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原创] 财政部败诉是政治文明的亮点 |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9月01日 14:51 来源:
由于我国封建社会历史长,封建文化积淀深,加之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之后较长时间内忽视了民主法制建设,所以,许多人权大于法的观念根深蒂固,以权压法的现象屡见不鲜。自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来,情况大有改观,民告官的案件逐步增多,官败诉的情况也不罕见。但是,从总体上看,权大于法的观念还远未根除,以权压法的事件还时有发生。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重要部门,财政部首次在政府采购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败诉,表面上似乎是丢了面子,实际上对于国家政治文明建设、对于民主与法制建设、对于尽快根除以权压法的社会“基因”,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完全可以说,财政部的败诉,是法治社会建设中一个耀眼的亮点。
从理论上说,依法治国,就是法大于权,而不是权大于法;就是法可以压权,而不是权可以压法。但是,理论上解决了的问题,在实践上完全解决问题则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长一点还是短一点,取决于工作力度的大小。工作力大,民间组织或个人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状告违法犯法的行政机关特别是要害部门,而不是畏惧官府;法律审判机构敢于张扬法律的威严,而不是慑于要害部门的权贵,这个过程就会短一点。反之,这个过程就会长一点。
财政部门,在各级政府中都是人们高看一眼、恭敬有加的权重部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面对一头是这样一个权重部门,一头是一个一般的经济组织,敢于严格执法,秉公断案,这一点为全国各地各级法院作出了榜样。
毋庸讳言,一些地方法院在审理民告官的案件中是有所顾虑的。特别是级别较低的法院审判状告级别较高的行政机关案件时,更是顾虑重重。现在,财政部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为诉败,无疑给地方各级法院壮了胆、打了气。从这一点来说,财政部败诉对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是个贡献。(作者:罗天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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