“小金库”现象的蔓延。由于体制等原因,机关部门之间出现了权力上、待遇上的差别,导致人们心理上失衡,出现了畸型的攀比心理。单位“酷不酷”就看有没有“小金库”, “小金库”已经成为区分单位等级的标准。众所周知,设“小金库”也是有条件的,那些有执法执罚权的单位当然有条件设“小金库”,而且权力越大“小金库”也就越大,其单位在外的名声越大,其领导当得也就越“酷”。而那些不管钱不管物、不执法不执罚的清水“衙门”,基本没有条件设“小金库”,所以这类单位在外面的名声不是“酷”,而是“苦”(待遇清苦),他们恨“小金库”,但不是痛恨,而是嫉恨,往往会激发人们错误的畸形的攀比心理,暂时没有条件搞“小金库”的单位也在为设“小金库”创造条件寻找机会,一旦有了条件和机会,或许更加胆大,更加猖狂。

  二是监管乏力甚至默许用“小金库”来办“正事”。有的地方对行政执法单位在经费上财政拨款无法保障,就默许其从收费罚款中自行解决,政府有了这个默许,部门就敢于大胆操作,并善于“发挥”,设账外账,搞小金库;有的地方搞扶贫救助活动、年节庆祝等公益活动,财政拿不出钱,就习惯于给下属部门单位下达任务,并且在下达任务时就分出三六九等,对那些平时掌握设“不眵库”的单位任务就多下达,时间长了,这些单位就借事因由更加大胆地经营自己的“小金库”;还有的地方年底用收缴“小金库”的钱来解决财政支出的困难,甚至用来平衡财政预算。

  三是定性不准处罚不力。“小金库”往往与腐败相伴相生,然而在查处上总是以违纪论处,没有把“小金库”看成是经济犯罪。前一阶段国家审计署公布的48个中央部门违规报告中,都做了比较详细披露。然而,却没有当做腐败案件立案处理,而是作为违规行为,要求自查自纠,“整改”了事,没见到哪个部长因为设“小金库”而掉乌纱帽的,更没有因此进“班房”的。不少人抓住了“规律”,违纪不违法,谁也没办法。出事了顶多检讨检讨,罚点“银子”也不掏自己腰包,使“小金库”这个病菌不仅具备了“抗药性”,有的还发生了变异,形成了“毒瘤”,到处传染,到处扩散。

  找到了病根就要对症下药。一是要强化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小金库”。要进一步明晰国有产权制度,建立经费保障制度、财务公开透明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二是要依法整治。建议全国人大对私设“小金库”行为从立法角度进行研究定罪,无论是单位领导个人决定还是集体研究,都应以经济犯罪论处。三是要实施更严厉的惩罚。不能等待制度法规再下手,而要在强化制度和法治的探索中,在政府内部所谓的要害部门开展专项斗争,严肃惩治一批够“个”的典型。总之,对“小金库”问题,光痛恨不行,总靠教育也不行,轻来轻去地查处更不行,必须痛下决心,狠下猛药,严惩不怠,形成常态。这样,即使不能完全消除,也能收到明显成效。(作者:久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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