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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原创] 15:4的听证会说明什么?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8月22日 15:49 来源:
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国家发改委曾发文,实行煤电联动,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并对各省(市)电网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价标准提出指导:湖北省2.61分、甘肃省0.99分、辽宁省3.18分、吉林省3.37分等等,具体调价水平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召开听证会后,上报至国家发改委核批。

  各地为此纷纷召开听证会。其中以甘肃省的听证会最为激烈。消息称:8月的一天上午,备受关注的“甘肃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调整听证会”在兰州饭店举行。会上,甘肃省电力公司提交了一套调价方案,将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上调3分,涨幅6.1%。而国家对甘肃的销售指导调价是0.99分。

  19名听证代表中,15名代表反对大幅度调整电价。此次听证会在甘肃堪称空前激烈,部分代表说到激动处,不顾主持人的“警告”,发言时间频频超过5分钟的限制。现场的气氛很尴尬。

  结果,听证项目仍然获得通过,甘肃省电力公司提交的将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上调3分的调价方案,仍然要择日执行。15名听证代表的激烈发言完全是“浪费了表情”。

  这再次涉及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听证会这种方式到底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

  过去是没有听证会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全都由“有关部门”一槌定音,他们怎么说就怎么做,公众即使有意见,也只能是“马后炮”。后来就有了听证会了,这被视为一大进步。想必,召开听证会的目的是为了使决策更科学、更民主,而且,至少做到了程序上的合法。刚开始公众对听证会抱有很大希望,而且真心实意地认为这是自己“当家作主”的有效形式,参与的热情非常高涨。可是,听证会开得多了,人们也就不再新鲜,而且,“每听必涨”让人厌烦,久而久之,公众对听证会由爱变厌,由厌而怕,由怕生恨。“听证会”快成为令人心惊的字眼了。

  据一些人归纳,让需涨价部门来组织召开听证会,其召开听证会之根本目的就是促使涨价目标得以实现,就是通过“群众之口”或是“人大代表之口”来说出其涨价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以及必要性。如果真是这样,听证代表就被人当枪使了,就成了被人利用的对象。他们当然不愿意。所以,自愿参加听证会、自愿当听证代表的人越来越少。

  据说,有关部门对听证会又有另一种解释:听证会的目的不是提交代表审议和批准,听证代表毕竟不是人大代表,听证会也不是权力机构。听证会这种形式只是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向社会予以公示。是否能够涨价并不需要听证代表的批准。

  这就暴露了听证会这种形式在法律地位上的尴尬。如果听证会的目的只是为了“公示”,其实是不必召开的,通过电视台向公众“公示”要迅速而方便得多,受众也比听证会广泛得多。所以,听证会的目的不应该仅仅是“公示”,至少,它具有讨论的性质和任务。即使听证会不具有“批准、审核”的权力,至少应该承认其负有“讨论”的责任。如果主持者真有讨论之心,就应该尊重参加讨论者的意见。当反对与不反对的比例达到15:4的时候,涨价还应该进行吗?答案不言而喻。然而,甘肃省电力公司提交的调价方案竟然通过了。这不是讨论,只是对民意的强奸,即使说听证代表不能代表“民意”,那也是对15名代表的强奸。

  如果说,听证会走到今天已经从“鸡肋”演变为“强奸”,公众想要讨论的已经不是听证会应不应该存在的问题,而变为应不应该将其取消的问题了。公众不想继续“被别人卖了还帮人家数钱”。(作者:华莹山农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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